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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高考前,有司總是在各種媒介上宣揚考場的紀律要求;監考老師也要拿金屬探測儀檢查每個考生,考生身上不能有任何電子設備。
這個場景,換一個朝代,換一套語言,其實和一千年前沒有太大的區別。
古代科舉考場上,統治者為了防作弊,把能想到的手段幾乎全用上了;而士子們為了考中,把能作弊的方式也幾乎全試遍了。這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博弈,持續了將近一千四百年,最后的結局是——沒有真正的贏家。
但這件事的意義,遠不只是一段有趣的歷史花絮。
它真正告訴我們的是:當一張試卷承載的東西太重——重到足以決定一個人、乃至一個家族的命運——那么圍繞這張試卷所發生的一切,都將是人類欲望與制度理性之間最真實的較量。
一、他們把作弊玩出了藝術
如果你去過南京的江南貢院,或者見過其它博物館里保存的清代科舉文物,你很可能見過一件東西:一件麻布坎肩,高約五十公分,表面密密麻麻寫滿了蠅頭小楷,一個字大約只有芝麻粒大小。這是清末一位士子的"夾帶"——專門穿在外衣里面,進考場用來偷看的作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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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麻布坎肩夾帶衣(網絡圖源)
這件東西,制作它的人顯然花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整件坎肩上抄錄的內容據估算超過三萬字,涵蓋四書五經的大量原文及注疏。考慮到這些字是用肉眼在麻布上寫就,工程量之浩大,簡直令人嘆為觀止。
這位無名士子的心思,代表了幾千年科舉考場上一類人的選擇:用作弊規避那道命運的門檻。而且,他們的作弊手段,確實隨著時代的發展越來越"精密"。
從史料來看,夾帶是古代科場最流行的作弊方式,所謂"懷挾"或"挾藏",是把相關書籍或抄錄的文字藏在衣物、食物甚至身體的各個部位帶進考場。 為了對付夾帶,歷朝歷代的搜檢制度愈演愈烈,到宋代已經發展成為入場前的全身搜查,"搜檢懷挾,凡文字皆不得攜入",就連食物、硯臺都要逐一檢查。
而士子們的應對之策,則是不斷縮小攜帶物品的體積。館藏文物中有一類清代"袖珍夾帶書",字體之微小,不借助放大鏡幾乎無法閱讀,整套四書五經被壓縮在一本只有手掌大小的冊子里。有學者估算,這類袖珍書的制作本身就需要極高的書寫技藝,成本不菲,是當時的"作弊產業"的代表性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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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袖珍紙夾帶(中國科舉博物館藏)
當然,夾帶只是冰山一角。更高級的作弊手段,叫做"槍替",就是花錢雇人代替自己進考場答卷。這種方式的風險更大,但因為制度允許糊名(把考生姓名封住),只要搜檢時能蒙混過關,閱卷環節便很難識破。《清稗類鈔》中有大量關于槍替的記載,雇槍手參考在晚清幾乎成了公開的秘密。
賄賂考官,則是所有作弊手段里風險最高、回報也最高的一種。這條路子對普通寒門子弟幾乎無從企及,因為賄賂有價碼,不是有錢就行,還得有人脈、有門路。但一旦成功,便是一步登天。
二、制度設計得多精密,人心就有多掙扎
面對這些花樣百出的作弊手段,統治者顯然沒有坐以待斃。
從唐代科舉正式成形以來,防作弊的制度設計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迭代升級,到宋代已經形成了一套相當完備的體系。
第一道關卡,是搜檢。 考生入場前要脫鞋、去帽,解開衣物,連耳朵、鼻孔都不例外,攜帶的食物要掰開檢查,硯臺要取出單獨驗看,毛筆要拔出筆帽,就連蠟燭有時也要劈開。這套程序的細致程度,在今天的高考安檢面前也毫不遜色,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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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道關卡,是隔絕。進了考場,每名士子被分配一個單獨的號舍,三面磚墻,白天用來坐著答題,晚上用同一塊木板架成床鋪,吃喝拉撒全在里面。號舍的走廊里,有腰佩刀劍的士兵守衛,整個貢院在考試期間形同一座臨時監獄,內外消息完全斷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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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院號舍(網絡圖源)
第三道關卡,是彌封與謄錄。試卷收上來之后,先由彌封官把考生姓名的那一頁折起來封住,再由專門的謄錄官用統一的朱筆將試卷重新抄寫一遍,考官看到的永遠是抄錄版,絕對看不到考生的原始字跡和姓名。 《明史·選舉志》記載,此法的設計初衷就在于讓考官"不知為何人之文",徹底斬斷"認字跡"這條走后門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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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道關卡,是鎖院。所有主持考試的考官,在開考之前就被關進貢院,與外界完全隔絕,不能出入,不能傳遞書信,不能接待來訪。這一封閉期往往長達一個多月,比考生的時間還要長。其目的是切斷考官與外部勢力之間的信息往來,防止考題泄露。
這套制度,放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堪稱無懈可擊。
《宋史》中曾有專門對彌封謄錄制度的記載,歐陽修等人對這一機制評價甚高,認為它真正實現了"取士唯才"的理想。北宋一朝,正是憑借這套相對嚴密的考試體系,誕生了一大批真正出身寒微卻憑實力走上歷史舞臺的人物——范仲淹、歐陽修、包拯,他們的出現,是科舉制度在公平層面最有說服力的注腳。
然而,制度設計得越精密,也意味著繞過它的代價越高、動機越強。
三、三場大案,照出一個時代的潰敗
在中國科舉史上,有幾場案子,已經不只是考試舞弊那么簡單,而是整個王朝統治秩序在某一時刻的集中潰決。
先說明代的唐伯虎案。
弘治十二年(1499年),二十九歲的唐寅(字伯虎)以南直隸鄉試第一名的身份赴京參加會試,意氣風發,志在必得。然而這一年,他的同行者、江陰舉子徐經,在京城與主考官程敏政有所往來,事后被人告發"行賄鬻題"。科道御史隨即彈劾程敏政,唐伯虎以"與徐經相善"被一并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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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孝宗實錄》完整地記錄了這一案件的審理過程——程敏政是孝宗皇帝的老師,孝宗出于維護師長的目的插手了調查,最終此案以程敏政被迫致仕、唐伯虎被剝奪會試資格、永不錄用告終。
唐伯虎到底有沒有作弊?史料至今存疑,很多學者傾向于他是冤案中的無辜牽連者。但這恰恰是最殘忍的地方——科舉考場不只是考實力的地方,它同樣是政治斗爭的戰場。當權力介入那張試卷,冤與不冤,有時并不重要。
再看雍正年間的俞鴻圖案。
如果說唐伯虎案是政治力量從外部擊穿了考場,那俞鴻圖案則是腐敗從制度內部悄然滲透,令人不寒而栗。
俞鴻圖是清代河南學政,學政一職由皇帝從進士出身的官員中簡派,主管一省教育考試,地位與巡撫相當,是整個科舉鏈條上舉足輕重的節點。這個位置,本應是制度的守護者。然而俞鴻圖在任期間,涉入受賄與泄題丑聞,案發后經刑部確認,罪名成立,雍正帝震怒,最終對其處以極刑。
這個案子最讓人震動的地方,不在于它有多聳人聽聞,恰恰在于它的"平淡"。一個出身正途、位居要職的官員,在那套彌封、鎖院、搜檢層層設防的制度之內,仍然讓舞弊得以發生。制度的縫隙,從來不只存在于技術層面,它更存在于人心之中。雍正以嚴刑峻法回應,是清朝歷史上對科場舞弊最強硬的表態之一,但這一表態能否真正彌合制度的裂縫,答案并不樂觀。
最后說咸豐年間的戊午科場案。
如果說俞鴻圖案還只是一個官員的個人道德潰敗,那戊午科場案呈現的就是整個官場已然腐爛的系統性困局。
咸豐八年(1858年),順天鄉試放榜,旗人平齡高中第七名。平齡是什么人?是個以唱曲為生的戲子。清代律法明文規定,優伶不得參加科舉,這個結果頓時在京城掀起軒然大波。隨著案情深入,更大的黑幕被揭開:主考官柏葰是內閣大學士,他的家奴靳祥收受了考生羅鴻禩的賄賂,私下調換了試卷。這一切,都在那套看似銅墻鐵壁的制度框架之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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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帝震怒,命怡親王載垣徹查,涉案官員多達九十一人,主考官柏葰被判斬立決,成為清代唯一一位因科舉舞弊被處死的大學士級官員。
然而,這個結果并沒有讓晚清科場的風氣有任何實質性的改變。
把這三個案子并排來看,邏輯清晰得讓人心寒。唐伯虎案告訴我們,權力足以從外部摧毀一張試卷的公正性;俞鴻圖案告訴我們,腐敗可以從制度最隱秘的角落悄然滲入;而戊午科場案告訴我們,當腐敗已經成為整個官場心照不宣的潛規則,殺一個柏葰,不過是割掉了一根爛掉的藤蔓,而那片讓藤蔓腐爛的土壤,依舊完好地存在著。
四、規則崩潰之后,這場游戲還有意義嗎?
制度崩了,但那張試卷還在。這是一件讓人細思極恐的事。
1901年,科舉進行了最后一次大改制,西學內容被納入考試范圍,八股文正式被廢除。然而,連這場遲到的改革,也鬧出了令人哭笑不得的局面——大批苦讀四書五經幾十年的士子,突然要去考物理、化學和各國政治,一時間考場里笑料百出,真有士子把拿破侖理解成"拿著破輪子的人",有人在翻閱西方報道后得出結論"外國沒有印字機器,實不如中國文明"。
這些笑話的背后,是一代讀書人在新舊交替的歷史裂縫里無所適從的真實處境。他們的一生,都押注在那套已經失效的規則上,而當規則突然變了,他們所有的積累瞬間歸零。
這讓人想到另一個問題:科舉制度到底在篩選什么?
有一種深層的批評始終存在,那就是:科舉并不真正在選拔人才,它更多是在篩選"對規則有極強適應能力的人"。八股文有固定的格式,策論有固定的立場,書法有固定的標準,就連排卦起名都有講究。凡是能在這套規則里游刃有余的人,未必是最有創造力和治國能力的,但一定是最能理解并服從規則的。
這是科舉這個制度在歷史上發揮穩定社會秩序功能的秘密所在——它培養和篩選的,是一代代愿意在同一套規范框架內競爭的人。而當這個框架本身開始腐爛,這種篩選機制也就隨之失效了。
1905年,科舉廢除。但"一張試卷定命運"的執念,并沒有隨之消散。
文史君說
這場圍繞考卷展開的千年"軍備競賽",表面上看是一部作弊與反作弊的技術史,但它真正呈現的,是中國人在那扇命運之門前的復雜人性:有人在規則內拼盡全力,有人在規則外另辟蹊徑,有人被規則毀了一生,有人借規則改寫了命運。
制度可以精密,但無法窮盡人心。彌封可以糊住名字,但糊不住背后的權力關系。鎖院可以關住考官,但關不住整個官場已然潰敗的生態。
這告訴我們一件事:一個社會對考試公平的追求,最終取決于的不是制度有多嚴密,而是這個社會本身是否真的相信公平是可能的,并且愿意為之付出真實的代價。
清代戊午科場案,柏葰被殺,九十一名官員受罰,但風氣依舊。1977年,高考恢復,570萬人走進考場,那一年幾乎沒有聽說有人作弊——不是因為那年的防作弊技術有多先進,而是因為所有人都太渴望那扇門是真實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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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本身,就是最好的防作弊機制。
參考文獻
郭培貴:《中國科舉制度通史·明代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
張希清:《中國科舉制度通史·宋代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
李國榮:《清朝最大的科場夾帶作弊案》,《歷史檔案》2001年第1期。
(作者:浩然文史·文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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