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經濟新業態下,涉AI、數字化等領域的司法裁判規則如何定?
“近年來,依托數據要素和信息技術支撐的新型網絡犯罪,正在成為網絡治理的重點難點。”在今日(28日)舉辦的一場上海高院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王宇展介紹稱,新型網絡犯罪包括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此類案件犯罪隱蔽性強、作案形式多樣、且數量呈上升趨勢,需及時研究裁判規則。
一組官方數據顯示,2021年至2025年,上海法院審結各類網絡犯罪案件3.2萬余件,判處被告人5萬余人;2024年審結案件數同比下降了15.42%,2025年審結案件數又同比下降了16.76%。其中,在網絡犯罪覆蓋的2個方面中,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傳統犯罪案件數量(包括詐騙、盜竊、敲詐、勒索、涉黃、涉賭等、上下游關聯及幫助犯罪)占總數91.7%,新型網絡犯罪案件數量占總數8.3%。
新型網絡犯罪呈現哪些特點?司法裁判規則如何體現?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胡亞斌表示,新型網絡犯罪呈現3方面特點。第一,是各類技術手段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非法獲取、更改數據等犯罪行為正在威脅新興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第二,是犯罪形態呈現出向民生領域加速滲透的態勢,侵害了公民個人的權益。第三,是從單一技術越軌行為向結構化、產業化形態轉變,形成了上下游分工明確、閉環運作的非法生態。
胡亞斌舉例稱,比如,一起“李某等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案”,法院認為,長期以來公眾對個人信息認知停留在傳統文本上,對token、cookies等技術參數相對陌生,被告人通過重打包正規APP植入惡意代碼、誘騙用戶掃描二維碼安裝,在用戶不知情情況下竊取賬號權限,用于直播間“刷人氣”牟利,已構成犯罪。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且屬于共同犯罪,并判決被告5人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至一年(緩刑一年)不等并處罰金。
“該案件精準界分了token、cookies(可作為身份認證功能的核心特征,屬于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范疇)等參數的法律屬性,避免了將此類技術性數據排除在法律保護,彰顯了刑法對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的專門保護立場。”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李翔點評。
胡亞斌還舉例稱,再如,一起“徐某等非法經營案”,法院認為被告人組織他人利用AI洗稿并提供有償發布服務的行為嚴重擾亂信息網絡服務市場管理秩序,且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法院最終判決被告3人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至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該案明確了利用AI技術進行洗稿所生成的‘偽原創’信息的法律屬性。此類信息雖經算法重組,但其本質在于刻意隱匿或模糊信息來源,導致公眾對信息真實性產生誤解,具有擾亂信息網絡秩序的實質危險性。”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院長孫萬懷表示,技術工具的中立性并非刑事責任的當然阻卻事由,刑法有必要也有能力穿透技術表象,依據行為的實質危害作出精準回應。
此外,胡亞斌還舉例稱,法院對一起“王某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中被告販賣數字人民幣賬戶等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也進行了定性。他表示,當前數字人民幣錢包等新型“數字資產”已逐漸成為犯罪分子的新目標,該案明確了實名認證的數字人民幣錢包屬于公民個人信息范疇,非法獲取、販賣錢包的行為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一方面,針對人工智能、虛擬貨幣等新技術應用帶來的法律適用性問題,上海法院在審判中注重區分技術創新和違法犯罪的界限,貫徹‘證據裁判原則’,為技術應用劃定合法邊界。另一方面,針對新型網絡犯罪分工明確、涉案人員眾多等特點,上海法院注重區分主觀惡性、危害后果、情節輕重等,貫徹‘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實現重罪重罰、輕罪輕罰、罰當其罪。”王宇展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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