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法案例【2026】236
在網絡游戲代練服務中,代練操作本身符合游戲規則且委托人曾授意同類操作,代練方是否可以完全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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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為AI生成)
案情簡介
原告孫某與被告王某長期存在網絡游戲口頭代練服務關系,約定由王某使用孫某的游戲賬號進行游戲任務、打BOSS等代練操作,孫某不定期支付代練費用。2025年3月,王某在代練過程中,將處于限制交易狀態的某裝備取出并使用至游戲內某角色身上,導致孫某游戲賬號內的某角色及某裝備被感染限制交易狀態,限制交易期限為一年。上述操作屬于游戲規則允許范圍,操作界面會彈出限制交易風險提示,且孫某此前曾要求王某進行過同類操作。孫某主張因賬號內游戲道具被限制交易一年而價值貶損,造成損失數萬元,訴至法院要求王某全額賠償。王某辯稱案涉操作系孫某授意,與其無關,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雙方之間口頭形成的游戲代練服務合同關系合法有效,雙方均應依約履行義務,并遵循誠信原則,履行通知、注意等附隨義務。王某作為有償提供代練服務的一方,熟悉游戲機制與風險規則,應負有高于普通玩家的專業注意義務與風險提示義務。即便王某的操作符合游戲規則且孫某曾授意同類操作,但在出現明確限制交易提示時,王某仍應審慎核實、再次確認并提示風險,其未盡到上述義務導致損失發生,存在一定過錯。關于損失數額,案涉虛擬財產僅被限制交易并未滅失,不屬于全部損失。法院基于公平原則,結合該款游戲同類虛擬物品在限制期限一年內的貶值率、代練獲利情況及雙方過錯程度,酌情確定賠償數額,最終判決被告王某賠償原告孫某損失2000元,駁回原告孫某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宣判后,雙方均未提出上訴,被告已在判決生效后主動履行判決義務,案結事了。
法官說法
網絡游戲代練屬于有償專業服務范疇,玩家與代練方之間成立合法有效的服務合同關系,雙方均應恪守契約精神與誠實信用原則,依約履行合同主給付義務及風險告知、審慎操作、合理注意等附隨義務。即便代練人員的具體操作本身未違反游戲硬性規則,且委托人過往曾授意、默許過同類游戲操作,也不能直接免除代練方的法律責任,僅能作為酌情減輕責任的事由,而非免責事由。
代練從業者以代練為業、從中獲取報酬,相較于普通游戲玩家,更熟知游戲運行機制、道具交易規則、系統風險彈窗提示以及違規操作、連鎖限制交易等衍生后果,法律層面必然對其賦予更高的專業注意義務、風險甄別義務、及時提示義務和止損避讓義務。在游戲操作過程中,當系統彈出明確的限制交易風險警示時,代練方理應盡到審慎核查義務,及時向委托人告知潛在風險、征詢進一步操作意見,而非僅憑過往授意貿然操作。若代練方漠視風險提示、疏于專業核查、未履行風險告知與確認義務,最終導致委托人游戲虛擬財產被長期限制交易、賬號及道具價值大幅貶損,其行為已構成合同履行不當,存在明顯過錯,依法應當承擔相應違約賠償責任。
提醒廣大游戲玩家,委托他人代練本身存在賬號封禁、道具受限、虛擬財產受損等各類風險,自身應當盡到審慎選任、合理授意、風險自擔的注意義務,切勿隨意放任代練進行高風險操作;而專業代練從業者更應堅守職業審慎底線,嚴格履行風險提示與謹慎操作義務,避免因疏忽履職引發民事賠償糾紛。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九十二條 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額。
轉自:山東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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