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網友在社交平臺發視頻稱,5月27日,四川雷波縣永盛鎮一名7歲男孩在廣場玩耍時踩到井蓋,墜入化糞池后不幸身亡。
5月29日,男孩的親屬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遇難孩子小羅7歲,在讀小學一年級。5月27日晚,小羅在永盛鎮的一處廣場玩耍時,踩到井蓋墜入化糞池,后經搶救無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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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稱孩子踩到井蓋后掉入化糞池
“事發地點位于永盛鎮新建村安置點的一處公共廣場,平時常有居民前來廣場玩耍,周邊還有兒童游樂設施。”該親屬介紹,由于小羅的家在該廣場附近,他放學后也常來此處玩耍。
該親屬稱,5月27日19時許,小羅和小伙伴在廣場玩耍時踩到了一處井蓋,不幸就此發生。“他踩上去井蓋就翻了,人就掉到化糞池里面去了。”事發后,孩子的父親下去營救,但沒能把孩子救上來。隨后,民警接警趕到現場,眾人合力將孩子撈起,但最終還是沒能搶救回來。
親屬介紹,事發時,孩子父親在家,母親不在家。事發后,孩子母親匆匆趕回。目前,父母二人悲痛萬分。“孩子母親吃不下飯,睡不著覺,這兩天哭暈好幾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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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生前照片
“井蓋有一圈是斷掉的,我兒子踩在上面就滑下去了。”孩子父親羅先生在接受南方都市報記者采訪時稱,自己也參與了營救。“但化糞池毒氣很重,我沒能撈出來,兒子在化糞池里泡了半個小時左右,撈上來已經沒有呼吸了。”他稱,井蓋周邊并無警示標識。目前,警方已經立案。5月29日,永盛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縣里的領導已經做了安排,聯合調查組正在開展工作。
孩子親屬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地相關部門已介入協調處理,此事暫未得到解決。目前,孩子的遺體暫存在殯儀館,家屬也已聘請律師,協助處理后續各項事宜。
5月30日,永盛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此事仍在調查中。
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 圖據受訪者
延伸閱讀
近日,天津6歲男童在小區地面一豎井頂蓋上玩耍時,頂蓋突然塌陷,小孩墜落頭部著地重傷,目前已昏迷10多天未醒來。家屬唐女士認為,該頂蓋厚度僅2毫米,承重差有質量問題,開發商和物業應該擔責。
5月11日,天津東麗區區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告訴瀟湘晨報記者,此事多部門正在調查,初步了解,該豎井在建設和移交時符合設計標準,旁邊用綠籬做了遮擋,也做過警示標識。疑似因年久失修,警示標識老化看不清,小孩爬入發生事故,具體墜落原因還在調查。目前小區此類豎井正在安裝防墜網。
6歲小孩墜入小區地面豎井,家屬稱井蓋太薄有質量問題
唐女士家住天津市東麗區金融街聽湖小鎮融湖景苑小區,她6歲兒子正在讀一年級。4月30日,兒子在家吃完午飯后,下樓和小伙伴玩耍。1點多,同伴來報信,兒子掉進地下車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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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豎井
唐女士立即趕往現場查看,發現兒子躺在地上一動不動,頭部滿是鮮血。經送醫檢查,兒子頭部多處損傷,右側頂骨多發凹陷性骨折,胸部及肢體損傷明顯。醫生介紹,兒子頭部凹陷深度接近2厘米,極度危險,屬于重傷。當晚,兒子經歷了第一次開顱手術。手術很順利,但術后他一直處于昏迷狀態至今,目前仍在監護室接受治療。
唐女士介紹,據小區監控和孩子們后來的描述,當時兒子和小伙伴來到小區129號樓外墻根的土坡玩耍。他和另一名7歲的男孩爬到了該樓東側一井蓋頂部玩耍,突然間,整塊頂蓋板塌了下去,二人掉進了下方的約7米深的豎井。另一小孩傷勢較輕立即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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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稱豎井蓋板太薄
5月11日,唐女士告訴瀟湘晨報記者,小區有多個這種豎井,涉事豎井事發前并未張貼警示標識,其蓋板為金屬材質,厚度僅約2毫米,“太薄了承重差有質量問題,開發商和物業應該擔責。”
當地:建設和移交時符合設計標準,正在裝防墜網
據大風新聞,該小區物業辦工作人員說,事發地的井為通風井,井上的蓋子材質,以及安裝都是開發商做好的;對于井口的防護和提示,其稱目前已經貼上警示標語了,井口附近是用綠籬相隔的,并稱目前孩子墜井一事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具體進展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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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豎井周邊
官方資料顯示,該小區開發商為金融街東麗湖(天津)置業有限公司,該小區于2017年開盤,2021年交付。5月11日,瀟湘晨報記者致電該小區開發商,工作人員表示,不了解此事詳情,會將情況轉告項目負責人。
5月11日,天津東麗區區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告訴瀟湘晨報記者,此事多部門正在調查,初步了解,該豎井在建設和移交時符合設計標準,旁邊用綠籬做了遮擋,也做過警示標識。疑似年久失修,警示標識老化看不清,小孩爬入發生事故,具體墜落原因還在調查。目前小區對此類豎井設施正進行隱患排查整治,并安裝防墜網。
律師:豎井蓋板屬房屋構筑物,有最低更換周期,若出現問題相關單位需擔責
此事中,小孩墜落受重傷,責任方可能會有哪些?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的姚志斗律師表示,此事件中承擔的責任方可能為作為建設單位的小區房屋開發商及物業管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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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女士兒子仍在昏迷
姚志斗表示,要看開發商交付時是否存在缺陷,比如蓋板厚度、材質不符合強制標準(如承重不足)等;物業方若日常維護缺失、未定期檢查蓋板的牢固度與承重能力、未及時補設警示標識,對7米深豎井這一高危設施隱患長期失管及排查不力等,二者可能均須承擔責任。
此事中,家屬認為豎井蓋板太薄存在質量問題。豎井蓋板屬于房屋安全范疇嗎?其是否有質保期?若因蓋板問題發生死傷事故,建設方是否會擔責?
姚志斗表示,根據《建筑法》,豎井(通風 / 人防 / 消防井)屬小區構筑物,蓋板是其核心安全防護部件,屬于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部分,屬于房屋安全范疇;豎井蓋板一般有質量要求同時要求設計使用期限和最低更換周期。
姚志斗表示,若因蓋板問題發生死傷事故,關于刑事責任方面,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其中包括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情況。因此,出現事故死亡一人、重傷三人時若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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