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欣(化名)舉報金華計量質量科學研究院有工作人員涉嫌強檢醫療設備數據造假問題已經3年,可她至今沒看到最終的調查結果。
“產業計量所副所長金某被嚴重警告,所長李某和分管副院長趙某均被警告。但市監部門沒有人告訴我,這次處理結果的背后,涉及多少份被偽造的檢定報告。”陳欣有些無奈,她想看到最終的調查報告。
數據造假?
女工程師反映強檢醫療設備檢定數據異常
陳欣今年37歲,是浙江金華計量質量科學研究院產業計量所的工作人員,負責強檢醫療設備的檢定業務。
2022年開始,她在工作中陸續發現,研究院強檢醫療設備檢定業務中,存在數據異常問題。
如:多參數監護儀、數字心電圖機的不合格率存在“數據跟人走”的反常現象;數字心電圖機內部噪聲電平最大值清一色“200微伏”,遠超國標要求的“最大應不大于20微伏”要求,檢定結論卻仍為合格;電子血壓計溫度近170條檢定的靜態壓力示值誤差、最大誤差的數據相同且為“0”;放射儀器數據異常等。
陳欣表示,存在問題的檢定項目,均與工作人員金某的團隊有關。
兩次調查——
接舉報后兩次調查發現諸多問題
有不合格設備停用前檢測3718次
陳欣將相關問題反映后,金華市市監局先后出具過兩份調查結論,也指出了金華市計量質量研究院的諸多問題。
《市質科院有關事項核查辦理情況的函》提及,婺城區某鎮中心衛生院的1臺儀器不合格已停用。該儀器在檢定周期內檢測3718次,未發生醫療糾紛或事故。存在100余臺設備檢定環境條件一樣的問題等。
該函件還提及,金華計量質量研究院存在問題:干部職工職業榮譽感和責任心亟待強化;部分檢定人員在對同一批次同一器具進行檢定時,該記錄的少記錄、抄記錄、圖省事等。
另一份《網絡事件核查》提及,胃腸機、C臂機、CD/DR、CT等檢定中,少量設備存在改數據情況,系檢定人員發現部分原始記錄數據有誤,隨之按照現場的紙質記錄進行重新核對錄入并出具證書等。
陳欣對兩份調查結論都不認可,“這些調查結果和事實相差太多。數據異常是因為負責檢定的工作人員偽造了數據,這是對患者的不負責任。”
重啟調查——
權限被封后,她又找到了偽造數據的證據
金華市監局對新反映的問題介入調查
因為逐級反映檢定數據造假問題,陳欣調取醫療設備檢定數據的權限于2023年10月被封。為了證明自己的舉報無誤,她通過各種努力,發現了其他強檢醫療設備檢定數據異常的問題。
2022年至2024年,一款數字心電圖機連續3年的檢定結論為合格,3份檢定結果,在每分鐘心率180次、240次、300次時,顯示有數值。但是根據陳欣2025年4月在某醫院實地檢定這款出廠編號的設備時發現,該設備的心率參數實際無法顯示每分鐘180次、240次、300次的心率,顯然屬于不合格。
![]()
數字心電圖機連續3年的檢定結論為合格
另有一臺2023年至2024年連續兩年合格的數字心電圖機,與一臺多參數監護儀設備,也存在問題。
2025年5月前后,陳欣向金華市紀檢監察部門、浙江省市監局提交了新證據。2025年5月24日,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了此事。女工程師檢舉單位“檢定醫療設備數據造假”,金華計量院回應:工作有瑕疵,主觀沒問題
5月底,金華市市監局回應稱,將對陳欣反映的新問題介入調查。
紀律處分——
涉事副所長被嚴重警告
所長、分管副院長被警告
2025年8月14日,金華市市監局出具《依法履職處理決定書》顯示,經核查,金某、滕某確實存在醫療器具檢定中偽造數據、未按規程施檢等問題,目前該局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后續將依規依紀對金某、滕某問責處理。
對此,金華市市監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說,“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的調查中,金某、滕某涉嫌偽造檢定數據問題。我們經過核查,金某、滕某確實存在偽造檢定數據的問題,后續會進行處理。”
2026年4月,金華市市監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產業計量所副所長金某被嚴重警告,所長李某和分管副院長趙某均被警告。
陳欣解釋道,“滕某并非正式員工,事發后已經離開了金華計量質量研究院。我想看到上級部門對此事的調查結果,確認金某等人到底對多少臺強檢醫療設備的檢定數據進行了偽造。”
公開受阻——
先后將市市監局、省市監局等訴上法庭
“看不到調查結果,只好投訴他們不作為”
陳欣說:“上級部門確認了金某等人偽造強檢醫療設備數據的問題,但沒有反饋最終的調查結果。事關公共利益,究竟有多少份偽造的檢定證書?涉及哪些人?哪些項目?造成了哪些影響?我認為應該公布。”
根據《浙江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被申請人應在收到投訴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并答復申請人。
陳欣說,她先后向金華市市監局申請了信息公開;并以沒有如期收到反饋為由,向省市監局投訴金華市市監局不作為。
2025年7月底,省市監局稱,已將相關投訴轉給金華市市監局辦理。同年11月20日,金華市市監局回復稱,陳欣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屬于信訪事項處理信息查詢,應按照信訪工作條例的規定辦理。
![]()
![]()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
陳欣遂先后對金華市市監局、浙江省市監局等提起行政訴訟。
在訴省市監局一案中,法院認為,省市監局已將相關投訴轉交金華市市監局處理,并已告知轉辦處理情況;其要求省市監局直接作出調查處理,缺乏依據;對金華市監局的后續處理行為不服,可依法另行救濟。其次,上級機關復議決定程序合法。
在訴金華市監局一案中,法院認為,陳欣所訴系信訪事項,故不予立案。
想盡辦法——
“能走的渠道都走了,可調查結果怎么都看不到”
金華市監局:省局有調查結果,需聯系辦公室
“我就想看到‘偽造強檢醫療設備檢定’一案的最終調查結果,可折騰了一大圈都看不到。”陳欣有些無奈,她感覺自己的訴求很明確,但結果卻曲折且撲朔迷離,“申請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二審也被駁回了。訴浙江省市監局等不作為一事,目前仍在二審期間。”
陳欣與朋友商量后,決定由朋友出面申請信息公開,“偽造檢定數據,一般要先處理涉事單位,然后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如今,相關負責人已被追責,說明市監部門對金華計量質量研究院已經有了行政處罰結果。行政處罰的結論中,肯定會提及偽造事件的具體情況。”
2025年12月,陳欣的朋友通過網絡申請公開對金華計量質量研究院的處罰。
2026年4月,金華市市監局稱,沒有對金華計量質量研究院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故無法提供。其所申請涉及的信息應為本機關與2025年6月9日發出的督辦單。
![]()
答復書部分內容截圖
“能走的渠道,我都走了。大家都知道相關負責人被處理了,可調查結果就像被藏起來一樣,我怎么都看不到。”陳欣不知所措。
5月22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金華市市監局計量處,工作人員表示,此事一直系浙江省市場監管局調查處理,“2025年調查的,調查結果也反饋到市局了,但具體情況得聯系市局辦公室。”對此,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會向相關負責人反饋,截至發稿,無回復。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張鵬康 編輯 趙瑞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