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日報報道,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就泡泡瑪特訴奈雪的茶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深圳市品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奈雪的茶所屬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其賠償北京泡泡瑪特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經濟損失3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2萬元。
雙方均未上訴,判決現已生效。
本案起因于2025年9月。2025年9月,奈雪的茶在旗下門店、微信公眾號及小程序推出一波主題營銷活動,將多款茶飲命名為“米布布”,宣傳圖文使用了“LABUBU(拉布布)”美術形象,并打出“喝米布布抽LABUBU”“布布們集合!免費喝布布,抽LABUBU!”“MIBUBU帶上布布免費喝布布”等宣傳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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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泡泡瑪特訴稱,奈雪的茶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與“ LABUBU ”相同或近似的標識進行商業推廣,容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雙方存在商業合作關系,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判決書表示,被告在宣傳中突出使用的“LABUBU”“米布布”“布布”等標識,與“LABUBU”商品名稱相同或高度近似,容易導致消費者誤認為“奈雪”品牌與“LABUBU”潮玩品牌存在商業聯合、許可使用或商業冠名等特定聯系,易造成混淆誤認,構成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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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奈雪的茶在活動中展示了“活動獎品由奈雪自行采買,與泡泡瑪特無官方合作”的聲明,法院判決書表示,該聲明均以較小字體置于宣傳圖文底部,而“喝米布布抽LABUBU”等宣傳用語均以較大字體置于宣傳圖文中心位置。這種“大字宣傳、小字免責”行為,未能以合理方式提醒消費者其宣傳行為與原告無關,相關消費者基于“大字宣傳”圖文,容易誤認為“奈雪”品牌與“LABUBU”潮玩品牌存在合作許可等特定聯系。上述“大字宣傳、小字免責”行為不能成為其免責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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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大字宣傳、小字免責”的營銷手段并非個例。 2026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強化廣告中提示性用語監管工作的通知》,部署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確定了整治“誤導性大小字”廣告、依法查處未顯著標明提示性用語的廣告、依法查處違法使用絕對化用語的廣告等六方面重點任務。
另據九派新聞報道 , 近年來泡泡瑪特有關著作權、商標權、作品復制權等訴訟糾紛案件累計高達數百起,僅2026年上半年便有100多起相關案件的訴訟開庭信息。
北京市煒衡(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政昊認為,主要是侵權成本低且侵權收益高導致的。
他表示,泡泡瑪特卡通形象屬于美術作品,部分侵權的產品只需圖片摳圖貼牌即可商用,少了原IP的設計、研發投入。LABUBU等爆款IP在泡泡瑪特投入了大量的運營、宣傳成本下,積累了海量粉絲,侵權產品借IP做新品營銷可直接拉動其銷量,零授權成本即可獲取爆款IP紅利。“蹭IP”成了一些品牌投機的選擇。上至大品牌、工廠代工,下至電商直播間,從源頭、生產到銷售都可能存在知識產權侵權。因此,權利人打假的難度陡增,只能挑選一些侵權情節較嚴重展開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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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 袁璐)、南方日報、觀察者網、九派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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