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劉虎
現在社會進化到什么程度了?一個老賴也有資格起訴我,堂而皇之的要求賠償他五萬塊,以安撫他受傷的心靈。
這種訴訟庭審我是不會參加的,寫了個《答辯狀》交了。但凡去出席這種訴訟,都是對我自己的侮辱。
我從事媒體及自媒體工作已經三十年,還是第一次看到“老賴”狀告執行申請人侵權的事情,經檢索也未發現同類型案件,可以算是“全國第一案”。不得不說,現在的“老賴”是膽子越來越肥了。
這起訴訟極度荒唐。原告李鳳鳴不是法盲,而是西南政法大學的法學碩士,深圳資深執業律師,這就更顯離譜。真好奇:他這種水平是如何為客戶服務的?
該案將于明日(5月27日)上午10時30分在深圳市羅湖區法院第十六法庭開庭,有空又有興趣的網友可前往旁聽。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沿河北路2000號羅湖區司法大廈)
附:原告《起訴狀》全文,一刀不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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