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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崔桂忠
“老頭樂”又上熱搜了。這一次,不是因為交通事故,而是因為一個讓無數老百姓憋屈的問題:廠家合法生產,商家合法銷售,老百姓花錢買了,一上路就違法——這到底是車的問題,還是政策的問題?
截至2025年初,全國低速電動車保有量已超過1000萬輛,其中絕大多數為“老頭樂”。而據工信部公告目錄,真正合規可上路的產品不足兩成。換句話說,街上跑的老頭樂,十輛里有八輛“身份非法”。可這些車,恰恰是從合法門店賣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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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并非小眾個案。與之邏輯高度相似的場景還有:清明祭祀紙品,同樣是合規生產、合法售賣,產業鏈全程暢通無阻,但老百姓街頭焚燒祭祀,輕則被勸阻教育,重則被處罰整改。一樣的邏輯:能造、能賣,就是不能用、不能燒。這“最后一公里”的斷裂,究竟卡在了哪里?
答案不難找:政策制定的邏輯,和老百姓的真實生活,脫節了。
從生產端看,老頭樂的“身份”從一開始就被定義為“封閉場地專用代步車”——景區、廠區、小區內部轉轉可以,公共道路免談。廠家按這個標準備案、生產,合規合法;商家據此銷售,也沒毛病。可問題是,老百姓買車是為了什么?買菜、接娃、看病、串門,哪一樣不是在公共道路上完成的?政策給車設定的“活動范圍”,和老百姓真實的“生活半徑”,壓根兒對不上。
這就好比你買了一把傘,廠家說這是裝飾品,不能淋雨。可你買傘就是為了擋雨的,結果一撐開就違規——這不荒唐嗎?
更讓人無奈的是,政策給了生產綠燈,卻讓百姓在路口買單。廠家賺了錢,商家拿了利,唯獨買車的老百姓,上路被查、出事無保、罰款扣車,承擔了全部風險。很多老年人根本不懂什么工信部公告目錄,不懂什么3C認證,他們只知道這車店里在賣,鄰居在開,憑啥我不能開?
這公平嗎?
說到底,“老頭樂”困局的癥結,不在于老百姓“明知故犯”,而在于政策供給跟不上民生剛需。我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數以億計的老年人有短途出行的現實需求。公交車到不了家門口,出租車舍不得天天打,電動自行車風吹雨淋——老頭樂遮風擋雨、操作簡單、成本低廉,恰恰填補了這個空白。它不是“違規工具”,而是“民生剛需”。
治理的邏輯,不能停留在“一禁了之”。你禁止上路,可出行需求還在;你收繳車輛,可明天老人怎么買菜接娃?只要需求不消失,市場就會源源不斷供給,執法就永遠處于“打地鼠”的被動局面。這不是治理,這是應付。
反觀一些地方已經開始探索的正向路徑——允許合規老頭樂上牌,要求駕駛人考取C類或D類駕照,強制購買交強險,設定限行區域和速度標準——事實證明,“規范”完全可以替代“禁止”。北京、綿陽、保定等城市的老頭樂上牌綠色通道,明溪縣、定興縣的非標車置換補貼,都在釋放一個信號:堵不如疏,禁不如管。
有人會問:那燒紙呢?是不是也該放開?恰恰相反,燒紙涉及環保、消防、公共衛生等更復雜的公共利益,不能簡單類比。但共通的一點是:對于老百姓合情合理的需求,政策不能只堵不疏。清明祭祀是千年傳統,與其街頭圍追堵截,不如在社區設置集中焚燒點、推廣環保祭祀用品、完善文明祭祀服務——讓老百姓有地方燒、有體面燒、有安全燒。
治理的最高境界,不是讓百姓服從規則,而是讓規則服務于百姓。一項政策,如果生產端放行、銷售端默許、使用端嚴懲,本質上就是允許“合法違規”,是把矛盾層層下移,讓最弱勢的群體承擔最重的代價。這不是政策的初衷,也不該是治理的常態。
“老頭樂”能造能賣卻不能開,燒紙能產能銷卻不能燒,看似不同領域的問題,根源卻高度一致:政策標準割裂,部門協調失靈,民生考量缺位。解決問題,不能只靠交警在路口攔車、城管在街頭勸阻,而要從源頭重塑政策邏輯——統一生產、流通、使用全鏈條標準,完善配套服務,回應真實需求。
老百姓心中有桿秤。他們不怕規矩多,就怕規矩“對人不對事”;不怕管理嚴,就怕管理“只管最后一米”。讓政策多些溫度,讓治理少些撕裂,讓“老頭樂”真正樂起來,讓清明祭祀真正清朗起來——這才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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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隊政治委員,海軍上校軍銜。現任大連市旅順口區委辦公室一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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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易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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