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 源丨老斯基財經
撰文丨大拿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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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市公司天價離婚案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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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灘的辦案小能手還是太多了。
最近網上流傳著一個離婚案子,離婚案的主角是一對年齡超70歲的老頭老太。
男主是生于1954年的徐州人,女主是生于1956年的上海人。
男主王大爺之前一直在為鐵路系統及其他國企作貢獻,2016年從國電集團的管理層崗位上退休。
女主張大媽則長期無怨無悔地服務于民警一線,從徐州到上海,貌似與世無爭、淡泊名利。
本來老兩口已經在2007年離婚,相安無事,好好地享受退休生活,卻在2023年左右因為分財產又鬧上了法庭。
本來老兩口想讓法庭主持公道的,沒想到社會還是太公道了。
他們的財產不僅到不了對方賬戶了,還可能被充公,老兩口或許還得換個地兒端鐵飯碗。
這就是傳說中的離婚離到了大動脈。
斯基說過,咱們這兒最好的前夫哥都被大A承包了,攤上大A出品的前夫哥,這輩子也就不愁吃不愁穿了。
哪像王大爺和張大媽,在單位兢兢業業了一輩子,老了還得為1.4個億的財產告來告去,最后落下一個:
人財兩空。
事情大概是因為王大爺覺得自個兒離婚財產分到的不夠多,把張大媽告上了法庭,列舉了張大媽離婚時及離婚后取得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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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爺算下來這6項財產加起來差不多有9870萬元,他要求分割這些財產。
除了這些財產,王大爺還要求分割老兩口名下的14處不動產。
斯基名下要有4處不動產就夠得瑟一輩子的了,王大爺和張大媽有14處不動產還這么低調。
按照張大媽的說法,除了這些,王大爺在離婚時拿到的財產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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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兩口之前因為同樣的理由想讓江蘇徐州泉山區的法庭主持公道,當時這個案子的訴訟標的是:
1.4個億。
或許是泉山區的法官們也沒見過這么大體量的離婚案,被告人張大媽的戶籍又在上海普陀區,所以就把案子移送到了上海普陀區。
沒想到上海普陀區的法官們,一看王大爺和張大媽之前是國企干部和公職人員,就把這件事捅到了警察蜀黍那里。
畢竟都是一個圈子的,王大爺和張大媽名下咋就有這么多財產?
別說徐州法院接觸的大案有限了,這筆財產即便到了上海普陀區,法院給出的定性也是——
財產數額特別巨大。
斯基查了一下《2000-2021年度徐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發現,哪怕到了2021年,市區在崗職工的水平也就只有:
115534元。
而2005年,這個數字只有24838元。
王大爺和張大媽一定是掌握了什么了不得的理財秘訣,才能讓兩人拿固定工資積累的財富呈指數級增長。
這種理財能力,已經超越了市面上90%的金融操盤手。
不過要說這老兩口投資眼光獨到吧,人家又說自己在大A虧了六七千萬。
所以再老辣的手段,也敵不過資本市場一次收割,還是開公司更穩當一些。
通過文書,咱們也可以看到有一家公司在王大爺和張大媽的家庭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這家公司名為:
上海寶豫煤炭運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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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媽原先在徐州干一線民警的工作,2005年至2006年期間被調到了上海普陀區。
文書里有一句話特別關鍵,需要劃重點:
調到上海后,被告張大媽就沒上過班。
上海寶豫煤炭運銷有限公司是在張大媽調到上海的前三年,也就是2002年成立的。
當時的法定代表人姓董,股東除了這位董先生,還有王威、顧鳴昌。
張大媽的名字名正言順地出現在公司里是在2010年,她作為股東出資600萬元。
到了2016年,也就是王大爺退休的那一年,張大媽徹底代替董先生成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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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張大媽和王大爺離婚了,但張大媽選擇是否拋頭露面還是顧及了王大爺的身份。
反倒是王大爺在2007年和張大媽離婚之后,又在2011年跟別人結婚了。
王大爺的再婚妻子應該是一位70后的黃姓女子。
2015年,再婚后的王大爺告訴張大媽,他是秦皇島匯聚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股東和發起人,建議張大媽向該公司投資成為股東。
斯基查了一下,目前秦皇島這家公司的受益所有人確實是王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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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勸的張大媽在這一年2月和4月分三次打款,往秦皇島的公司打錢,一共734.5萬元。
之后幾年,張大媽沒有享受到秦皇島這家公司的任何股東權益,于是在2018年把王大爺告上了秦皇島北戴河區的法院。
因為公司的工商信息中沒有張大媽的名字,北戴河區的法院判定:
張大媽代為王大爺實繳出資額734.5萬元而要求確認其股東資格的主張不能成立。
也就是張大媽的請求被駁回。
2019年,張大媽又因為734.5萬把王大爺告上了徐州市云龍區的法庭,這次張大媽主張的是王大爺直接還錢。
只是,張大媽的請求再一次被駁回。
因為王大爺說,他當年買的很多房產都由張大媽持有,幾年來產生的租金他也沒拿到,這些財產金額遠遠大于734.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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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張大媽之前兩次把王大爺告上不同的法庭都敗訴了,王大爺應該消停才是。
但這一回輪到王大爺不干了,2023年他作為原告把張大媽送上了法庭。
這一送,就是一條不歸路。
斯基只能說,或許是前兩次的勝訴,讓王大爺有了一種勝券在握的錯覺。
這一點,從王大爺請的律師也可以看出來,三次官司王大爺都是與同一位律師合作的。
反倒是張大媽每次都換不同的律師。
王大爺請的這位律師是——
北京市道成律師事務所的王俊宏律師。
現在大伙都覺得王律師很有智慧:
如果官司贏了,王律師悶頭掙錢;如果官司輸了,王律師為民除害。
進對得起國家,退對得起自己,兩全其美。
可惜,王大爺千算萬算還是把自己給算進去了。
他原本是在徐州市泉山區提起訴訟的,沒想到案子最后被移送到了上海普陀區。
人家上海普陀區把王大爺和張大媽一起移送到了有關部門。這一出劇目,應該取名:
《螳螂捕蟬黃雀在后》
斯基甚至懷疑,王大爺和張大媽莫非是擔心下一代為了爭家產打得頭破血流、雞犬不寧,倒不如自個兒來一個曲線投案?
還小家清凈,還大家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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