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老刷到韓景楓那個事兒,就是那個挺有名的網紅,之前在北京干得不錯,結果興沖沖搬到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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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到杭州創業,在北京把自己的豪車都賣了,也把在月子里的老婆帶過去了,而且幾萬塊一個月的豪宅都租好了,可最后的結果卻是項目說黃就黃。
合伙人最后賠了他點錢,但跟他付出的比起來,那點錢可能連塞牙縫都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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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事兒特別典型,值得拿出來聊一聊,不是說看人家笑話,而是很多普通人,比如想搞副業或者小成本創業的朋友,也會遇到類似的坑,只不過韓景楓虧得大,我們可能虧得小一點,但道理是通的。
那問題到底出在哪兒?我琢磨了一下,大概有這么幾個點。
第一,過早宣揚這事兒,等于給自己埋雷。
你看韓景楓的操作,還沒正式開干呢,就在視頻號上各種預告,說要放棄北京、轉戰杭州、賣車搬家、團隊轉移,全套流程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結果項目還沒落地,合伙人那邊就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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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這不就是典型的“把牛先吹出去,結果牛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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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親身經歷能佐證,去年我想跟一個朋友合伙搞個線上小課,教人家怎么用Excel做數據看板,我倆聊得特別high,我當天晚上就發了個朋友圈,說“準備搞事情,敬請期待”。結果第二天,朋友說他老婆不同意,覺得占用了帶娃時間,我當時那個尷尬啊,朋友圈底下好幾個人問“期待啥呢”,我只能打哈哈說“沒啥沒啥”,你說我要是不提前嚷嚷,是不是就沒這出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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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悶聲發大財”這五個字,聽起來土,但真的管用,很多人覺得我提前宣傳能預熱、能攢流量,但你沒想過,宣傳的同時也在暴露你的底牌,你的競爭對手知道了,你的合伙人壓力大了,甚至你未來的客戶期待值被拉高了,一旦中間哪個環節掉鏈子,收場就特別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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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合伙人的顧慮:“流量太大反而壞事”,聽著玄乎,其實挺現實的。
韓景楓說,那個女企業家擔心流量太大,會“適得其反”,把她線下的買賣全曝光了,惹來非議,很多人聽完覺得這是借口,不就是不想合作了嗎?但我仔細想了想,還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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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你就明白了,假設你開了一家小小的線下奢侈品養護店,生意一直挺穩,客戶都是老客介紹來的,突然有一天,一個千萬粉絲的網紅說要跟你合作,把你店里每一個流程、每一單交易、每一個客戶案例都拍成視頻發出去,你怕不怕?我反正怕得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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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因為你經不起全網拿著放大鏡來挑刺,可能你有一單貨的鑒定有一點點爭議,或者某個客戶覺得價格貴了,或者同行故意來黑你,這些事兒本來在線下根本不算事兒,但一上網,分分鐘變成熱搜,你的店名、你的地址、你的長相全被扒出來,以后還怎么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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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那個女企業家的擔心,我覺得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尤其“二奢”(二手奢侈品)這個行業,水本來就深,假貨、成色爭議、定價不透明,隨便哪個點被放大,都夠喝一壺的,她寧可賠點錢解約,也不想冒這個險,說白了,網紅覺得流量是紅利,人家覺得流量是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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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像談戀愛,你覺得你特別優秀,想對對方好,但對方覺得“你對我太好了,我壓力大,要不咱算了吧”。你不能說對方不識好歹,只能說兩個人的風險承受能力和預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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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最要命的是,韓景楓沒給自己留后路。
你看他付出的那些:賣掉北京的豪車(這中間肯定有折價損失),在杭州租了幾萬塊一個月的豪宅(一般押一付三或者半年付,少說十幾萬砸進去了),團隊從北京轉移到杭州(搬遷費、安置費、可能還有違約金),還有時間成本,老婆剛出月子就跟著折騰,家里老小都得安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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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組數據能大概估算一下損失。杭州稍微好點的豪宅,月租3萬算正常,押二付三的話就是15萬;團隊假設10個人,每人搬遷補貼+機票+臨時住宿,少說5萬;賣車如果是急售,100萬的車可能只能賣80萬。再加上他原本北京的事業停了,那邊也有房租或辦公室的損失。保守估計,這波操作直接虧損大幾十萬,甚至可能上百萬。合伙人賠他的那點錢,我估計也就夠付兩三個月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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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比錢更麻煩的是,他現在進退兩難。回北京?團隊散了、房子退了、車賣了,一切重來。留在杭州?項目沒了,還得重新找方向,每個月固定支出好幾萬在那燒著,他視頻里說“堅定留在杭州”,我覺得更多是不服輸,但現實壓力不會因為你的決心就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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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有個同事,也是辭職創業,跟人合伙開奶茶店。他把自己攢的30萬全投進去,還把爸媽的養老金借了10萬,結果合伙人中途說家里出事要撤資,店還沒開起來就黃了,我那同事當時也是,房租簽了一年,設備買了一半,裝修剛動工,最后只能低價轉租、二手賣掉設備,虧了得有20萬。他后來跟我說:“早知道就該簽合同的時候加一條,任何一方提前退出,除了賠償本金,還得承擔所有已發生的固定成本。”但這話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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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不管是網紅還是普通人,都會犯同一個錯,那就是太相信“這次肯定成”,忘了給自己的沖動上個保險。
所以這事兒給我們的教訓是什么?
我覺得就兩條。
第一條,事情沒落地之前,嘴巴閉緊點。哪怕你心里再激動,也別急著發朋友圈、拍視頻、昭告天下,你先悄悄把合同簽了、定金付了、團隊談妥了,再考慮宣傳的事,宣傳是放大器,但前提是你得有穩定的東西可以放大,地基都沒打牢,你放大個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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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合伙的時候,把“分手條款”想得比“結婚條款”還細。誰在什么情況下可以退出?退出要賠多少?已經產生的房租、人工、設備采購這些錢怎么算?有沒有違約金上限?這些問題聽著很傷感情,但真正傷感情的是事到臨頭才發現什么都沒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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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過一個挺聰明的做法,有個做電商的朋友,跟人合伙前,先花了兩千塊錢找了個律師,把所有可能的分歧都寫進協議里,包括一方突然不想干了怎么辦、意見不合聽誰的、賠錢怎么分擔。他說這叫“丑話說在前頭,以后都是好話”,后來他們真遇到了一次危機,合伙人家里出事想撤資,但因為協議寫得清楚,賠了錢、交接了資源,和平分手,現在還時不時一起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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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我不是什么創業導師,我自己也踩過不少坑,寫這些只是覺得,韓景楓這事兒不是個例,我們普通人看到網紅栽跟頭,別光顧著吃瓜,多想想“如果換作我,我會不會也這樣”,可能不會虧幾十萬,但虧幾萬幾千也心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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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或者你身邊的朋友,有沒有因為“提前吹牛”或者“合伙沒留后路”而吃過虧?可以在評論區聊聊,咱們一起長長記性。有其他正在考慮的小副業也可以問,我盡力分享點自己的看法,雖然不一定對,但至少是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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