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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木白
我其實在糾結要不要寫下面這個事。
小孩將幼小的狗放在健身器材上來回拋摔玩弄,最終這條牙齒都還沒長齊的小奶狗被活活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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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之前,先看網絡上的兩極分化的觀點:
一個是,人類是萬物之靈類的觀點,認為人類有權支配任何生命的權利,任何矮化人類思想和行為,都是對人類的褻瀆。
巧的是,兩個作者都是北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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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說,小男孩干得漂亮,為民除害的莫名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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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就是,敬畏生命,是每個人應有的底線,要教會孩子尊重與善待,不要讓天真變成殘忍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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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觀點:
一是,
巧合的是,我今天朋友圈的媒體朋友也發了一則關于寵物的報道。
說的是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個女子,因為在高溫下將幼狗留在車里,然后就被警方逮捕了,理由是虐待動物罪。女子問詢自己怎么虐待了,警察只回復了她一句,你愿意在那個高溫的車里呆那么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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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報道是不是擊碎了很多人的認知,原來在世界第一強國的人眼里,動物的生命和萬物之靈的人類居然是平等的。
其次我思考的一個點。
現實中除了那些矇昧的群體,部分人厭惡寵物的很大原因都是來自于不負責任的主人。走在大街上踩到狗屎,在進電梯的時候遇到牽著幾條大狗的鄰居都會感到不適應,以及大街上遍地被拋棄的流浪貓狗等等。
那么問題來了,美國的法律既然有這一項虐待動物罪,必然也有遺棄動物罪,而這樣的約束就會減少大街上的流浪貓狗,因為不負責任的人遺棄就是犯罪,這是不是對厭惡這些行為的人也有好處?
二是,
小孩虐待幼狗的行為,我的觀點很直接。
小孩子在很小的時候其實就應該具備了生命的共情,其實大多數的孩子對待小生命都是愛護的,當作自己的玩伴。
父母在身邊,是有責任義務教導孩子這種感知的。
我現在還記得的一個畫面是,幾年前在杭州和朋友吃飯,到門口接電話的時候一個家長正訓斥自己的孩子,說你用水槍呲小鳥的巢穴,呲人家的眼睛,如果別人也這樣對待你,你會不會感到疼痛,你的媽媽會不會心痛?
抬頭看看,樹上兩只鳥媽媽鳥爸爸在焦急來回蹦跳,巢穴里的幼鳥已經被孩子的水槍打的濕漉漉。
看著低頭羞愧的孩子,我認為這個媽媽教育的很好,因為這就是感知教育,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要讓ta明白了相互,換位,心靈柔軟的美。
馬克李維說的那句話,當你嘗試感知他人的疼痛時,你的靈魂也已經踏入遼闊。
我們在生活中會遇見很多撕裂和不幸福的人,追尋到底你會發現,其原因就是靈魂的封閉。事實上我們這個社會,有太多的人活到老,靈魂依舊是被封閉在窄門里的。而這類人這一生都不會獲得幸福,幾乎每一天都是活在撕裂之中。
三是,
廣東好友“離線中”在的文章下留言說:
康德說過:“如果一個人對動物殘忍,那么他對待人類也不會好到哪里去。”
因為殘忍是一種統一的心理結構,它不會隨著對象的變化而自動消失。動物作為異類,是人類同理心的第一塊試金石,因為它們處于絕對的弱勢地位。
一個能對異類保持悲憫的人,必然更能理解同類中不同種族、不同信仰、不同階層的人的痛苦。
那么一個問題來了,當我們面對這個事件無法厘清對錯的時候,不妨問自己一句,
你愿意自己的孩子和一個殘忍的人交朋友嗎?
而你腦海里瞬間得到的那個回答,就是正確的答案。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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