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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大多數行業的實習生不一樣,實習律師和所在律所的關系,捆綁得更深。律師在執業前必須實習滿一年,期間,無證的實習律師需要掛靠律所工作,一旦離職、轉所,除特殊情況外實習期都需重新計算,這也意味著,此前的投入悉數白費。
當雙方的關系變得劍拔弩張,有人選擇直接對簿公堂,但更多實習律師覺得,自己并沒有掀桌子的資本——無論是業界資源還是人脈關系,一個剛踏進圈子的年輕人都處于劣勢,只能沉默。
文 |鐘宸
編輯 |百九
運營 |歪歪
對簿公堂
近500人微信群的平靜,被丟進來的一份判決書“炸”開了。
發送者趙連,是福建泉州一家律師事務所的主任。今年4月,她將矛頭對準了曾經在該律所和她共事過,后來又把律所告上法庭的實習律師孫承。
這是終審判決。法院裁定,律所返還孫承墊付的、本應由用人單位繳納的社保費用16748.52元,并為孫承出具離職證明。對此,曾是孫承帶教律師的趙連,顯然氣不過,“這種白眼狼的事情,應該發下”。
微信群里,聚集了不少泉州本地的律師,趙連直言:“我們律所吃虧不打緊,給同行看看借鑒下……招人需謹慎,不要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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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凡人歌》
從判決書看,這本是一起普通的勞動糾紛。2023年9月,孫承與趙連所在的律所簽訂《實習律師協議》,進入該所實習。在一年的實習期內,律所要求孫承自行承擔全部社保——包括本應由用人單位繳納的部分,共計16748.52元。等到2024年12月,孫承實習期滿、申請轉所時,律所卻拒絕出具離職證明。她最終選擇起訴。
但在業內不少人看來,這一案件撕開了一個口子,實習律師和律所、帶教律師之間劍拔弩張的關系,再一次被擺到明處。
同樣是4月,實習律師柳黎收到了仲裁裁決書。她贏了,仲裁員支持了她的訴求:律所應支付拖欠工資差額、違法辭退賠償金,以及加班費,她于4月25日在支付寶收到了這筆錢。
此時距離她離開北京那家律師事務所,已經過去大半年。但回憶起來,那些刺耳的語音、當面的嘲諷、還有那句“我要在律師圈封殺你”,依然像昨天發生的一樣清晰。
2025年9月30日,柳黎收到辭退通知書。上面寫著“截止到目前你應交的社保、工資已全部發放”。三天前,她到手的工資是4440元。但帶教律師,那位她曾經無比信任的律所合伙人,承諾給她的月薪是8600元。
她發了很多條微信討要差額。對方沒有正面回復,而是列舉她的工作問題。以柳黎不缺錢、沒有拿證等說辭回復她,柳黎一一反駁,堅持按照約定拿足額工資。帶教律師只同意補發1200元(注:帶教以財務做賬繳納五險一金方便為由,與柳黎簽訂的合同月薪為6000元),讓她“做事不要情緒化”。被柳黎拒絕后,帶教滿不在乎地說:“我建議你申請仲裁較勁,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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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打開生活的正確方式》
柳黎沒有退縮,她申請了勞動仲裁。沒想到,帶教律師會以一種極端的方式,直接和她撕破臉。
10月13日上午,柳黎提醒曾經的客戶單位做好工作交接,說明自己被拖欠薪資且已離職。帶教得知后,突然發來幾段數十秒的語音,夾雜著不少針對她本人的不堪入耳的臟話。帶教甚至語音威脅:“我也在我的朋友圈封殺你,在我的律師圈,你別想找到工作……誓死不罷休。”
柳黎愣住了。她很難想象,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資深律師,能這么跟人講話。更讓她憤怒的,是對方拋出的另一項指控——“盜刷飯卡”。帶教曾給她一張客戶單位的飯卡,用于每周值班時吃午飯。柳黎一共去了四次,吃了四天。國企食堂不過十元,帶教卻在語音里說:“你盜刷了幾萬塊。”
之后,帶教在微信上表示會報警讓民警來查證,柳黎猜想,對方言下之意或許是想用刑事犯罪指控來威脅她。那時,她剛被辭退,沒有收入,還要交房租。她發現自己除了反擊,別無選擇,“一個人如果什么都沒有了,就無所畏懼了”。
最終,柳黎并沒有接到民警的電話,卻因被指控盜刷一直擔驚受怕,不敢將飯卡交還。在仲裁當天有仲裁員、書記員以及攝像頭的情況下,柳黎才敢將飯卡還給帶教,并讓帶教說清楚盜刷這件事,但最終未得到正面回應。
某種程度上說,個人和機構對簿公堂需要鼓起十足的勇氣。更多實習律師覺得,自己并沒有掀桌子的資本——無論是業界資源還是人脈關系,一個剛踏進圈子的年輕人都處于劣勢,只能沉默。
同樣是實習律師的慶鈴,曾試圖反抗。她發布了一篇“避雷”帖,細數之前實習所在律所的不公。帖子發出不到一天,電話就響了。那頭是曾經的帶教律師,聲音不急不慢:“大家以后都是混這個圈子的,天津就這么大,別鬧得特別難看。”
慶鈴不知該如何是好。她是北方某211大學法學院的本科生,經學長推薦進入天津一家律所實習。學校的課程教過合同法、刑法,卻沒教過如何應對這樣的情況。猶豫之后,她將帖子設為“僅自己可見”。等她兩天后鼓起勇氣再公開,算法早已將那條帖子沖到無人問津的角落。
“師徒制”的異化時刻
趙連在行業微信群里“掛”曾經的實習律師這件事,引發了不少討論。
同一個群里的一位彭姓律師,首先站出來聲援了實習律師孫承,“師傅不給自己徒弟辦理離職證明是不妥當的……一、二審法院判決后,作為律所應當預知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后果,不能怪自己的徒弟去申請強制執行”。
和其他大多數行業的實習生不一樣,實習律師和所在律所的關系,捆綁得更深。根據《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律師在執業前必須實習滿一年,期間,無證的實習律師需要掛靠律所工作,一旦離職、轉所,除特殊情況外實習期都需重新計算——這意味著,此前的投入悉數白費。
而能否順利度過這一年實習期,實習律師和帶教律師的關系至關重要。在傳統觀念以及部分資深律師眼中,帶教關系被視作“師徒傳承”,帶教律師被稱為“師傅”或“老師”,在實踐中傳授經驗,完成對實習律師的“傳幫帶”。
但在實際的權力關系中,不少人覺得比起“老師”,帶教律師更像實習律師的“老板”。
最初到天津那家律所面試時,慶鈴覺得她的帶教說話溫柔、案源豐富,決定留下。但入職后,她發現情況變得不一樣。帶教讓她在一周內歸檔辦公室所有卷宗,將案件材料按順序整理后打孔裝訂成冊。她預估自己做不完,對方就要求她周末加班。聊天記錄顯示,帶教在晚上十點后還在給她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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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即刻上場》
有一段時間,她幾乎承擔了案件除開庭之外的七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證據材料整理、續封申請書、強制執行文書的撰寫等等。她把實習生活總結為帶教“讓干什么就得干什么”。
去年冬天有一次,帶教讓慶鈴跑到另一個區送資料。她坐了一個多小時地鐵,又走了十多分鐘的路,才到達客戶公司。推開辦公室的門,帶教正和客戶喝茶聊天,而慶鈴被凍得手腳冰涼、面部通紅。那份資料其實并不重要,慶鈴“也不知道(帶教)咋想的”,相比委屈,她更多感到憤怒:“明明叫一個跑腿就能解決的事,干嘛非得讓我們跑一趟?”
慶鈴不是沒想過就此辭職、換一家律所,但除了一年的實習期得從頭再算,她也不知道下一個帶教會怎樣,“有可能會更糟糕”,只能選擇忍受。
另一位律師分析說,“傳幫帶”原本指的是“傳承、幫助、帶領”,但到了現實中,帶教律師對實習律師的傳承往往不足,雙方權力不對等的問題卻格外突出。
小靜對此深有體會。她的前任帶教經常以師傅自居,開車帶她去開庭時,會催她抓緊考駕照,“我在庭上累死了,你應該拉著師傅去開庭”。約定服務期時,帶教又強調:“我天天給你生活費,還讓你來學習,你應該感恩。以后你執業了也得在我這服務一段時間,不然我不白教了嗎?”
但與此同時,作為實習律師,小靜并不被允許喊帶教“師傅”——只有他的一位“關門弟子”有此特權。長期處于這種環境下,小靜一度糾結的是“為什么他可以叫,我不能叫?我是不是低人一等?”直到離開律所,她才驚覺“只有我思想不正常”。
更讓她難以忍受的,是帶教還曾讓她晚上陪著去和當事人喝酒。有一次,同所的另一位女生喝了一斤白酒,回家后酒精中毒到醫院洗胃,第二天請假。小靜提了兩兜水果去看望,但帶教沒有慰問,反而問那個女生:“身體什么時候好,這邊還有酒局在等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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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我在他鄉挺好的》
私下每每提起讓她陪酒的帶教,小靜都咬牙切齒。但為了打好關系,她還是將自己獲得的案源分給帶教做,“沒有辦法,這個依附關系是永恒存在的”。
這樣的依附,根植于行業的規則。
廣東某大型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陳晗介紹稱,在當前的行業實踐中,合伙制律所雖然名義上需與實習律師簽訂勞動合同,但實習律師的工資、社保等成本,實際上往往由團隊合伙人或帶教律師個人承擔;個人所則由開設該律所的個人承擔,或由帶教律師自掏腰包。
這也意味著,實習律師的學習機會和薪資待遇都高度依仗于帶教律師,間接導致一些實習律師難以拒絕不合理要求。
《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規定,實習律師主動轉所或辭職的,一般需注銷實習證,重新計算實習期(但如果因律所未能履行實習協議、律所停業、合并、撤銷等非自身原因導致實習中斷的,可以申請延續原有實習期,無需從頭計算)。
小靜就付出過代價。她從第一家律所主動離職后,算了算被“耽誤”的時間:試用期一個月,實習兩個月,到新律所試用期和重新掛證四個月……“整個2025年基本沒干什么別的事”。
僧多粥少
律所的師徒關系,不是沒有溫情時刻。
凱德在福建某小型律所工作超過十年。在他看來,大多數帶教律師并非壞人,“看見TA(實習律師)就像看見自己的弟弟妹妹”。在泉州,他所在律所給實習律師開5000元一個月,還提供住宿。他會將一些較小的案件交給徒弟做,提成全部轉給徒弟。有后來離開律所的徒弟為了感謝他,每一年都給他寄水果。
師徒制的初衷或許是讓帶教律師與實習律師合作扶持,但由于法學畢業生人數多、需求少,形成了供需失衡的市場環境。招人成本不斷攀升,如今,更多律所傾向于降低實習律師的薪資、減少招聘名額——用陳晗的話說,這是“開源節流”。
除了薪資,律所一般還需為線下辦公的實習律師支付卡位費。陳晗算了一筆賬:即使每月開三四千元的工資,加上一年兩萬元的卡位費,招聘一個實習律師的年成本超過五萬元。而實習律師不能單獨辦案,帶教需要帶著辦、傳授經驗,“要么虧本,要么收支平衡”。他去年招了一個實習律師,今年已不打算再招,一是實習律師對其業務幫助作用小,二是團隊已經飽和。
事實上,“徒弟需要師傅,但師傅不一定需要徒弟,而且我有很多選擇”。陳晗強調,律師行業是充分市場競爭的行業,更多時候,招人都看市場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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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即刻上場》
如今的行情就是“僧多粥少”。
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情況一直頗為嚴峻。麥可思研究院發布的《中國本科生就業報告》顯示,法學專業連續5年位列“紅牌專業”——這些專業的就業落實率、薪資和就業滿意度綜合來看都較低,且市場需求減少或增長緩慢。
身處買方市場,很多時候,實習律師都處于“被挑揀”的境地。
林偉在一家全國大型綜合性律所實習,每月薪資已經達到9000元,帶教也由他自己挑選。但這并不是行業普遍現象。據他觀察,團隊春招投遞進來的應屆畢業生多為研究生,絕大多數都有一段律所實習經歷,不乏985、211名校及“五院四系”(指20世紀50年代后建成的五所政法院校及四所大學的法律系,在法學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背景。高峰招人期,團隊一天就能收到十幾封簡歷。
在綜藝《令人心動的offer》里,實習律師們競爭激烈,某種程度上也因為最后的留用機會是差額的,第五季的最終offer歸屬就曾登上微博熱搜,閱讀量突破1.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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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令人心動的offer 第五季》
但對于現實中更多實習律師來說,差額錄取導致的超長留用實習期,幾乎成為了噩夢。林偉解釋說,在目前的就業環境下,想去比較好的律師團隊或者好的律所,基本上都需要在這個團隊進行超長時間的留用實習,“可能是6個月,甚至說一年都有可能”。
而正式入職前的超長實習,并不保證最終一定可以留下來,同期可能有幾個實習生競爭一個留用名額。林偉從學長學姐那里了解到,如果想在紅圈所或者精品所的強勢團隊掛證,都避免不了一段煎熬又焦慮的實習期。
而大鵝面試時律所開出的最高薪資僅4000元每月,有一家只開2500元,還要自行繳納五險一金,到手僅800余元。但她最終選擇現在的律所時,薪資已不是主要考量。
作為華東政法大學的本科畢業生,2023年考研失敗后,在蘇州找了三個月工作,面試了十幾家律所,最終選擇了現在的團隊。選擇的原因很簡單:帶教律師在面試前給她打了半個多小時的電話,耐心介紹自己的業務,問她住在哪里,說“那還蠻近的”。
在經歷了被質疑“你高中那么好為什么法考只考這么點兒”,又被反問“你覺得律所會遵守勞動法嗎”的十幾場面試后,這個帶教的溫和顯得格外珍貴。
變化的水溫
從個體的經歷跳出來,行業整體水溫的變化已經不是秘密。
大鵝聽到過帶教對現在律師費收不上來的抱怨,她一度以為帶教在暗示自己不需要助理了,做好了重新找工作的打算。直到開始執業的兩個月前,帶教和她談留用的事情,大鵝才暗自慶幸自己不用失業了。
律師也能真切地感受到行業的變化。凱德某次在廈門法院開庭,對方律師在6000萬元的案件標的額度下只收了15000元的律師費,而在以前,2000萬元標的的案子就能拿到20多萬元的律師費。凱德回憶說,十年前的實習律師,一個案子拿到超過六位數的律師費也不足為奇,“他本身都能賺到錢,哪里還嫌工資低”?
律師費為何下降得如此劇烈?凱德給出了幾個原因。首先是客戶沒錢了。“原來顧問費一年5萬元,現在他就給你2萬元、3萬元。”在接受訪談前,還有客戶打電話給凱德,詢問其律師費能否降低,表示自己的經濟狀況也較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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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家事法庭》
其次是執行難:這兩年來,他經手的至少三分之一的案件在法院拿不到一分錢。“當事人一聽,前面二三十個人告了都沒拿到錢,還要墊訴訟費、律師費,算了,就不起訴了。”
再者,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與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政策推行后,傳統意義上的庭審辯護空間在一定程度上被壓縮。凱德需要在法院值班,上個月值班時遇到的8個案件,“全部是法律援助,沒有請自聘律師的”。而更根本的原因在于,律師人數增長過快,法律需求的增速未能同步跟上,行業整體處于供大于求的境地。
在凱德所在的城市,已經有律師將貨車涂上律所名稱,長期停放在看守所門口招攬案件;還有律所租下看守所、法院門口的店面進行辦公;更有甚者,直接在門口貼廣告、發傳單。這些行為,要么觸犯了律師協會的相關規定,要么涉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及廣告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
凱德把如今一些看守所、法院的門口形容為“菜市場”,“現在律師像賣保險一樣,誰吃飯都能碰到幾個”。
這種供大于求,也直接影響了凱德所在的律所。為了維持運營,他的律所開始接以前看不上的小案子:“今天有個爭議才十幾萬元的(標的額度),原來我們都看不上,現在都要‘弄’過來做。”
作為高級合伙人,陳晗可以看到律所的財務報表,對此更有體會。以前因業務數量多,陳晗基本不用跑業務,而現在隨著業務量下降,他需要跑到深圳尋找機會,去年收入下降了三分之一,團隊平均收入也都有所下降。如今,除非業務量明顯上升,否則他都不再打算招聘新人。
大環境的改變也影響著律師的業務。陳晗介紹說,之前法律援助的案子由司法局支付律師費,一般案子做完就能結款,但現在回款周期拉長,甚至超過半年,其他客戶的回款周期也在拉長。去年一年內,陳晗同事簽約的法律顧問單位,有超過10家都沒有續簽。
全國某大型綜合性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鑫認為,目前律師行業已經跟10年前所面臨的處境“不可同日而語”。他原來做涉外投資業務較多,但近幾年國際環境的劇烈變化,也對涉外業務產生了較大影響,雖然與此同時,人民幣投資并購的業務隨著港股上市的紅火逐漸恢復,但依舊沒有恢復到疫情前水平。
以他所在的律所為例,雖然人民幣業務的上升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補充涉外業務的萎縮,通過其他業務的開拓律所收入也依舊在上漲,但業務量已經不如過去飽滿,團隊收入增幅也不如以往大。而因律師行業進入平穩發展期,張鑫也指出年輕律師的職業門檻、上升空間會受到一定的影響,他覺得,這是成熟行業的普遍現象。
其他行業的不景氣,同樣也像水波一樣傳導到律師行業。凱德的律所有一個客戶開瓷磚廠,去年、前年都按時繳納了法律顧問費用,今年3月本要支付費用,但到4月底凱德還沒收到款項。凱德判斷,客戶并不滿意服務,因為給客戶起訴的幾個案子都還未執行完畢,“他就說你把那幾個案子的錢追回來,我就付給你”。
這種難以執行的情況,凱德在幫助建材類的顧問單位起訴時感受明顯。因建材上下游產業發展困難,回款周期變長,他做了個估算,建材的這幾家單位訴訟執行壞賬率目前已經達到50%。
柳黎在身心俱疲的仲裁過程中,被醫院診斷出現抑郁癥狀,但她依舊希望在律所工作,“我就想等這個事情完全結束了,再好好地投入到新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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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低谷醫生》
盡管如此,一些實習律師仍然對未來抱有期待。小靜至今記得一筆18000元的轉賬。那是一個案子的執行款,也是一個讓她記到現在的故事。
當事人是一位民工,專門給人“刮大白”。在她的記憶里,那位老人個子很矮,臉上還掛著白色的膩子粉,一雙手黑黑的、滿是粗糙的紋路,一看就是常年出力氣的人。老人怯生生地對她說:“我第一次上法院,律師,我啥也不懂……”而對面欠薪不還的是一對教師夫婦。
案子當庭調解,對方最終少給了2000塊錢。小靜心里不忿,但還是勸說老人收下款項。老人拿到錢后非常開心,連聲說“謝謝律師”。
這份感覺,與她當初學法律時的念頭幾乎背道而馳。讀法學院的時候,周遭很多人都說學法是為了公平正義,但那時候她就覺得,“這跟我有什么關系?我就是討口飯吃,掙錢養家,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可當她真正和那位老人四目相對時,一種壓不住的社會責任感突然涌了上來。但她也覺得,不公平才是生活的一種本質,幫助老人解決問題才是常態。
前一陣,小靜手里的案子積壓如山,壓力大到萌生退意。一天,所里一位執業多年的老律師碰見她,撂下一句話:“小靜,你這樣兒的,以后做律師你沒什么問題。”就是這句看似隨口的肯定,讓她在心里默默地想:那就再干一段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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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裝腔啟示錄》
(文中均為化名。工資非特殊說明均為稅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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