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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上午,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成立20周年暨中國證據科學自主知識體系建設研討會在海淀校區禮堂舉行。“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理事長、聯席主任,吉林大學資深教授,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會長張文顯,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顯明,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汪斌,教育部社會科學司司長王日春,教育部科學技術與信息化司主任史天澤,中華醫學雜志社社長魏均民,我校黨委書記姜澤廷等出席會議,國內外數十位專家學者、證據科學院離退休教師、校友和師生代表,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及學院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由黨委常委、副校長劉艷紅主持。會議回顧了證據科學研究院二十年建設歷程,發布證據科學領域最新成果,圍繞中國證據科學自主知識體系建設、證據法學與法庭科學交叉融合、證據科學服務法治中國建設等議題展開交流。
會議發布了《證據科學的理論探索——國際視角與中國學派》一書。此書匯聚國內高校、科研機構和司法實務領域專家學者的研究成果,圍繞事實認定、證據審查、證據推理與科學證據等議題展開系統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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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致力于構建中國現代證據法學理論體系,融合國際前沿與本土實踐,從多學科視角對證據科學進行系統性理論探索,是證據法學、司法鑒定學或法庭科學及訴訟法學等相關專業領域的重要學術著作,既展現了證據科學研究的深度與廣度,又緊密結合司法實踐,因而對高等學校法學院師生開展學術理論研究和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群體的實務工作都具有一定的閱讀價值。
(以上部分內容來源于公眾號“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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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ETICAL EXPLORATION OF
EVIDENCE SCIENCE
《證據科學的理論探索——國際視角與中國學派》
作者:張保生 主編;吳洪淇 張嘉源 副主編
ISBN:978-7-5764-2609-0
定價:258 元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26年5月
主編簡介
張保生中國政法大學原副校長,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聯席主任,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111計劃)證據科學創新引智基地負責人,證據科學教育部虛擬教研室負責人,最高人民檢察院重罪檢察證據分析基地首席專家,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國際證據科學協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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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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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前言
代前言:關于證據法學研究范式轉換的提綱
(節選)
張保生
事實認定是司法文明史上的一個亙古難題,這決定了證據法(學)成為人類證據科學探索的最早領域和司法文明發展水平的指示器。當代證據科學理論探索發源于20世紀以來證據法學的跨學科發展,即研究重心從“證據規則”向“證明科學”的現代轉向。改革開放近五十年來,我國證據法學取得長足發展,但仍受到機械反映論和法定證據主義的羈絆,研究范式轉換是現代證據法學知識體系建設的關鍵。
一、范式轉換的理論基礎
下述經典作家為證據法學研究范式轉換提供了思想來源。
1.馬克思主體性理論
與舊唯物主義(只是從客體或直觀的形式去理解事物,而不是將其當作感性人的實踐活動,不是從主體方面去理解)機械反映論不同,馬克思強調感性人在認識和實踐中的主體作用。這種主體性理論有助于我們厘清證據法學傳統范式缺乏內在邏輯、忽視主體作用的偏向,并認清其機械反映論或直觀認識論本質特征:一是“追求客觀真實”,二是“追捧印證模式”。
2.庫恩科學共同體學說
按照庫恩“常規科學(傳統范式)—范式危機(異常累積)—科學革命(新范式確立)”三階段發展理論,如同1988年權利與義務基本范疇大討論奠定了我國法學近四十年繁榮發展基礎一樣,我國現代證據法學知識體系創新也需經歷一場范式轉換。
3.維特根斯坦語言哲學
按照維氏“語言界限意味著世界界限”的理念,證據法學研究范式在提供方法論支持的同時,又會成為限制認識“事實世界”的思想“洞穴”,當范式陷入危機時必須打破傳統證據法學的語言“認知牢籠”,才能從語言體系重構意義上實現向現代范式轉換。
4.威格莫爾證明科學
威格莫爾對事實推理邏輯結構的開創性探索,推動了證據法學向證明科學的現代轉型。他將證據法基本原則分為可采性原則和證明原則,突破僵化教義學束縛,推動了證據法學跨學科研究。威格莫爾圖示法,在建構推論網絡或思維可視化之證據推理模型化嘗試中,開創了命題形式化、推論過程符號化的證明科學研究進路。與威格莫爾司法證明科學相比,“印證模式”可謂背道而馳。
二、證據法學傳統概念現代更新
證據法學研究范式是由一系列概念范疇構成的知識體系,范式轉換絕非簡單“方法更新”,而是學術共同體語言體系重構。范式轉換需通過“事實”“證據”“證明”“真相”等核心概念(語言單元)更新,研究目標(語言指向)從追求確定性到探究可能性轉變,論證邏輯(語言規則)以歸納推理取代“印證模式”,打破傳統學科邊界(語言界限),告別以法定證據主義為本質特征的傳統證據法學話語體系,通過一場類似“白話文”取代“八股文”的“語言革命”,重構證據法學“認知世界”,即在證據法學具體語境中:①用“相關性”取代“客觀性”概念;②用“事實”取代“客觀事實”概念;③用“實物證據”取代“客觀證據”概念;④用“事實真相”取代“客觀真相”概念;⑤用“庭外陳述”取代“庭前證言”概念;⑥用“證人辨認”取代“當事人辨認”概念;⑦用“補強”取代“相互印證”概念;⑧用“推論鏈”取代“證據鏈”概念。
三、證據法學研究范式轉換的問題意識
1.重要開拓者的思想啟示
科學革命“起源于科學共同體中某一小部分人逐漸感覺到:他們無法利用現有范式有效地探究自然界的某一方面”。證據法學研究范式轉換亦是如此,威格莫爾、特文寧、舒姆以及艾倫等人作為證據法學研究范式轉換之開拓者,其創新性思想對范式轉換具有重要啟示。
2.我國證據法學研究范式轉換中的問題意識
(1)關于證據法學基本理念和基本范疇。有學者指出,證據法規范及其學理存在體系問題,外部體系上基本范疇與統括邏輯不統一,內部體系上基本理念有方向性分歧,原則體系與價值位階混亂。有學者指出,證據法的理性主義傳統決定了其求真求善的雙重功能,并將公正奉為首要價值,也決定了我國證據法從義務本位向權利本位轉型中的基本權利保障取向。有學者指出,我國證據真實性審查的定性評價導向,無法滿足司法實踐量化評估證據真實性需求;真實性概念無法適應復雜系統事實認定需求;粗疏的印證審查標準無法滿足司法證明準確性要求,證據法學應從證據真實性評價向可信性評價范式轉換。
(2)關于證據制度和證據法學轉型。有學者指出,我國證據規則理論研究一直受證據學進路統攝而不能獨立,應以學科建制探討為契機,實現中國證據法制度轉型,構建以可采性規則為中心的規則體系,同時實現中國證據學之法學轉型、人權法轉型及部門法獨立性轉型。
(3)關于刑事證據法理論體系構建。有學者指出,刑事證據法改革是制度范式轉換,重要的不是證據裁判原則而是證據相關性原則的重新理解,證明標準應走出“客觀真實”迷思。有學者指出,“三性兩力”對構建刑事證據規則體系具有明顯局限性,應循著相關性規則—內部證據排除規則—外部證據排除規則的理路,引入證據可靠性概念并與真實性有效區分,在此基礎上明晰可靠性證據規則理論譜系與建構標準,完善我國可靠性證據規則體系。
(4)關于證據法學與證據科學。有學者指出,我國證據科學的出現是對國內司法證明領域轉型的一個重要回應,應該在這一進程中形成中國證據科學的基本格局。有學者指出,有關證據學科稱謂“群雄混戰”背后是研究對象確定、學科性質歸屬、理論基礎構建乃至學科體系建立等基本問題闡釋的混亂,應順應學科發展和司法實踐需要更自信地邁向整合的“證據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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