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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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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游新聞5月25日報道,近日,稻城亞丁景區的擺渡車收費問題再度引發公眾關注。此前,該景區因擺渡車線路不科學、價格不合理、排隊時間長、服務態度差等問題,遭文旅部點名批評。
5月24日,一位名叫“呂大俠V50”的博主發布視頻,質疑稻城亞丁景區將S462省道通往亞丁村等行政村的部分路段截斷,需交納120元觀光車費后才能進入,認為此舉屬于不合理收費,并要求景區出示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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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上游新聞記者分別致電稻城亞丁景區、甘孜州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甘孜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孜州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進行了多方采訪。
從記者采訪得到的回應來看,除推說與自己無關,或不屬于自己管轄范圍,以及會將情況上報之外,就是承認有截斷國道收費的現象,距離長達38公里。而給出的理由是,這些國道已經納入已經納入了風景名勝區的旅游道路規劃里面。
這就是問題了,截斷國道納入景區范圍管理,并通過觀光車、游覽車擺渡收費,自駕車輛不能進入,豈不是典型的亂收費,是國家明令禁止的行為。
我們注意到,支撐景區方面截斷國道收費的另一個理由,就是將景區與自然保護區混為一談。對自然保護區,即便截斷再長的路,都是可以理解的,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畢竟,如果社會車輛過于頻繁,容易使自然保護區受到破壞。
問題是,稻城亞丁截斷的38公里國道,并非自然保護區,而是景區。景區截斷國道收費,就不是合法收費,而是亂收費了。別說38公里,就是3.8公里、380米,也是錯誤的。至于當地將國道納入景區規劃范圍,也只能是自說自話的管理方式,而不是收費的依據。
也就是說,只要截斷的國道不屬于自然保護區范圍,當地政府和有關方面、景區等,就不能亂收費。即便是自然保護區,也不能隨意游覽,不能擅自截斷國道亂收費,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的道路收費政策,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并在規定線路游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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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為了遮人耳目,稻城亞丁景區從2026年5月25日起,對觀光車等實行票價優惠,觀光車原往返全程120元/人,執行8折優惠后為96元/人;游覽車原往返全程70元/人,執行8折優惠后為56元/人;單程票、區間票同步執行8折優惠。
顯然,這并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別說打8折,就是打0.8折,也是不能接受的。對廣大游客來說,關注的焦點并不是票價有沒有打折,打幾折,而是收費是否合理。只要合理,打不打折,游客都能接受。就算貴一點,只要景點值得游覽,也能接受。
這也意味著,對稻城亞丁景區來說,需要回答的問題,是將國道截斷收費的行為合法嗎?合理嗎?有法律依據嗎?如果沒有法律依據,就應當取消這項收費政策。
當然了,如果從景區管理的角度出發,尤其是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考慮,確實需要用觀光車、游覽車等擺渡,也一定要按照景區的實際情況,而不是隨便攔截一段路,就當作是擺渡收費的依據。觀光車必須是旅游需要,而不是收費需要。
所以,當地政府及有關方面,必須就博主提出的質疑,以及媒體采訪的問題,實事求是地給出回應。旅游好不好,收入高不高,需要靠良好的旅游環境、服務水平,以及配套的旅游設施,而不是亂收費。亂收費,只會獲得一時的收入、眼前的利益,失掉的是永久的收入、長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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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亞丁的觀光車收費問題,已經引發過輿論的廣泛關注,不能再在同一個問題上再摔跤了。把不該截斷的國道還給社會車輛,把該通過觀光車、游覽車擺渡和旅游的地段安排好,并合理收費,才能更好地吸引游客,才能提升旅游綜合水平和綜合收入,才能把稻城亞丁打造成游客喜歡的旅游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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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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