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盯上了路燈里的銅芯線,路邊上演“偷梁換柱”。近日,經(jīng)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崔某、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一年七個月,緩刑三年,各并處罰金5000元。
崔某長期承接電力工程相關(guān)勞務(wù)項目,對路燈線路的布局、施工流程十分熟悉。2025年4月下旬,崔某承接了某公司清理電井淤泥的業(yè)務(wù),同為電工的朋友周某時常來工地幫忙。同月25日,崔某和周某在清淤時發(fā)現(xiàn)部分路燈電纜為純銅材質(zhì)。看著眼前價值不菲的銅芯電纜,二人萌生了用廉價鋁芯線替換銅芯線牟利的心思。第二天,二人購買了一捆鋁芯線,穿上電工維修專用的反光背心,開車來到目標路段,冒充線路檢修工人,將400余米銅芯電纜線替換為鋁芯線,后將銅芯電纜線運至廢品收購站變賣。
初次得手后,二人愈發(fā)大膽。2025年5月15日至30日,崔某和周某又以相同手段,在另一路段竊取銅芯電纜線。為避免引人注意,他們將盜取的電纜線分批運出變賣。5月30日晚,正當他們搬運銅芯電纜線時,被某公司巡邏人員發(fā)現(xiàn)并報警,二人匆忙逃離。公安民警通過偵查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崔某、周某,并電話通知其到案。接到民警電話通知后,二人攜帶尚未銷贓的銅芯電纜線投案。崔某、周某到案后自愿認罪認罰,并主動賠償被害單位全部損失。
經(jīng)查,2025年4月26日至5月30日,崔某、周某竊取銅芯電纜線840.4米。經(jīng)認定,二人盜竊的銅芯電纜線價值3.6萬余元,共銷贓獲利1.7萬余元。
今年1月26日,夷陵區(qū)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崔某、周某提起公訴。
來源:正義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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