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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俄烏沖突已經持續4年多時間,目前呈現出僵持化態勢,雙方保持拉鋸消耗,雙向縱深打擊常態化,停火談判前景黯淡。換句話說,目前沒有人能預測俄烏沖突何時徹底結束。
不久前,俄羅斯總統普京再次訪華,雙方簽訂了一系列合作協議。普京滿載而歸后,外界普遍認為,他將集中精力徹底解決俄烏沖突。就在這一背景下,俄羅斯修訂的一條法律,引起了極大關注。
5月25日,普京正式簽署對《俄羅斯聯邦國籍法》和《國防法》的修正案。據俄媒報道,此次修法意味著俄方出臺新的反制舉措:只要俄羅斯國家元首下達命令,俄聯邦武裝力量可在境外采取軍事行動,專門用于保護遭到逮捕、扣押,或是被外國法院、俄羅斯未加入的國際司法機構裁決迫害的俄羅斯公民。
這段條款內容較為復雜,可簡單解讀為:當俄羅斯公民在境外面臨“外國法院、俄羅斯未加入的國際機構”實施的逮捕、扣押等迫害行為時,俄軍可直接出動力量開展保護行動。
梳理相關報道不難發現,俄方此次修法目的十分明確,直接回應國際刑事法院對普京發出的逮捕令。2023年3月,總部位于荷蘭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正式出手,對俄羅斯總統普京發布逮捕令。
當時國際刑事法院給出的理由是,懷疑俄羅斯涉嫌非法移送烏克蘭兒童、將烏克蘭民眾非法轉移至俄羅斯境內。英國《衛報》報道稱,莫斯科方面表示不承認國際刑事法院的司法管轄權。報道還提及,國際刑事法院曾考慮發布秘密逮捕令,但最終決定公開通報,希望以此阻止后續相關行為。
此后很長一段時間,受這份逮捕令制約,普京的境外出訪受到極大限制。當下核心問題在于,俄羅斯為何選擇在此時修訂這項法律?俄方又以何種標準判定本國公民在境外遭遇“迫害”?
筆者查閱俄媒相關報道得知,相關判定的最終解釋權歸俄方所有。《俄羅斯報》網站進一步報道,新法明確,由俄羅斯總統決定動用國家武裝力量,總統作出決議后,俄軍就可以出動,保護身處境外的俄羅斯公民。
俄羅斯聯邦委員會(議會上院)主席馬特維延科對此作出進一步解釋,俄方此舉并非向境外派駐武裝力量,而是營救本國公民的保護性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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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同一時間,俄羅斯國家杜馬(議會下院)主席沃洛金公開發聲,稱西方國家的司法體系已“淪為鎮壓機器,打壓那些不認同歐盟官員強加決定的人士”,因此俄軍有必要保障俄羅斯海外公民的安全。
俄外交部歐洲事務司司長馬斯連尼科夫透露,歐盟與俄羅斯的接觸前景,“取決于歐盟領導層是否愿意重新審視其反俄外交方針,充分尊重俄方合法利益”。俄方從未拒絕與歐盟對話,始終愿意通過外交途徑化解分歧。
但是,歐洲內部對此存在分歧,俄外交部無任所大使米羅什尼克表示,截至目前,歐洲方面尚未提出任何可行的和平解決方案。更令俄方難以接受的是,歐洲對俄羅斯僅提出投降、賠款等單方面要求,這是俄方絕對無法認同的。
結合俄方此前公布的停火條件可知,歐洲方面早已知曉俄方訴求。2025年8月,普京在美國阿拉斯加與特朗普會晤期間,提出了俄方終止沖突的四項核心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烏克蘭軍隊立即從頓巴斯地區全部撤出,否則沖突不會終止;作為交換,俄軍可凍結扎波羅熱、赫爾松兩地區當前的俄烏交戰接觸線;烏克蘭不得加入北約;俄方不接受西方國家在烏克蘭境內部署地面維和部隊。
當時有消息人士透露,普京在領土問題上已作出妥協。2024年6月,俄方曾要求烏克蘭放棄頓涅茨克、盧甘斯克、赫爾松、扎波羅熱四州全部領土。如今戰場局勢僵持、勝負未分,歐洲卻單方面要求俄羅斯投降賠款,無異于天方夜譚!
有專家表示,普京十分清楚,即便未來俄羅斯與歐洲關系修復,雙方也再也無法回到俄烏沖突爆發前的狀態。值得關注的是,中方近期再次就俄烏沖突作出回應。5月26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明確表示,中方對烏克蘭危機的立場一貫且明確。對話談判是解決危機的唯一可行出路。中方呼吁當事各方共同推動局勢盡快降溫,為重啟對話談判積累有利條件。
縱觀中方自沖突爆發以來的表態與行動,毛寧此次發言再度清晰傳遞出中方核心立場:中方始終秉持客觀公正態度,不選邊站隊、不拱火澆油,堅持從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出發研判問題,從未借這場沖突謀取私利。
總之,俄烏雙方均在這場沖突中遭受了巨大損失,各方應共同避免局勢進一步升級。中方始終呼吁各方主動創造有利條件、積累共識,為重啟談判掃清障礙、推動危機和平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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