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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8日,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檢察院檢察官向來訪群眾講解刑事立案監督案件申請條件。
清晨的陽光緩緩漫過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綜治中心門前的石階,鄂城區檢察院檢察官黃玉蓮早已準時到崗。辦公桌前,筆記本靜靜攤開,密密麻麻的字跡清晰羅列著當日的待辦工作與基層走訪計劃。她身后的服務大廳里,前來辦事的群眾陸續而至,煙火與忙碌交織的一天又開始了。
“這里的清晨,從來都不平靜。”黃玉蓮坦言。當多數人還在奔赴崗位的途中,綜治中心檢察服務窗口的檢察官,已然開啟了奔走解難、回應民憂的忙碌日常。2024年初,鄂州市檢察機關選派業務骨干常態化入駐區級綜治中心。入駐至今,窗口累計接待來訪群眾559人次,成功化解矛盾糾紛90件,提供專業法律咨詢338次,收集各類監督線索56條。檢察官日復一日的傾聽、奔波與調解,讓“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檢察服務零距離”的承諾落地生根。
打破僵局,被盜企業不再“煩心”
“電纜被盜,多耽誤一天損失就持續擴大,我們等不起。”某企業負責人劉某的焦慮,是許多市場主體的心聲。2025年6月,許某甲、許某乙趁著夜色駕車潛入某項目工地,盜走電纜線后銷贓獲取非法利益,被害企業損失數萬元。
案件移送鄂城區檢察院審查逮捕后,檢察官江小良迅速閱卷。“該案雖然只是一起普通盜竊案,但事關企業正常運營和區域營商環境,”他回憶起當時的考量,“不能簡單就案辦案,關鍵是要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為企業挽回損失。”但企業負責人劉某因生產經營受阻而拒絕接受調解,矛盾化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破局的關鍵在于溝通。檢察官主動前往項目工地,掰著手指幫劉某算“細賬”,逐一厘清法律懲戒后果、涉案人員家庭實際困境、民事賠償履行可行性,以及工期延誤產生的各類損失。“檢察官講得通透,我們不能只盯著眼前的經濟賬。”經過多輪耐心溝通勸解,劉某心中的隔閡與抵觸逐漸消解。與此同時,江小良對被羈押的許某甲、許某乙有針對性地進行釋法說理,同步對接其家屬開展溝通勸導,最終促成家屬主動表態,愿意積極履行賠償義務。
檢察官隨后將雙方請到一起,劉某當場拿到賠償款。從矛盾激化到簽下和解協議,整個過程僅用了3天時間。因犯罪嫌疑人社會危險性小且案涉雙方已達成和解,檢察機關依法對許某甲、許某乙作出不批捕決定。
這起盜竊案,沒有走向冰冷的程序,而是依托高質效檢察履職,跑出了護企暖企的“加速度”。“這辦案效率,比我想象中快多了。”事后,劉某看著施工現場繁忙有序的景象感慨道。
讓鄰里恩怨“冰釋煙消”
新的矛盾剛妥善化解,一樁陳年舊怨又接續浮現。華容區檢察院檢察官在綜治中心日常接訪工作中,敏銳地察覺到秦某、呂某輕傷害案件背后暗藏的深層糾葛。
2023年10月,秦某酒后找呂某“算賬”,一場肢體沖突造成呂某輕傷。2024年1月,華容區檢察院以秦某涉嫌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同年7月,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秦某有期徒刑二年。
秦某認為判重了要上訴,受傷的呂某更是滿腔怒火。2024年9月,呂某來到當地檢察院、法院,揚言“不從重處理秦某就要上訪”。一場輕傷害官司,眼看就要引發更大社會風險。
華容區檢察院迅速研判,將該案列為重大風險案件。檢察官深入調查發現,20年前兩家因鄰里瑣事積怨。案發后,秦某及其親屬拒絕賠償。呂某則不斷放狠話,鐵了心要讓秦某坐牢,矛盾化解陷入僵局。
“癥結卡在賠償數額上,突破口可能還在秦某一方。”富有調解經驗的檢察官饒春曉決定另辟蹊徑,向秦某的妻子和兒子耐心釋法說理,講清賠償取得諒解可以爭取從輕處罰的道理,并轉達了提訊秦某時其提出的“讓家人幫忙賠錢”的意愿。
與此同時,該院還依托“檢察官+綜治員+律師”矛盾調解模式,反復對呂某做思想工作。最終,秦某家屬同意代為賠償,呂某緊繃的神經也終于放松,接受道歉并簽署和解協議,主動提出希望司法機關對秦某從輕處罰。這份和解協議,凝結的不僅是一次賠償,更是一份遲到多年的鄰里和解與鄉土安寧。
一場彌漫了20年的戾氣,在檢調對接的精準“拆彈”下漸漸消散。2024年10月,二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秦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案件辦結后,檢察機關的腳步沒有停止。2025年2月,檢察官到秦某所在地司法所回訪,了解其社區矯正情況;5月,檢察官又到秦某所在村開展法治宣講活動,引導群眾依法維權。一場持續多年的恩怨在法治軌道上得以化解,也讓更多群眾看到:遇到矛盾找法、解決問題靠法,才是平息紛爭、修復關系的最優路徑。
“執行不能”有了和解路
司法判決落地,權益卻難以兌現,一紙勝訴判決成了無法兌現的“紙上權益”,沉甸甸壓在當事人的心頭。今年77歲的鐘某,就曾被這樣的煩心事困擾多年。
2020年8月,鐘某因一場交通事故導致左腿粉碎性骨折,經鑒定構成九級傷殘。法院依法判令肇事者黃某賠償各項損失11萬余元。判決生效后,黃某名下卻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賠償款項遲遲無法兌付。2022年3月,法院將黃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這場“執行不能”的官司,成了鐘某難以釋懷的心病。
常年腿傷未愈、家庭經濟拮據,加之勝訴權益落空,多重壓力之下,鐘某多次前往信訪窗口求助。梁子湖區檢察院辦理該信訪案件時,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調查核實后依法發放司法救助金,并協調民政部門為其落實低保待遇。
“我年年去要錢,一分都沒要到,人家還嫌我煩。”2025年4月,檢察官回訪時,鐘某說著說著眼圈就紅了。
司法救助只是紓困之舉,破解執行難題更需主動作為、縱深履職。檢察機關沒有止步于被動幫扶,而是主動向前一步,依法啟動民事執行監督程序。經核查,黃某無固定職業,長期居家照料子女,僅靠丈夫務工的微薄收入維持家用,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無力履行賠償義務。但檢察官在走訪排查中發現,黃某的公婆愿意代為賠付,幫其化解糾紛。面對老人的善意,黃某卻顧慮重重,因與公婆關系疏遠多年,不愿因賠償款項欠下人情。
“打通這‘最后一公里’,需要更巧妙的‘解繩’方法。”檢察官迅速調整思路,聯合綜治中心干部和深受當地群眾信賴的“巧巧社會治理工作室”人員開展多元調解。一方面,向黃某細致宣講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耐心疏導心結,傳遞其公婆體恤晚輩、主動幫扶的真摯心意;另一方面,如實向鐘某告知黃某家庭的真實困境,坦誠說明其公婆賠付的錢款為養老積蓄,積極爭取當事人的理解。
經過多輪上門談心、耐心開導,黃某最終放下心理隔閡,主動帶著孩子登門看望許久未見的公婆,兩位老人全力籌措賠償款項。群眾的心結堵點,就是檢察履職的靶向重點。2025年6月,該院就此案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人民監督員、法院執行局干警、屬地村干部、“巧巧社會治理工作室”負責人共同參與、協同釋法。聽證會上,黃某及家屬當場向鐘某支付賠償款4萬元。“4萬元雖未達到判決確定金額,但這是我盼了好幾年的賠償,是實實在在的暖心錢。”鐘某滿懷感慨,在和解協議上鄭重簽字。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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