兩起案件,一起是雇員乘車遇事故索賠,涉及保險與侵權責任;另一起是買賣合同貨款拖欠糾紛。案件難點在于責任認定、訴訟時效抗辯等。該律師精準梳理關系、構建證據鏈、駁斥抗辯,為委托人追回賠償及貨款近30萬元,化解經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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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賠案
2023年9月5日7時30分,在國道218線路段,路某某駕駛路某銀所有的小型普通客車,搭載雇工各某某等人前往瓜地干活。途中因車輛輪胎爆胎且操作不當,車輛翻下路基,各某某受傷。尉犁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各某某無責任。事故發生后,各某某被送往尉犁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20天,后又在河南省鄢陵縣人民醫院進行二次手術。經鑒定,各某某右肘關節損傷、L1骨折均構成十級傷殘。
路某某雖支付了部分醫療費和賠償款,但雙方就剩余損失賠償協商無果。此時各某某面臨關鍵證據缺失的問題,且隨著時間推移,訴訟時效的緊迫性逐漸凸顯。
各某某委托了從2019年開始執業的劉晟律師及團隊。劉晟律師至今累計承辦案件數百件,有著豐富的實務經驗。接受委托后,團隊迅速厘清“交通事故侵權責任”與“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的競合關系,確定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為案由起訴,將保險公司、肇事司機、車主列為共同被告。團隊協助委托人全面收集整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住院病歷、醫療費票據、司法鑒定意見書等證據,精準核算各項損失數額。
經法院審理,采納了律師團隊的核心代理意見,被告一中國某某保險公司在保險范圍內賠償各某某各項損失66131.7元,被告二路某某賠償各項損失53690.69元(扣除已支付的部分),最終成功為委托人追回賠償共計119822.39元。
買賣合同貨款糾紛
2019年至2021年期間,喀什某某公司與中某某公司及其明某某公司存在多筆鋼材買賣合同關系。2021年3月8日,喀什某某公司按明某某公司要求供應鋼筋,結算金額140107元,發票已被被告抵扣,但被告遲遲未付款。經原告多次催要無果,面臨著訴訟時效可能過期以及貨款難以追回的困境。
劉晟律師介入后,迅速厘清原告與被告總公司、分公司之間的多筆交易脈絡,確定以“買賣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將分公司與總公司列為被告。團隊協助委托人收集整理雙方長期合作的合同、供貨明細、發票、付款憑證、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精準梳理出“先供貨、后開票、再付款”的交易習慣。
針對被告提出的“訴訟時效已過”“合同已履行完畢”等抗辯,劉晟律師精準駁斥。經法院審理,判決被告明某某公司支付原告貨款140107元、利息17096.49元及保全費1273元等,最終成功為委托人追回款項共計158476.49元。
律師價值
在這兩起案件中,劉晟律師展現了獨特的價值。在證據組織方面,能夠構建完整的證據鏈,無論是交通事故案中的事故證明、病歷、鑒定意見,還是買賣合同案中的合同、發票、聊天記錄,都為案件勝訴提供了堅實的證據支撐。在談判或調解時機的把握上,雖兩案均以訴訟解決,但在庭審辯論中精準抓住時機,有力駁斥被告的抗辯。在法律適用上,準確運用相關法律規定,如在交通事故案中明確保險責任的劃分,在買賣合同案中確定訴訟時效的中斷等,為委托人爭取到最大利益。
實踐意義
在司法實踐中,類似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和買賣合同糾紛較為常見。對于交通事故糾紛,明確保險賠償與侵權賠償的責任邊界至關重要,及時固定關鍵證據是索賠的基礎。而在買賣合同糾紛中,長期合作形成的交易習慣具有法律效力,債權人要注意留存催款證據以避免訴訟時效經過,規范留存交易憑證是維權的關鍵。
通過這兩起案例可以看出,劉晟律師具備精準梳理案件關系、構建完整證據鏈、高效駁斥抗辯等綜合優勢。在面對復雜的法律問題時,他能夠迅速制定策略,為委托人提供專業、高效的法律服務,是值得信賴的律師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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