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在一些網絡“種草”平臺上,利用兒童進行成人化打扮、模仿成人姿態以吸引流量的“擦邊帶貨”現象屢禁不止。國家有關部門雖已開展多輪整治,但相關問題仍時有發生。新華每日電訊記者調查發現,這一亂象的背后,存在平臺流量利益驅動、內容審核不嚴、監護人責任缺位等多重原因。
流量圍獵下的“童真商品化”
過度暴露的兒童身體、將兒童打扮成性感的成人模樣、商家借“宣傳推廣”之名鼓勵童模“著內衣出鏡”……這些問題,近年來在小紅書等網絡“種草”平臺上頻頻出現,而且經歷多輪整治依然沒有明顯改觀。
“擦邊帶貨”成公開的流量密碼。在社交平臺上,兒童內容原本承載著記錄成長過程、分享育兒經驗的功能。然而,當“流量”與“帶貨”深度綁定后,一些博主開始在底線邊緣頻頻試探。
記者調查發現,以兒童為主角的“擦邊帶貨”主要呈現三種形態——
形態一:成人化打扮+模仿成人拍照姿勢。
小紅書上,一個賬號發布了一條兒童營養品的“帶貨信息”,附圖中的小學一年級女孩身著白色絲襪、超短裙、吊帶背心,模仿成年模特的姿態展示商品,近2500名網友通過“轉評贊”與其互動。一些疑似學齡前兒童穿著“三點式”泳衣在泳池內擺出各類姿勢,并被內容發布者冠以“兒童泳衣”“童模拍攝”等關鍵詞進行引流。類似的,露臍、露腿、刻意展示身體曲線等行為成為一些帶貨博主的“引流宣傳圖”。
形態二:招募“體驗官”變相索取兒童身體影像。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商家抓住部分兒童家長“貪小便宜”心理,以諸如“試穿體驗”“心得分享”等形式招徠關注,變相取得部分兒童穿著暴露的照片或視頻。
在小紅書上,一個自稱經營兒童內衣的商家公開招募女童內衣“體驗官”,要求“9—11歲剛發育的小朋友”“11—15歲發育成長期的女寶”等發布清晰“上身圖或不低于5秒的視頻”。該賬號主頁已發布多張女童僅穿著內衣褲的照片。
形態三:涉兒童服務類機構的“曝照引流”。
記者還發現,一些在小紅書上活躍的兒童攝影和推拿養生機構,其展示的作品中,不乏讓兒童涂抹濃艷妝容、身穿露背禮服或泳裝、赤裸上身接受服務的照片或視頻,以此吸引客源。
需要注意的是,盡管有部分用戶在評論區發出“注意孩子隱私”的提示,卻遭到部分內容發布者和其他網友的“回懟”。同時,一些小紅書平臺上的兒童生活照片和視頻內容下方的評論區,有疑似成人的用戶在其評論區發布惡意引導性內容。例如,主動叫女童“老婆”,要求“擴列”(即未成年群體中“求加好友”),甚至提出想要線下見面的請求。
小紅書官方在回應記者采訪時表示,用戶每周分享未成年人出鏡內容的頻率不得超過2次,平臺視情節對違反相關要求的用戶采取下架、限流、限制商業權限、封禁賬號等措施。但事實上,多位疑似利用兒童模仿成人化形象進行帶貨的博主并未遵守該要求,賬號在一周內多次發布以兒童出鏡的帶貨圖文信息。
此外,在小紅書瀏覽此類內容越多,算法機制就越會推送類似內容。記者在調查期間,用新注冊的小紅書賬號刻意瀏覽了一些涉兒童低俗內容的帖子。此后,平臺首頁推薦中,類似內容的比例急劇上升。
浙大城市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沈愛國對此指出:“部分平臺的未成年用戶非常集中,算法以用戶停留時長、互動率為核心指標,根本不會理解‘兒童’和‘低俗內容’之間的倫理問題。它只識別到‘這類內容能留住觀眾’,于是加速推送,而這些內容恰恰有可能被別有用心者利用。”
平臺的未成年人模式也存在機制性漏洞。記者進一步測試發現,即使開啟小紅書的未成年人模式,仍能通過關鍵詞檢索等方式搜索到成人化內容。例如,通過搜索指定關鍵詞,可以看到一些成年人有意展示身體敏感部位輪廓,或是以色差極強的透視裝穿搭來吸引關注的內容。對此,小紅書回應稱,未成年人模式下搜索功能提供“安全可靠”的信息獲取入口,搜索內容“僅從安全審核通過的內容池”中召回。
有經辦過相關未成年人案件的政法工作者告訴記者,某些平臺所謂的未成年人模式更像是為了應付法律監管而做的表面合規,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根本無法阻攔未成年人接觸到不適宜內容。
屢禁不止背后是利益捆綁
審核失守與監護異化
自2021年以來,小紅書因涉及未成年人低俗、性暗示等問題,已被監管部門約談、處罰多次。2023年至今,媒體又多次曝光類似問題,然而亂象屢禁不止。記者采訪多位法律、傳媒、未成年人保護領域專家后發現,其根源在于多重深層癥結,其中平臺責任的缺失是最為關鍵的環節。
癥結一:違規發布者與平臺利益的深度綁定。
“發布兒童擦邊內容的目的是‘吸睛’,因為注意力可以轉化為‘購買力’;而涌入的注意力和交易量,對平臺而言又是維持日活、月活數據的重要支撐——這些數據回過頭來也能支撐平臺在資本市場繼續講故事。”沈愛國說。
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劉濤認為,平臺在治理上普遍存在“策略性模糊”——嚴格清理這類“擦邊”內容,意味著短期內流量和商業數據的損失。因此,平臺在實踐中往往是被動響應,“不舉報不處理”“不發酵不嚴懲”,而非對違規賬號和內容進行根治性封禁。
這種利益捆綁與策略性模糊,決定了平臺缺少主動作為的動力。記者實測發現,注冊賬號時年齡可隨意填寫,未成年人模式可被輕易繞過,與未成年人進行互動,也可以通過“虛報年齡”來騙取其信任。
癥結二:“標準模糊”成為平臺審核缺位的借口。
針對“兒童低俗內容”的法律界定,目前的確存在一定模糊空間。中國政法大學未成年人事務治理與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寧寧指出:“同一張兒童泳裝照,在不同場景下的作用也不同。例如,放在家庭相冊里是紀念美好,放在購物鏈接旁就是公開引流。”
然而,這并不能成為平臺推卸審核責任的理由。
法律界人士認為,平臺的內容審核尺度應當高于法律底線,與公序良俗保持一致,甚至更高——因為平臺面向全社會,任何內容在平臺上都會經歷算法放大和廣泛傳播。平臺作為內容分發的主導者,必須對這一“放大效應”承擔相應責任。
“我不相信小紅書的審核員連這種明顯的低俗內容都看不出來。”在瀏覽了記者首頁被推薦的部分涉兒童低俗內容后,多位家長一致認為平臺的內容審核尺度“異常”。
在調查過程中,記者曾多次向不同平臺的多名工作人員提供涉及兒童低俗內容的線索,但各平臺的做法僅僅是簡單下架相關內容或對內容發布者做封號處理。有的平臺的工作人員認為,平臺只對照法律法規下架淫穢色情內容,對于取得監護人同意的非淫穢色情內容,平臺“無權”隨意刪除。
有政法工作者向記者直言:“平臺不是法院,不需要百分百確鑿的法律依據才能刪帖。公序良俗就是最直接的尺子。平臺之所以不動,是因為動了會影響流量。”
“對兒童而言,不應該存在所謂‘軟色情’的‘灰色地帶’。”沈愛國認為,近年來出現的“軟色情”概念是指成年人為規避法律中明確的“淫穢色情”所拍攝制作的擦邊低俗內容,帶有一定的性挑逗或性暗示意味。作為心智發育不成熟的兒童,只要涉及模仿成年人有關性挑逗、性暗示的內容,就應當認定為不當內容。
癥結三:監護人的“監護”角色異化為不良內容的“推手”。
“未成年人保護法把家庭保護放在第一位。但當監護人自己成為侵害鏈條的一環時,整個制度的第一道防線就被從內部瓦解。”苑寧寧指出,同意機制在兒童案件中完全失靈——未成年人無法真正就表演相關事項表達同意,而名義上的同意人(監護人)往往是組織者或受益者。
記者在調查中看到,一些“兒童擦邊”賬號的簡介中明確寫著“媽媽拍攝”“記錄寶貝成長”。廣東省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主任鄭子殷用“監護異化”來形容這一現象:“有少部分監護人將未成年人直接作為牟利工具,主動要求或配合孩子以低俗抓人眼球的方式表演和拍攝。現有機制對監護失職的干預手段有限——撤銷監護權程序復雜、啟動率極低,家庭教育指導又缺乏剛性約束。”
劉濤進一步分析,在平臺的“掩護”下,巨大的利益驅動多方共同形成一條“頑固”的產業鏈,利用缺少主體行為意識的兒童,有意炮制低俗內容,獲取遠超常規內容的流量與關注。
苑寧寧認為,一個“擦邊兒童帶貨”賬號的月收入可能是普通職業的數倍,而違規違法成本幾乎為零——封一個號,換個馬甲繼續做。對平臺而言,處罰上限往往低于整改成本。這種收益與成本的嚴重失衡,是兒童“擦邊經濟”野蠻生長的根本原因。
破局之道:讓監管“長牙帶電”
斬斷利益捆綁
記者就涉兒童低俗內容頻頻在平臺出現的問題向小紅書官方進行求證,平臺回應稱,根據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小紅書采取了不讓未成年人成為廣告營銷的工具、不讓未成年人暴露在有害廣告內容中、禁止廣告內容中出現十歲以下未成年人等措施。平臺“已建立較為完善的涉兒童低俗內容審核機制”,具備多模態識別、搜索管控策略等識別與保護未成年用戶的技術能力。
面對“兒童擦邊帶貨”問題,受訪專家一致認為,必須從法律、平臺、家庭、監管四個層面構建系統性治理體系。
一是完善立法與標準,讓監管“長牙帶電”。立法機關和監管部門應加快研究并出臺“兒童低俗內容”的認定標準,將利用未成年人形象引發性聯想的內容明確納入規制范圍。可參考“場景、用途、受眾”三維判斷法,制定可操作的執法指引。對于屢罰不改的平臺,應采取按日計罰、暫停業務、市場禁入等嚴厲措施,并探索追究管理者個人責任。
二是平臺必須承擔實質性治理責任,而非事后刪除。當前技術已具備通過面孔、身形等體貌特征識別未成年人的能力,平臺不應再以“無法判定年齡”為由規避責任。對涉兒童內容應強制降權處理,從源頭減少推送。涉兒童內容賬號應實施“強實名+監護人雙實名+定期復核”制度,確保每個發布兒童內容的賬號背后都有可追溯、可問責的主體。
三是壓實監護人責任,激活公益訴訟。針對“監護異化”問題,建議建立分級干預機制:對組織或默許未成年人參與擦邊內容的監護人,先適用家庭教育指導、訓誡;情節嚴重的,依法撤銷監護資格并追究相應法律責任。社區和學校應普及“兒童數字肖像權”概念,讓兒童自己知道被拍攝、被展示的權利邊界。
四是建立跨部門聯合執法與常態化監管機制。網信、公安、市場監管、文旅部門應實現數據共享,對屢教不改的MCN機構、簽約主體實施行業禁入。延續“清朗”系列專項行動的成功經驗,將整治兒童低俗內容作為重點,對電商平臺售賣低俗內容周邊、短視頻平臺擦邊引流等問題進行持續打擊。
“平臺、商家、監護人,三方在流量利益面前形成了閉環,而兒童是這個閉環中唯一沒有話語權的角色。”苑寧寧說,“打破這個閉環,需要法律長出牙齒,需要監管跨過利益藩籬,更需要全社會形成共識——孩子的身體,從來不是商品。”
來源:長沙政法頻道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