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女子被父親和舅舅騙到湖南賣給一個大18歲的陌生男人,之后被逼生下兩個兒子。為給孩子上戶口被迫領了結婚證。多年后屢遭家暴的她終于逃出生天,與新男友同居并又生下一對兒女。本以為苦盡甘來,卻因重婚罪被判刑。
![]()
2008年,16歲女孩茍某菊還在貴州織金讀初二,長期營養不良的她體重不過六十斤。父親一直不喜歡她,說她是“賠錢貨”。
一天,父親突然跟她說:“別上學了,快去打扮打扮,帶你去湖南親戚家喝喜酒,你舅舅也一起去。”
沒出過遠門、單純的茍某菊信以為真,高興異常,卻萬萬沒想到,這趟探親之旅竟是一場精心策劃的人口販賣,而喜酒也是自己“販賣婚禮”的喜酒。
茍某菊跋涉八百多公里來到湖南雙峰,轉頭才發現,親爹和親舅收下錢,把她賣給了大自己18歲的陌生男子黃某來!還叫她“要聽人家的話”。
![]()
![]()
(茍某菊被作價買賣的協議書)
親爹和親舅收錢后揚長而去,留下孤苦無依的茍某菊困在異地他鄉,當晚就被強行侵占了身體,還日日夜夜被打罵磋磨,惟恐她逃跑。
身無分文、舉目無親,加上男方以家人性命要挾,她連逃跑的門路都找不到,只能被迫在2009年、2011年接連生下一兒一女,小小年紀就淪為了生育工具。
2012年,為解決兩個孩子落戶問題,在黃某來持續逼迫下,年滿20歲的她無奈簽下結婚證,這本為了孩子落戶的證件,日后竟成束縛她人生的法律鐐銬。
孩子還小,茍某菊割舍不下骨肉,被迫認命。因此安下心思,辛勤種地養殖、勤勞操持家務。
哪知家暴從未停歇,黃某來常年的拳腳相向讓她身心俱殘,便又萌生了逃跑的念頭。
![]()
苦熬11年后,2017年,茍某菊抓住轉瞬即逝的機會連夜出逃,一路輾轉流落婁底,白天撿廢品糊口,夜晚露宿公園天橋。四十天后實在放不下年幼的兒子,一時心軟重返家中,可家暴與爭吵沒有絲毫好轉。
2019年,茍某菊第二次逃離,先后輾轉湖南邵陽、長沙以及廣東多地,從此隱姓埋名打工求生。
漂泊途中她遇見了善解人意的男子向某澤,她把自己的經歷告訴了他,可他不僅沒嫌棄,反而更心疼她了。茍某菊歷經半生苦楚終于嘗到被人善待呵護的滋味,“和他在一起,我才感受到戀愛的滋味,也感受到從未有過的溫暖。”于是兩人同居了。
他們沒有辦婚禮,也沒有領證,就踏踏實實在一起過日子,像普通夫妻一樣相互扶持。沒過多久,她又生下了一對兒女。
就在茍某菊以為可以這樣安安穩穩、幸幸福福地過完一輩子的時候,黃某來查到了她的下落,拿著結婚證向警方報案,以重婚罪起訴了她。
后來雙方同意私下協商處理婚姻糾紛。黃某來提出,茍某菊必須賠付35萬元損失費他才愿意諒解,否則就讓她服刑。
茍某菊和現任男友向某澤靠打工養家,根本拿不出幾十萬的巨款。黃某來也絲毫不肯讓步,少一分都不行。調解破裂,案子進入公訴。
2025年3月,法院一審認定茍某菊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向某澤同罪同刑。
![]()
茍某菊不服,毅然上訴。她堅稱自己并非自愿步入婚姻殿堂,黃某來當年涉嫌拐賣婦女罪和強奸罪。
可事情過去太久,已經過了追訴時效。茍某菊只能等二審宣判,希望給自己一個遲來的正義。
2026年5月27日,二審開庭審理,但判決尚未作出。
向某澤在庭上表示認罪,希望法院考慮到他的家庭困難且有3個未成年孩子需要照顧,從輕處罰。他和茍某菊愿意支付8萬元,促成調解。而黃某來卻堅持35萬元賠償不松口!
2026年6月3日,再次開庭二審,結果仍未公布。
茍某菊表示,即便坐牢也不后悔離家出走,并堅持認為自己是被迫結婚,法律應保護受害者而非懲罰逃離者。
有人呼吁體諒她半生遭遇,酌情從輕判決;也有人堅持依法量刑,維護婚姻制度。那么你覺得這個被原生家庭毀掉一生的可憐姑娘,應該為此背負刑責嗎?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