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從不缺席——只是有時需要歷經漫長的等待與執著的堅守。一起始于2019年的故意毀壞財物案,從一審定罪、二審維持、多級申訴被駁,到檢察院抗訴、再審發回重審,再到最終的無罪判決,當事人張某用六年半的倔強堅守,兩位公益律師以四年多的無償深耕,沖破層層阻力,終還當事人清白。
緣起與困局:一場爭議的毀損認定
檢察機關指控張某通過正負極反插電路板、向設備內投擲螺絲等方式,人為燒毀電梯電路板,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某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張某堅信無罪,當即上訴,二審法院卻裁定駁回、維持原判。一紙生效的有罪判決,成為壓在他身上的沉重枷鎖。此后,張某先后向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及各級檢察機關遞交申訴材料,一遍遍陳述案情、舉證申辯,所有請求均被駁回。多級司法程序的否定,讓案件陷入僵局。
張某來自江蘇小鎮,文化程度不高,靠打工維生。"罪犯"標簽讓他的求職之路愈發坎坷,本就清貧的生活更加陷入困頓。
公益援助:絕境中的專業堅守
申訴前期,張某缺乏專業法律幫助,辦案單位又遠在千里之外,異地維權舉步維艱。不少接待人員勸他放棄申訴、回歸正常生活,但烙在心底的冤屈讓他始終不愿低頭。
絕境之中,張某輾轉尋訪到上海鄧學平律師和北京楊舒律師。細致梳理全案卷宗特別是聽完張某本人陳述后,鄧學平律師篤定地認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根據口供定案的冤錯案件。得知張某經濟拮據、無力承擔高昂律師費用后,鄧學平律師毅然決定為其無償提供法律援助。
據鄧學平律師本人介紹,他本人每年都會免費代理兩到三個案件。但他的無償援助是有條件的,包括:案件確實存在重大冤情、當事人尊重律師勞動且愿意付費、當事人經濟條件拮據無力支付律師費。張某是鄧學平律師眾多法律援助案件中的一個。
這一場公益援助,一晃便是四年有余。四年間,疫情反復、博弈拉鋸、阻力重重,但鄧學平律師從未有過半分懈怠。他參照收費案件的專業標準,組建專屬辦案團隊,逐頁研閱卷宗、逐條拆解控方定罪邏輯,深挖證據漏洞,反復梳理疑點。為補強辯方證據,他指導張某收集到多份有利的客觀書證和電子證據,有力擊破了"被害方"的說辭和原審定罪依據。面對案件推進中的各類阻力,他多次撰寫《情況反映》,向有關部門陳述冤情,希望引起有關人員重視。
抗訴博弈:糾錯之路的艱難突圍
在當事人和辯護律師的頑強堅持下,正義終于迎來曙光。某市檢察院審慎復盤全案后,敏銳察覺原審判決存在重大疑點,以"判決可能存在錯誤"為由向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后者指令該市某中級法院再審。
“這份抗訴書質量很高。跟原審主要依靠有罪供述定罪不同,這份抗訴書通篇貫徹了'重客觀證據,不輕信口供'的理念。”鄧學平律師對筆者說道。
不過,遺憾是抗訴書并未采用"事實認定錯誤"的確定性結論,而僅以彈性表述指出案件可能存在問題,預示著糾錯之路絕非坦途。果不其然,再審開庭過程中,檢方補充提交了大量證據,堅持原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直接建議法院維持原判。上級檢察院雖然提出了抗訴,但下級檢察院卻當庭建議維持原判,這樣的劇情令人倍感煎熬。幸運的是,主審法官頂住壓力,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裁定將案件發回重審。
鄧學平律師一度轉憂為喜,認為發回重審后檢方很可能會撤回起訴。但發回重審一審開完庭前會議后,竟然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里未能迎來正式開庭。庭前會議階段,兩位律師提出了包括排非申請、調取證據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等多份申請,亦未獲有關方面答復。好不容易迎來正式開庭,檢方又再度補充了大量證據,并且再度堅持有罪指控,認為全案證據鏈條完整、嚴密。而鄧學平律師和楊舒律師多次書面申請檢方撤回起訴,都被直接拒絕。案件最終結果如何,充滿了不確定,有關方面仍在激烈博弈。
從證據層面,兩位律師抽絲剝繭,已經論述到了極致。特別是鄧學平律師,結合物理學規律和生活常識,指出張某供述的作案手段客觀上無法實現,進一步提出作案工具未能起獲到案、能夠證明案情真相的監控視頻沒有到案、不能排除電路板系其他原因致損、鑒定檢材不具有同一性等辯護意見。庭審時,這些辯護意見引起了合議庭的濃厚興趣和高度重視。盡管如此,庭審結束后,鄧學平律師的擔憂并未減輕,案件走向仍難預料。
塵埃落定:無罪判決的法治意義
在張某的執著堅守、辯護律師的不懈努力,以及有關法官、檢察官的盡責履職下,這起耗時六年半的案件終于迎來最終結局。法院采信了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經審委會討論最終判決張某無罪。這場來之不易的無罪判決,并非順水推舟,而是從艱難博弈中"逼"出來的法治成果。
對比最終無罪判決書與鄧學平律師的辯護意見,可以發現:法院無罪判決的核心理由與鄧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高度契合,足以證明律師在本案的辯護精準直擊問題核心,為法院依法糾錯提供了堅實的事實依據與法律支撐。
無罪判決難,通過申訴程序改判無罪尤其難。但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正義最終沒有缺席,功夫最終沒有辜負有心人。
鄧學平律師在案件發回重審的辯護詞中寫下一段直擊人心的文字:
"申訴之路形同蜀道。張某多次表示其絕對不會放棄,會繼續堅持申訴下去。人內心都有天生的負罪感,若不是真有冤情,張某斷不會如此執著。"
"良知是最高的法律,我相信每個人內心都有善端。見冤不糾不會是人的本性。張某幾乎是一個社會最底層的人,法治大廈的堅固不在于其高聳入云的壯大外觀,而在于其根基深嵌于那些最平凡、最普通、最不起眼的底層人的信服和信賴之中。"
"罪與非罪,涇渭分明。萬請貴院秉持重證據不輕信口供的原則,不受前期訴訟和裁判的影響,拿出道德勇氣,依法宣告張某無罪,讓這起案件就此畫上終點。"
六年半風雨兼程,六年半矢志堅守。這場來之不易的無罪判決,是對司法疑罪從無原則的生動踐行,是對司法良知的最好詮釋,更是對普通民眾合法權益的堅定守護。致敬每一位為公平正義奔走努力的法律人!【作者:張依。首發于《法商虹橋》公眾號。如若侵權,請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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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 / 雷芷鈞Jaycee
編輯 / 梁志穎Brilla
分類 /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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