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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打你,你也要打回去,不能吃虧!
很多父母在帶娃路上,
秉持著 “以牙還牙、絕不忍讓” 的想法,
然而,這樣真的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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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憑什么我們全賠?是對方先罵人的!”
“眼鏡是被你兒子故意踩碎的,必須全額賠償!”
調解室內,兩方家長爭執不下。起因很簡單:五年級學生林林與同學江江在樓梯間發生口角,林林一腳踢過去,混亂中江江眼鏡掉落,林林非但沒停手,反而故意踩踏。
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監控錄像、同學證言、江江的眼鏡購買憑證,一應俱全。林林又是先動手的一方,在眼鏡掉落后故意踩踏,依法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然而,當我聽到林林家長的“教育理念”時,我意識到,這遠遠不止是一起賠償糾紛。
“我們不主動惹事,但別人要是欺負你,一定要打回去,不能吃虧!”林林父母的這句話說得理直氣壯。
我沒有當場反駁,而是翻看了學校提供的全員導師跟蹤幫扶記錄。記錄顯示,林林在校期間已經有過好幾起與同學的沖突,每次起因都很小,但林林的反應很大,經常動手。
我心里一沉:林林才上五年級,正處在社會認知、情緒調節和沖突解決能力的關鍵發展期。如果家長繼續灌輸“不能吃虧”“必須打回去”的理念,孩子會變成什么樣?
02
一番思量后,我決定啟動法院與心理協會合作的“潤心項目”。這一項目自2021年9月起建立,旨在從源頭預防未成年人行為偏差,指導老師兼具心理咨詢師和家庭教育指導師雙重資質。
法院向林林家長發出了《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其到法院家庭教育指導室接受專業家庭教育指導。
“法院怎么還來管我怎么帶孩子?”指導那天,林林家長情緒上有一些抵觸。我和指導老師并沒有急著講道理,而是拿出一套家庭格盤,讓他們憑當下的直覺,選出代表自己、孩子、對方同學、旁觀者等角色的人偶,自由擺放彼此的距離、朝向和站位。
林林家長遲疑了一下,先選了一個深色的大人偶代表自己,一個淺色的小人偶代表兒子,把它們緊挨著放在中間。然后又拿起幾個小人偶,零零散散地擺在木板邊緣,那是“對方同學”和“旁觀者”。最后特意拿起一個代表“警察”的人偶,固定在一個位置。
“這就是‘防御陣型’。”指導老師看著這個布局,輕聲說:“你看,你心里一直覺得,外面的人都是想欺負你孩子的,這讓他誤以為所有人都是敵人。”
“你還擺了一個警察在這里,是想讓第三方來評理,對嗎?你心里其實知道孩子動手不對,但不想一個人承擔,你希望有人判成各打五十大板。”指導老師語重心長,“這不是在尋求公正,而是在借外界的評價,為自己和孩子找借口。”
林林的家長盯著那些小人偶沒說話,眼神從剛才的強硬變得有些閃爍。
接著,指導老師又拿出一條絲帶,讓家長雙手分握兩端,帶著“對方有錯、我家也不算大錯、責任該對半分”的想法,把絲帶打成一個死結。林林家長照做了,絲帶被越拉越緊,繩結死死地纏在一起。
“然后,”老師說,“請你嘗試帶著愿意自省、向內反思的心態,親手解開這個結。”
林林家長猶豫了一下,開始慢慢解。這一次,繩結順著絲帶的紋理一點點松動,最終完全解開。
指導老師看著那根恢復舒展的絲帶:“你看,執著爭辯對錯、互相指責,矛盾只會越纏越僵。轉變看待問題的角度和心態,愿意向內反思、主動擔責,心結和矛盾才會松解。”
這個借助“具象隱喻+軀體體感投射”的小練習,沒有講任何大道理,卻在解結的物理動作中,引導著家長心態的改變。
指導室里的氣氛慢慢變了。林林的家長從最初的“我們沒錯”,變成了一句話不說,再到后來,開始主動問問題:“那我們應該怎么教他?不還手就忍著嗎?”
“不是忍,”我接過話頭,“是教他用非暴力的方式溝通。被罵了可以說‘你這樣說我很生氣,請你道歉’;覺得被冤枉了可以去找老師、找家長。我們要用科學的方式引導孩子識別情緒、化解沖突、尋求幫助,才能幫助他在未來的成長道路上,成為有力量、有智慧、有溫度的人。”
林林的家長點了點頭,陷入沉思。
03
家庭教育指導結束后的日子里,學校和法院都保持著一份關注。一段時間后,學校反饋回來的消息令人欣慰,林林在校內的沖突明顯減少,家長與學校之間也再也沒有因為林林的行為偏差問題專門溝通聯系。
有人問過我,案子判了就行了,為什么要花那么多精力做家庭教育指導?
一紙判決能解決一次的糾紛,卻難以改變一個家庭長久以來的教育模式。像這個案子里一樣,許多父母會教孩子“不吃虧”“打回去”,本意是想保護孩子,但他們輕視了孩子對暴力意識的吸收能力,孩子會潛移默化地把動手當作合理的表達方式,日后遇到任何不滿都可能用攻擊來解決。
真正的愛護,是培養孩子的社會問題解決能力,教孩子“打回去”,不如教孩子“說清楚”;教孩子“不吃虧”,不如教孩子“明事理”。只有這樣,孩子才能真正學會正確處理矛盾,更加健康地走向未來。
那根被解開的絲帶,或許是這個家庭新故事的開始。
來源:“江蘇高院”微信公眾號
策劃:省法院少家庭、新聞辦公室
統籌:吳倫基(省法院少家庭)
趙 璠(省法院新聞辦公室)
作者:余舜堯(張家港法院少家庭)
劉云琦(張家港法院審管辦)
朱冉冉(蘇州中院新聞宣傳處)
責任編輯:趙 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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