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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劉巖
近日,榆樹市人民法院大嶺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種子買賣糾紛,庭長李道明用情、用法化解了雙方矛盾,讓一場劍拔弩張的糾紛最終以握手言和落幕。
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被告于某因耕種土地急需種子,分兩次從原告李某處購買種子,合計價款5500元。因當時手頭資金緊張,于某向李某出具了一張借條,雙方未約定具體還款日期。此后,李某多次向于某催要欠款,于某卻始終以各種理由推拖,分文未付。多次索要無果后,李某將于某訴至榆樹法院,要求其支付全部種子款。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組織雙方開展“面對面”調解。剛一見面,雙方就劍拔弩張,爭執不下。“法官,他賣的是假種子!我家地的糧食都減產了,我憑啥給他錢?”于某情緒激動,一口咬定種子存在質量問題,拒絕支付欠款。李某也不甘示弱:“我的種子所有合格證、檢測報告都齊全,你憑啥空口白牙說我的種子是假的?不行咱們就去鑒定,我奉陪到底!”
面對雙方的爭執,承辦法官沒有急于下結論,而是在交談中迅速抓住了案件的核心癥結。他先向于某釋法明理:“咱們打官司講的是證據,你說種子是假的,造成了減產,但是你既沒有留存當時的種子樣本,也沒有提交任何減產損失的鑒定報告。現在耕種季已經結束,就算要做質量鑒定也沒有了檢材。你手里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種子有問題,但是對方手里有你親筆寫的借條,要是走判決程序,你不僅要全額支付5500元種子款,還要承擔訴訟費,反而得不償失。”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讓于某瞬間啞口無言,認識到了自己舉證不能的劣勢,態度也軟了下來,當場表示愿意支付欠款。
隨后,承辦法官又轉頭做起了原告李某的工作:“咱們都是鄉里鄉親的,農民種地靠天吃飯不容易,今年于某家的收成確實不好,家里經濟也比較困難。你看能不能適當讓步,把欠款金額降到4000元,一來他有能力支付,你不用再反復跑法院催要,也省去了后續執行的時間和精力,二來大家都是周邊做農資、種地的,以后低頭不見抬頭見,也留個情面,方便以后打交道。”
承辦法官的話說到了雙方的心坎里,于某當場表示愿意支付4000元種子款,李某也同意了讓步方案。最終,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字確認,于某當場將4000元現金交付給李某,李某當庭提交了撤訴申請,這場糾紛圓滿化解。
初審:劉巖
復審:韓蕊
終審:姚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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