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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陜西寶雞人沈先生還在北京打工。
有一天,親戚打來電話:西安三橋那邊有個叫“某某花園”的小區在賣房,價格便宜,你回來看看?
沈先生動心了。他坐著火車咣當咣當回了西安。售樓處的人倒也爽快,沒藏著掖著:“我們五證不全,但后面都能補上,房產證也能辦。”
那語氣,就像說“今天的菜不太新鮮,但炒一炒也能吃”。
沈先生信了。
2013年2月5日,他簽了合同,買了12幢B單元34層3401號房,88.92平米,總價23.5萬。當天刷了首付11.77萬。
合同上寫得清清楚楚:2015年5月3日前交房。
他等啊等。
2015年過去了,樓沒蓋好。
2017年,開發商終于來電話了:“可以交房了。”
沈先生挺高興,趕過去一看,人都麻了。
樓蓋到32層就打住了。他買的34層,從始至終,只活在合同里,活在他的想象里。
沒有34層。沒有電梯按鈕上那個數字。沒有窗外的風景。只有一堵實實在在的墻,和一句輕飄飄的話:“要不您換個32層的?”
這就好比你去飯館點了一份紅燒肉,等了四年,端上來一碗炒白菜。老板說:豬長不到那么大。
沈先生懵了。但沒辦法,房子要住,他妥協了:32層就32層吧。
等他過完年回來準備交錢辦手續,對方告訴他:32層的房子,也沒了。
得,那就退款吧。
從2018年開始,沈先生走上了“擠牙膏”式追債路——
2020年,退了2萬。
2022年,退了5萬。
一共退了7萬。首付還差4.77萬沒退。至于利息、違約金,那更是一個遙遠的數字。
沈先生不是沒想過講道理。他去了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調解書上白紙黑字寫著:開發商2022年6月28日前支付約7.5萬元。
開發商沒給。
他又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一查,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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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西安市某某某城中村改造有限責任公司”名下:沒存款、沒房產、沒車、沒證券。干干凈凈,像被風掃過的院子。
法院只能給它發了個“限制消費令”,然后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翻譯一下:“我們知道你贏了,但我們暫時也找不到它的錢,你先回去,有線索再來”。
法律給了沈先生一個公道,卻沒給他一把能開門的鑰匙。
記者后來找到了當年仲裁時開發商的委托代理人李先生。李先生說:“公司現在困難,但有塊地準備轉讓,轉出去就能解決問題。”
他還順帶揭開了一個更大的秘密:“當時計劃建34層,蓋到32層不讓蓋了。其實33、34層不符合規劃?按道理整棟樓都不符合規劃。這是小產權房,沒有手續。”
整棟樓,都不合規。
公司現在的法定代表人陳先生更干脆:“加貝花園不是我們開發的,是別的公司借用我們資質開發的。”老爺子去世后他才接手,以前的事,“不熟悉”。
合同上蓋的是你們公司的公章,原法定代表人的私章也在上面,現在說“不是我們開發的”,這話就像借錢時拍胸脯,還錢時說不認識你。
街道辦的工作人員聽了都直撓頭:“這個情況,我們得再了解了解。”
公開信息顯示,這家公司早已是法院的“常客”。多起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多次被列為被執行人,多次被限制高消費。一副“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架勢。
沈先生的故事,其實不是什么離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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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每一年,都在悄悄上演。
第一,預售制的本質,是一場信息極不對稱的“期房抽獎”。你交錢的時候,房子是一張圖紙、一個沙盤、一句承諾。開發商拿你的錢去滾動開發,賺了是他本事,賠了是你的風險。沈先生抽中的那張彩票寫著:34層,謝謝參與。
第二,“五證不全”、“小產權”、“城改房”這些詞,聽起來像個技術問題,實際上是個法律黑洞。很多人不是不懂,而是抱著“萬一能行呢”的僥幸。結果往往是,你買的不是房,是一張維權體驗卡。
第三,贏了官司拿不到錢,是很多人維權路上的最后一堵墻。法律確認了你的權利,但執行不到財產,判決書就像一張沒有日期的承諾。法院也很無奈:它確實沒錢啊。
但沈先生沒有放棄。
他從協商到仲裁,再到申請強制執行,把所有程序都走了一遍。法律給了他勝訴的裁決,輿論給了他一個被看見的機會。
更重要的是,“終結本次執行”不等于永久終結。只要開發商哪天有了一筆錢、一塊地、一個賬戶,沈先生隨時可以申請恢復執行。
那位李先生說,公司在賣地籌錢。這塊地是真是假、能不能賣掉,誰也不知道。但至少,事情沒有被徹底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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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照進來了,哪怕只是一道縫。
這個世界有時候很荒唐,你掏空積蓄買下的34層,可能從未在這個星球上存在過。
但荒唐的另一面是,總有人不愿意就這么算了。
沈先生等了13年,還在等。他的等待,像一根針,扎在那棟不存在的34層樓下,也扎在很多人的心里。
不是所有的堅持都能換來圓滿。
但所有的不放棄,至少讓那些灰色地帶,沒辦法安安靜靜地存在下去。
34層,看不見。
合同上寫過。
很多人還記得。
記得,就有要回來的可能。
來源/華商報《男子買了西安一小區34層的住宅,收房時得知只建到32層!開發商仲裁代理人:只讓蓋到32層》、大眾日報《男子購買一小區34層的住宅,收房時得知只建到32層,開發商仲裁代理人:只讓蓋到32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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