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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
網絡餐飲業態迅猛發展
“點個外賣”已成為大家
日常餐飲消費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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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123號令)(以下簡稱:《規定》),自今年6月1日起,外賣平臺中的無堂食店鋪必須在顯著位置標注“無堂食”標簽,違規造假最高可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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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造假怎么辦?
消費者點餐時該怎么分辨?
一起來看!
無堂食必須“亮牌”
造假將重罰
什么是“無堂食”?根據上述《規定》解釋,“不提供堂食服務,是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實際經營場所既不向消費者持續提供現場就餐服務,也不向消費者持續提供自提服務的情形”。
其中,《規定》提到,“平臺提供者應當要求不提供堂食服務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無堂食’標識,并將上述標識信息同步展示在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列表頁面”。
根據新規,6月1日起,外賣平臺將有以下變化:
一是平臺必須對入駐商家進行實質性審查,通過實地核查等方式確保經營資質真實有效,并至少每6個月核驗更新一次信息。
二是無堂食店必須標注“無堂食”標簽。根據規定,對不提供堂食服務的商家,須在主頁面顯著位置設置“無堂食”標識。消費者可以在商家店鋪主頁面的顯著位置,以及外賣平臺的商家列表頁面看到相應標簽。
除了“無堂食”標簽外,新規還要求網店名稱必須與實體門面招牌名稱保持一致。商家須在主頁面持續展示經營資質、實體經營門面照片、實際經營地址等信息。
倡導商家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對違規商家可采取限流、關閉賬號、列入黑名單等措施。
那么,造假堂食店會有何種處罰?
答:根據上述《規定》,商家使用虛假或他人經營資質入網供餐的,除責令限期改正、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危害后果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平臺未履行審查義務或未要求商家標注“無堂食”標識的,最高罰款10萬元。
此外,對故意實施、性質惡劣、造成嚴重后果的造假行為,還要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直接責任人處以其上一年度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個人罰款。
三大外賣平臺落實如何?
暫未有“無堂食”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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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團外賣的標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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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外賣的標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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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閃購的標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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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為網絡餐飲服務
各個環節都劃定了更清晰的底線
這意味著將迎來一個
信息更透明、操作更規范
顧客更放心的消費環境
來 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成都發布
值班編校:張鵬晨、徐貴保
值班主任:齊菲斐
值班編委:鄒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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