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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省點電費、
少花點運維費,
就把廢氣治理設施當“擺設”?
這種“掩耳盜鈴”的操作,
不僅躲不過群眾的眼睛,
更逃不過法律的嚴懲!
近日,
橋頭生態環境分局依托有獎舉報機制,
精準查處一起環境違法案件,
涉事企業為此付出了7萬元的代價。
7萬元罰款,買來的深刻教訓
近日,橋頭生態環境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線索,反映轄區內某塑膠制品加工廠在生產過程中,廢氣治理設施疑似“只亮燈、不運行”,甚至存在廢氣直排跡象。
執法人員聞令而動,立即前往現場核查取證。
現場情況令人咋舌:該企業明明處于正常生產狀態,注塑等工序正產生大量工藝廢氣,但配套的廢氣治理設施卻被人為關閉、閑置,根本沒有對廢氣進行有效處理,導致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
鐵證面前,企業負責人無從抵賴。執法人員依法固定證據,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限期整改,同時對其立案查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最終對該企業作出罰款人民幣7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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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 · 別拿“治污設施”當成本負擔
很多老板算賬時,總覺得治污設施是“純支出”:
? 開機費電
? 運維費錢
于是動起了“歪腦筋”,偷偷把設施關停,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普法時間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不得擅自拆除、閑置、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防治設施。 違者將面臨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7萬元的罰款,足夠交多少年的電費?這筆賬,企業主們真的算明白了嗎?
全民共治 · 有獎舉報讓違法無處遁形
本案的成功查處,不僅是一次執法行動,更是一次全民共治的勝利。
群眾的一個舉報電話,就讓這起隱蔽的違法行為現出原形,充分說明:環保監管的視線無處不在。
在此,橋頭生態環境分局向轄區所有企業鄭重預警:
?治污設施不是“選修課”,是“必修課”
?生產時必須全程開啟,嚴禁任何形式的閑置、停運
?做好設備運維臺賬,別讓“沒記錄”變成“沒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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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部門:零容忍,嚴查處
下一步,橋頭生態環境分局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常態化巡查 + 突擊抽查”雙管齊下,持續暢通有獎舉報渠道,鼓勵群眾監督,對偷排漏排、閑置設施等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從嚴查處。
守法方能經營,綠色方可長遠。
希望全鎮企業吸取本案教訓,
別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
賠上企業的信譽和未來的發展空間。
共同守護橋頭的藍天碧水,
需要你我一起努力!
圖文:莫襯玲 橋頭生態環境分局
編輯:莫襯玲
編審:孫寧
出品:橋頭鎮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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