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2年開始執業的劉映輝律師,辦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一起29萬詐騙案中,他為被告人精準定性辯護,強化從寬情節,雖緩刑請求被駁回,但被告人獲相對輕判。‘’
劉映輝律師,廣東品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副主任,正邦律師團隊創始人,律所刑事部門負責人。從2012年開始執業至今,他辦理了眾多在全國范圍內影響巨大的刑事案件,以及不少疑難復雜的民事案件。
在刑事辯護領域,劉映輝律師有著豐富的實戰經驗。他處理過大量刑事案件,其中不乏涉案金額巨大、影響廣泛的案件。例如國內涉案金額特大傳銷案“云聯惠”案,涉案金額數億元;汪某詐騙案,涉案金額一億多,中院一審即無期起步,最終在劉律師的辯護下只判了13年,后通過上訴高院發回重審,再次改判10年。在這些案件中,劉律師憑借對職務犯罪、經濟犯罪以及人身類犯罪的獨到見解和辯護思路,為當事人爭取到了較為理想的結果。
在民事案件方面,劉映輝律師同樣表現出色。他辦理的廣州某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租賃合同糾紛標的額3000多萬案件勝訴,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涉案金額七百多萬元勝訴等,展現了他在合同事務、債權債務等領域的專業能力。
接下來為大家詳細介紹劉映輝律師辦理的一起典型詐騙案件。2020年10月,被告人劉X以銷售口罩為名實施詐騙。他通過中間人王X與被害人周X達成口頭協議,約定以單價0.065元/個的價格出售430萬個口罩,騙取周X支付貨款279,500元。為獲取信任,劉X偽造湖北X公司蓋章的供貨協議及裝車視頻,并將該筆款項轉入其朋友謝X名下的銀行賬戶。隨后,劉X僅向實際供貨方李X支付部分貨款(60,300元),其余款項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及揮霍,并安排謝X協助轉賬。謝X在明知所收資金“違法”的情況下,仍提供銀行卡并開通網銀協助轉移資金,從中分得44,000余元。因未實際發貨,周X拒絕支付第二批貨款,劉X隨即失聯。
案發后,劉X、謝X先后主動投案。二人家屬積極退賠全部損失,周X出具諒解書。公訴機關以詐騙罪對二人提起公訴,涉案金額279,500元,屬“數額巨大”。
劉映輝律師等作為本案辯護人,采取了一系列辯護策略。首先是精準定性辯護,劉X辯護人主張本案應定性為合同詐騙罪而非普通詐騙罪,強調交易存在形式上的合同要素,試圖爭取更輕量刑。雖法院未采納,但體現了對罪名適用的專業研判。其次,強化從寬情節,全面梳理并突出劉X、謝X的自首、認罪認罰、全額退賠、取得被害人諒解等法定與酌定從輕、減輕情節。針對謝X,重點論證其事前不明知具體詐騙內容,僅知“收違法錢”,主觀惡性較輕,且作用次要,應認定為從犯。然后,爭取緩刑適用,兩辯護人均提出適用緩刑建議,劉X辯護人主張“初犯、偶犯、悔罪態度好”,謝X辯護人強調“犯罪情節極度輕微、具偶然性”,并錯誤主張其有“立功”情節(后被法院駁回)。最后,限縮責任范圍,謝X辯護人提出其僅應對分得的44,000元負責,不應承擔全案27萬余元的共犯責任,雖未被采納,但反映了對共犯故意范圍的精細化抗辯。此外,劉律師還推動家屬及時退賠、促成被害人出具諒解書,為量刑從寬奠定事實基礎,協助當事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爭取檢察機關出具相對有利的量刑建議。
法院經審理認定,劉X構成詐騙罪(主犯),數額巨大,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防疫物資名義詐騙,依法從重;鑒于自首、退賠、諒解、認罪認罰,從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謝X構成詐騙罪(從犯),雖對具體詐騙方式不知情,但對劉X實施犯罪具有概括故意,成立共犯;結合從犯、自首、退賠、諒解、認罪認罰等情節,減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檢察機關量刑建議獲法院采納,緩刑請求均被駁回(因詐騙數額巨大,社會危害性較大)。
在這起案件中,劉映輝律師的價值不可忽視。他在案件中進行了確權定性,雖合同無效,但通過事實租賃關系和實際投入,成功確立原告的補償請求權基礎。主動申請法院調取政府補償文件,破解被告拒不提供評估報告的僵局,進行證據攻堅。結合測繪數據與政策標準,科學核定租用面積及補償比例,避免簡單按合同面積主張導致敗訴風險,做到精準計算。在合同無效背景下,以“公平原則”和“剩余租期比例”說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與停業損失,最大化維護客戶利益。
此類詐騙案件的普遍難點在于準確認定罪名、確定共犯責任范圍以及爭取從輕量刑。劉映輝律師的解決思路是通過精準的法律分析和對案件細節的把握,全面梳理法定和酌定從輕情節,積極與司法機關溝通協調,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結果。
劉映輝律師始終堅持以專業的法律知識和嚴謹的辦案態度,為當事人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用事實和證據說話,在復雜的案件中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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