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末的晉江,海風裹著潮濕的泥土味,吹過燒厝村那條窄窄的水泥路。
村里人早就習慣了。
每天早上六點前后,那扇銹跡斑斑的鐵門會準時發出“吱呀”一聲響。
一個頭發花白的女人推門出來,手里攥著一把竹掃帚。
她把葉子掃成一堆,再用簸箕撮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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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前她離開這里的時候,大門是鎖著的。
鑰匙不知道丟在了哪里。
她回來那天,站在門口搗鼓了快半個小時,鎖芯里的銹屑掉了一地。
最后還是找了個村里的老鎖匠,拿錘子把鎖砸開的。
鐵門推開的那一刻,院子里齊腰高的野草被風吹得東倒西歪。
墻皮掉得斑斑駁駁,露出下面灰黑色的磚頭。
窗戶上的玻璃碎了好幾塊。
堂屋里的蜘蛛網,從房梁一直垂到地上。
她愣在門口站了很久。
后來她跟人說,那一刻腦子是空的,什么也沒想,又好像什么都想了一遍。
這座老宅子,是1974年蓋起來的。
那年頭,燒厝村一帶的人家,大多還是土坯房。
賴家能蓋起一棟二層紅磚樓,在村里算是頭一份。
總面積三千多平方米,院子里鋪著厚石板。
擱在七十年代的閩南農村,這排場確實讓人眼熱。
誰能想到,五十年后,這棟樓的主人只有一個頭發花白的女人。
她沒有找裝修公司,也沒有請設計團隊。
就找了幾個鄉下的泥瓦匠,把漏雨的屋頂補了,把裂開的墻面抹了。
自己在院子里鋪了幾條石板路,算是有了人能走的地方。
院子被她分成了幾塊。
青菜蘿卜挨著茉莉玫瑰種,想吃菜了,蹲下去就能拔。
屋里的家具全是三十多年前的老實木。
她自己擦灰,自己抹凈。
灶臺是老式的土灶,燒柴火的那種。
高灶臺旁邊堆著劈好的木柴,整整齊齊。
每天做飯前,她先把灶膛里的灰掏干凈,再拿打火機點著松針引火。
火苗躥起來的時候,整個廚房都被煙熏得模糊。
爐膛里的柴火噼里啪啦響著。
鍋里的水咕嘟咕嘟燒開了。
這座空蕩蕩的老宅子,才算有了點活人氣。
2025年9月18日,她在抖音發了第一條視頻。
穿著麻布衣裳,頭發黑白相間,戴著一副老花鏡。
坐在院子里那張掉了漆的舊藤椅上,手里捧著一杯剛泡好的鐵觀音。
鏡頭里的她看起來和村里其他六十二歲的阿婆沒什么兩樣。
身形瘦瘦的,不胖。
臉上看不出太多皺紋。
她給自己的賬號只寫了四個字的介紹——“60歲重啟”。
賬號名字叫“華元興茶葉”,主營福建本地的茶種。
半年時間,粉絲攢到了十萬三千個。
直播間里,她從來不提要打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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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刷評論說“贓款換的茶不喝”,她也不生氣。
就淡淡回一句——“那就去別家,別燙了手。”
說完繼續泡茶,手穩得很。
她賣茶的路子挺野。
學焙火的時候,手指被燙出過七八個水泡,也沒停下來。
賬號被平臺封過好幾次。
封了就換個號,繼續上。
每次面對鏡頭,她只說茶葉的好壞。
茶葉的產地、采摘的時節、焙火的火候、沖泡的水溫。
一樣一樣說,不急不慢。
其他的事,半個字不提。
有人問她過去的事。
她不回答。
把茶杯遞過去,說嘗一口,這個香味是不是有點像桂花。
就這么岔開了。
說是賣茶,其實圖什么呢。
去年雙十一,她沖上了“中老年口碑榜”。
賣的錢不算多,夠維持日常開銷,也夠老宅的水電維護。
廈門當地政府不是沒管她。
她主動回國投案之后,有關部門在廈門市區給她準備了住處。
地段好,設施全,拎包就能住進去。
實實在在的,保證她老了有地方住。
她看了一眼,把鑰匙退了回去。
說什么都不肯住。
轉頭就扎進晉江這棟荒廢了三十年的老宅子。
三十年了。
她三十年沒回來住過。
村里人有時候看她一個人在院子里忙活。
拔草,澆水,掃葉子,劈柴,生火。
從早忙到晚,手就沒閑下來過。
有人覺得她是返璞歸真,看透世事了。
也有人覺得她就是想躲開人群。
換了別人,也許這兩種想法都對。
但她不是別人。
提起曾明娜這個名字,知道的人不多。
但提起她是賴昌星的前妻,知道的人就多了。
當年的遠華案,涉案金額高達530億元。
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成品油、植物油、香煙、汽車等貨物。
僅成品油一項,不報關走私的就有450多萬噸。
走私進口的香煙有163萬多箱。
偷逃稅款300億元。
那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查處的最大的一起經濟犯罪案件。
遠華集團的主樓叫“紅樓”,在廈門湖里區光華路2號。
七層小樓,紅頂、紅瓦、紅墻。
閩南僑鄉習俗里,紅色代表發財和吉利。
紅樓一樓是大廳,二樓是宴會廳和餐廳。
三樓桑拿按摩房,四樓卡拉OK包廂。
五樓六樓是臥室,七樓是賴昌星的辦公室和會議室。
每天車水馬龍,進進出出的人都是有頭有臉的領導干部。
這個女人的故事,要從更早的時候說起。
1964年,曾明娜出生在晉江青陽鎮蓮嶼村。
父親叫曾傳章,母親叫蔡秀猛,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
她小名叫美好,村里人按當地習慣叫她“阿好”。
她是家中長女,下面有兩個弟弟,一個叫曾明育,一個叫曾明鐵。
1981年3月,她去燒厝村的親戚家喝喜酒。
那頓飯桌上,她認識了賴昌星。
賴昌星比她大六歲,1958年生人。
家里兄弟姐妹八個,他排老七。
父母都是農民,他小學三年級就輟了學,跟著大哥賴水強出去打工。
那時候賴昌星剛從小作坊起步。
擺地攤賣尼龍襪和毛巾,后來又折騰過紡織機械、汽車配件、印刷和雨傘。
窮小子一個,折騰來折騰去,沒攢下什么家底。
岳父曾傳章前前后后借了不少錢給女婿。
后來看他只賠不賺,也就不敢再往里投了。
兩人結婚的時候,曾明娜還沒滿十八歲。
按當時的婚姻法,女方沒到法定婚齡,不能辦結婚登記。
就在村里擺了幾桌酒席,算是成了家。
婚后生了三個孩子,兩男一女。
日子過得緊巴巴的,每天算計著怎么把一分錢掰成兩半花。
轉折出現在八十年代。
賴昌星在閩南沿海那波走私浪潮里找到了“門路”。
從倒賣進口布料開始,錢來得快。
起初可能想著掙一筆就收手。
但這種事情,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有了第二次,就很難再回去了。
1991年,全家人移居香港。
賴昌星通過關系取得了香港居民身份。
在香港注冊了“遠華國際有限公司”。
1994年初,賴昌星打著港商旗號回到福建,成立了廈門遠華電子有限公司。
沒過幾年又成立了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
生意越做越大。
但表面上是電子公司,背地里走私鏈條越鋪越寬。
走私的品類從電腦芯片開始,迅速擴展到植物油、石油、香煙、汽車、化工原料、紡織原料、通訊器材。
遠華集團是典型的家族企業。
賴家幾兄弟全在里面占著位置。
曾明娜的兩個弟弟也被拉了進來,安排在關鍵崗位上。
一個管香港那頭,一個管廈門這邊。
賴家要的是人丁興旺,曾家要的是跟著沾光發財。
兩家人的命運徹底綁在了一起。
曾明娜在遠華集團里拿的是財權。
她書讀得不多,小學畢業,但腦子轉得快。
賬目記得清,每一筆資金的流入流出幾乎都要經過她的手。
在那個堆滿鈔票的帝國里,她是真正管錢的那個人。
生意場上精明能干,獨當一面。
丈夫在外面打通關節,她在里面管好賬本。
那些年里,他們出入香港的摩天豪宅。
身上穿戴的全是普通人見都見不到的珠寶首飾。
來往赴局的全是各界頂流豪客。
日常消費不計其數。
為了打通走私通道,賴昌星以“紅樓”為據點,把黑手伸向了海關、港監、商檢、港務等口岸部門。
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國有企業,負有打私職責的公安等執法部門,以及土地管理、稅務、銀行等單位,全都有人被拉下水。
福建省、廈門市黨政機關的幾十名干部被拉攏腐蝕后,也積極充當了賴昌星的“保護傘”。
1991年至1999年間,賴昌星直接經手或指使走私集團成員,以各種名目向64名黨政領導干部及海關、邊防、海監、港務、公安、稅務等部門和單位的工作人員賄送款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900余萬元。
這些人利用手中的職權,縱容、幫助走私集團實施走私活動。
一張利益交錯的大網,把這個走私帝國的地基越鋪越大。
但任何地基都有撐不住的那天。
1999年4月,一封長達七十四頁的舉報信被送到了中央有關部門手中。
信是遠華集團內部的核心成員寫的,擔任集團副總職務,對賴昌星的關系網和走私行徑了如指掌。
同年6月,中央紀委、監察部、海關總署組成的調查組悄然抵達廈門。
賴昌星得到消息后,連夜帶著家人和幾箱金銀,從香港啟程出逃。
1999年8月,曾明娜帶著三個孩子,跟著賴昌星從香港上了飛往加拿大的飛機。
當時最小的孩子還沒睡著,就被抱進了出租車。
在香港機場候機的時候,孩子們還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
還以為是出去旅游。
飛機落地溫哥華的那天晚上,溫哥華在下雨。
他們在溫哥華郊區買了一幢房子。
但逃亡的日子并不好過。
賴昌星雖然還是在溫哥華西57街斥巨資130多萬加元買下了一幢連花園面積達上千平方米的豪宅,常與妻子驅車到唐人街購物,每次買很多海鮮回家。
但花的每一分錢,都像是倒計時。
2000年11月23日晚上,賴昌星在加拿大尼亞加拉瀑布城附近被加拿大警方拘捕。
理由是“逾期居留”,違反移民法。
曾明娜是當天在家中被便衣警察帶走的。
她被關在貝那比女監。
三個孩子獨自留在出租屋里,靠吃方便面過日子。
三兄妹多次到監獄探望父母。
曾明娜在女監里,每次看到孤苦無援、臉黃肌瘦的孩子,都止不住掉淚。
2001年2月初,賴昌星夫婦暫時離開監獄,在家中接受軟禁。
但加拿大法院開出了條件:繳付8萬加元的保證金,每月還要支付8萬加元給守衛他們的私人保安公司。
禁止去賭場,禁止與黑幫成員聯系。
每天只能外出三小時,還得定期向移民部門報到。
2001年5月下旬,賴昌星實在拿不出律師費和監護費了,只能撤銷原先聘請的律師和保安人員。
2002年6月,兩人繳了8萬加元保釋金才總算自由,每天能在外活動的時間仍然不超過3小時,還得定期向移民部門報到。
遠在國內的娘家,也徹底完了。
兩個弟弟曾明育和曾明鐵都被抓了進去。
曾明育被判了無期徒刑,曾明鐵判了十年。
父親被隔離審查。
母親也被判了刑。
一家人散得干干凈凈。
最讓她想不通的是父親。
老丈人當初借給女婿的錢,連本帶利,全搭了進去。
曾明娜這輩子最后悔的事,不是跟著賴昌星跑了,而是親手把整個娘家拖進了深淵。
在加拿大流亡了將近十年。
2004年5月底,她在溫哥華所在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遞交了離婚申請。
這不是什么痛改前非、一刀兩斷。
用當地法律界人士的話說,這更像是一招“保命棋”。
婚一離,錢一分,至少還能給自己留條退路。
2005年6月21日,法院批準了她的離婚申請。
轉機出現在2008年底。
曾明娜的父親曾傳章在2008年12月寫了一封信寄給公安部,懇請國家網開一面,讓兒子早點回家。
上面給出了回應:希望她能主動回國配合。
2009年5月3日晚上,她帶著小女兒賴珍珍從加拿大飛回廈門。
那架飛機落地的時候,停機坪上的燈亮得刺眼。
她拎著行李走出來,看到來接她的父母和弟弟們。
一家人時隔十年,吃了一頓團圓飯。
她一輩子也忘不了那頓飯的滋味。
因為配合態度好,有關部門沒有追究她的刑事責任。
她提供了關鍵線索,幫助偵辦遠華集團走私案,她的兩個弟弟也因此得到了寬大處理,得以保釋。
三個月之后弟弟也獲得保釋回家。
主犯賴昌星2011年7月23日從加拿大被遣返回國,2012年5月18日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3月清晨,曾明娜把那把竹掃帚靠在院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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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了擦額頭的汗,直起腰來。
院子里的枯草青了又黃,黃了又青。
那座兩層紅磚樓的墻壁上爬滿了藤蔓,春天的時候會開出細碎的白花。
屋檐下的燕子窩還是老樣子,每年都有燕子飛回來。
她彎腰拔掉幾根新長出來的雜草,起身走到灶臺邊。
灶膛里的火已經滅了,鍋蓋還溫著。
掀開鍋蓋,里面是中午煮的一鍋粥,還冒著熱氣。
她盛了一碗,端到院子里那張掉了漆的舊藤椅上坐下。
身后那棟二層紅磚樓,在夕陽里拖著長長的影子。
燕子在天井上方飛過又飛回來。
她放下碗,從口袋里摸出手機,打開直播軟件。
下午三點了,該賣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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