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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聯動已成消費行業破圈引流的熱門玩法,茶飲與潮玩跨品類合作往往能實現品牌雙向增收,但必須遵守跨界營銷的法律底線。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就泡泡瑪特訴奈雪的茶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深圳市品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奈雪的茶所屬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其賠償北京泡泡瑪特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經濟損失30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2萬元。雙方均未上訴,判決現已生效。
該案件起因于2025年9月。彼時奈雪的茶在旗下門店、微信公眾號及小程序推出一波主題營銷活動,將多款茶飲命名為“米布布”,宣傳圖文使用了“LABUBU(拉布布)”美術形象,并打出“喝米布布抽LABUBU”“布布們集合!免費喝布布,抽LABUBU!”“MIBUBU帶上布布免費喝布布”等宣傳用語。
隨后,泡泡瑪特訴稱,奈雪的茶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與“LABUBU”相同或近似的標識進行商業推廣,容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雙方存在商業合作關系,構成不正當競爭。對此,奈雪的茶表示,其在宣傳文章中已標注“活動獎品由奈雪自行采買,與泡泡瑪特無官方合作”,已盡到合理提示義務,不存在混淆可能性;活動中作為贈品的LABUBU盲盒均為其通過合法渠道購買,不存在擅自使用或假冒偽劣等不正當行為。
但法院判決書表示,該聲明均以較小字體置于宣傳圖文底部,而“喝米布布抽LABUBU”等宣傳用語均以較大字體置于宣傳圖文中心位置。法院認為,這種“大字宣傳、小字免責”行為,未能以合理方式提醒消費者其宣傳行為與原告無關,相關消費者基于“大字宣傳”圖文,容易誤認為“奈雪”品牌與“LABUBU”潮玩品牌存在合作許可等特定聯系。
在被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方面,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原告因侵權所遭受的損失,或被告因侵權所得利益,因此綜合考慮“LABUBU”商品名稱的市場知名度極高,侵權范圍覆蓋全國多地,但侵權持續時間較短(2025年9月11日至9月29日)三個具體因素,酌定為30萬元。
此類“蹭IP流量+隱蔽免責”的擦邊營銷侵權案件早已形成司法整治常態。此前,國內多地市場監管部門、知識產權法院已陸續處理多起商家借用知名品牌諧音、近似形象蹭流量,搭配隱蔽免責備注的不正當競爭案件,多數涉案商家被依法判定侵權并承擔經濟賠償。2026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強化廣告中提示性用語監管工作的通知》,部署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工作,確定了整治“誤導性大小字”廣告、依法查處未顯著標明提示性用語的廣告、依法查處違法使用絕對化用語的廣告等六方面重點任務。
涉事雙方的經營業績呈現出鮮明反差。泡泡瑪特發布的2025全年財報顯示,該公司去年營收371.20億元,同比增幅達到184.7%,經調整后凈利潤130.8億元,同比大漲284.5%,毛利率站穩72.1%,創歷史新高。其中,LABUBU家族全年創收突破140億元,成為國內首個年營收破百億的潮流玩具IP。
反觀奈雪的茶,該品牌2015年創立于深圳,2021年6月于港交所成功掛牌上市。據最新財報,2025年,奈雪的茶收入為43.31億元,同比下降11.99%,凈虧損為2.39億元,虧損收窄了73.9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奈雪的茶共擁有門店1646家,包括直營店1288家和加盟店358家。
隨著監管與司法對擦邊廣告整治趨嚴,各行各業跨界聯名都需嚴守知識產權法規,在合規前提下開展品牌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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