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資訊 | PV-info
近日【光伏資訊】微信公眾號(PV-info)了解到,6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指南(試行)》的通知(發改能源〔2026〕622號)。
文件指出,結合電力市場、綠證市場等建設,穩妥有序推動核算規則由以電能量交易為基礎向電能量交易與綠證交易并行轉變。試行過程中按年核算,后續研究探索縮短核算周期。
適用范圍:省、市兩級行政區域及電力用戶的非化石能源電力消費核算。
認定方式:
(一)物理認定
自發自用電量、綠電直連等新業態自用電量 → 直接認定為用戶消費量。
非化石能源發電項目生產耗用電 → 認定為發電企業消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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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攤認定
省間分攤:扣除已認定的“一對一”交易電量后,剩余電量按電力結構、交易關系等分攤。
省內分攤:省級剩余電量按統一的省內分攤系數分攤到地市和用戶。
(四)認定上限
省級:不超過受入/送出電量扣除跨省輸電通道配套化石能源電量后的規模。
地市:不超過全市所有用戶總下網電量。
電力用戶:不超過其下網電量。
核算方法:
(一)省級行政區域
消費量 = 本省非化石能源發電量 + 省間電能量交易認定量 + 省間綠證交易認定量 + 省間分攤量
詳細規則參見附件1。
(二)地級行政區域
消費量 = 物理認定量 + 電能量交易認定量 + 綠證交易認定量 + 省內分攤量
省內分攤系數計算公式見附件2。
(三)電力用戶
消費量 = 物理認定量 + 電能量交易認定量 + 綠證交易認定量 + 省內分攤量
抽水蓄能、新型儲能蓄電電量按用戶下網電量核算。
原文如下:(文件版請私信小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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