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網友爆料,蘿卜崗見多了?第一次看見招聘崗位除了限制報考人員的自身要求外,還把配偶的要求也限制的死死的,貴州大學這一操作,把招聘崗位“保護”死死的,誰都不能去截胡!這不是多此一舉嗎?還不去直接公示招聘崗位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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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網友提供的信息顯示,這是資產管理崗位的工作。其他報考條件可謂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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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配偶應為我校在職在編優秀博士,同時具備以下業績
1。主持2項及以上國家級項目,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 CSSCI論文10篇及以上:
2。獲得貴州省優秀成果獎一等獎1項:
3。學校學科學術帶頭人,貴州省創新團隊帶頭人。
針對此事,有網友評論,要么你自己去讀個博士,要么你找一個能那省哲社1等獎,還發十幾篇一作C刊的博士,把你也能引進,這樣你也就不會在網上叫了。
有網友指出,這是正常現象,高校都是這樣的,解決配偶工作,當初人才引進的時候,就已經談好條件的,比如SCI需要發表多少篇,到期達到了就解決工作,而且是報省委組織部備案的!我還可以告訴你,當初引進來的時候,有些給了200個,年收入50個,這是體現讀書的重要。
有網友表示,這個還好吧,解決學校高知的配偶工作問題,學校內部競爭,個人覺得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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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綜上來看,此次招聘并非貴州大學臨時起意,而是其高層次人才配套政策的延續。
近年來,高校人才競爭日趨激烈,西部高校在頂尖人才爭奪中本就處于劣勢,留住優秀博士人才更是不易。貴州大學作為區域重點高校,深知人才穩定的重要性,此前便已出臺政策,為國家級青年人才等高層次人才解決配偶工作問題,此次資產管理崗招聘,正是這一政策的具體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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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招聘程序來看,該崗位屬于簡化招聘流程,經上級部門同意,并非常規公開招聘,其核心目的是服務高層次人才引留,而非面向社會普招。高校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安置,是國內高校普遍采用的人才配套措施,合規且合理。頂尖博士人才的科研能力與學術資源,對學校學科建設、科研突破至關重要,解決其配偶就業,能有效消除人才后顧之憂,降低人才流失風險,長遠來看,是學校發展的必要投入。
網友質疑的“條件苛刻、保護過度”,實則是對高校人才評價體系的不了解。配偶需滿足的國家級項目、CSSCI論文、學術帶頭人等條件,并非隨意設定,而是優秀博士人才的核心硬指標,能達到此類標準的人才,本身就是高校稀缺資源。設置嚴苛條件,恰恰是為了精準匹配高層次人才配偶,避免政策濫用,而非暗設門檻。且該崗位為資產管理崗,屬于非核心涉密崗位,符合事業單位親屬回避制度,不存在利益輸送風險。
更需明確的是,此舉絕非“蘿卜崗”,而是公開透明的政策執行。招聘公告明確公示所有條件,全程接受社會監督,不存在暗箱操作。高校作為事業單位,擁有一定的用人自主權,簡化招聘流程安置高層次人才配偶,符合國家與地方人才引進相關規定,是合法合規的人才管理舉措。
當前,西部高校發展的核心瓶頸是人才短缺,貴州大學此舉看似特殊,實則是立足自身發展的理性選擇。它既保障了高層次人才的穩定,又通過明確標準避免政策濫用,兼顧了公平與效率。我們應跳出“非黑即白”的思維,理解高校人才引留的現實困境,而非片面貼上“特權”“不公”的標簽。
人才是高校發展的第一資源,為頂尖人才解決后顧之憂,本質上是為了學校長遠發展、為區域高等教育提質增效。貴州大學的這一操作,是合規框架內的務實創新,而非違規操作,理應得到客觀看待與包容理解。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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