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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經(jīng)驗豐富”的登山者,兩任女友,同一座山峰,同一種拋棄方式。當其中一人死去,人們開始討論這起發(fā)生在奧地利的登山致死案,到底是過失殺人還是完美犯罪?
故事從山頂?shù)淖詈笠宦暋白甙伞遍_始講起。
2025年1月19日凌晨2點,奧地利最高峰大格洛克納山(Grossglockner,海拔3798米),氣溫零下18度,風速每小時74公里,風寒效應下體感溫度接近零下30度。
在距離山頂僅50米的一處巖脊上,33歲的克爾斯汀·格特納(Kerstin Gurtner)已經(jīng)無法站立。她的冰爪松脫,靴帶半解,背包還壓在背上,整個人的重量靠一根固定在巖壁上的繩索勉強懸掛著。她嘴唇發(fā)紫,意識模糊,身體在劇烈顫抖后進入了失溫的最后階段。
就在這時,她的男友,36歲的托馬斯·普蘭伯格(Thomas Plamberger),做出了一個決定。
他后來在法庭上說:“她對我說,‘走吧,快走’。這句話救了我的命。”
他沒有替她打開背包里的應急露營袋,沒有嘗試用繩索將她拖上山頂附近的平坦地帶,甚至沒有將她固定在更安全的位置。他翻過山頂,沿著南坡獨自下撤。
五小時后,一架搜救直升機在清晨的陽光下找到了克爾斯汀。她的手機顯示,曾有一次撥打過“149”的紀錄。奧地利急救電話是“140”,“9”就在“0”旁邊。那是她最后的求救,也許是在意識尚存的最后一刻。
但沒有人接到這通電話。
撰文|了了
編輯|玄天
設計|周末
圖片來源|網(wǎng)絡
本文為《戶外探險》原創(chuàng)內(nèi)容
一場“普通”的冬季攀登
托馬斯·普蘭伯格和克爾斯汀·格特納的故事,始于一個手機軟件。
2024年初,36歲的薩爾茨堡專業(yè)廚師托馬斯,在Tinder上遇到了33歲的辦公室職員克爾斯汀。兩人交往近一年,已經(jīng)開始商量同居的事。他們計劃在2025年1月進行一次登山旅行,目標是奧地利阿爾卑斯山脈的最高峰——大格洛克納山,海拔3798米。
每年有超過7000人攀登這座山。但一月不是常規(guī)的登山季節(jié)。冬季的白晝只有不到八個小時,氣溫常常跌破零下15度,暴風雪可以在幾分鐘內(nèi)將能見度降到零。
他們選擇的路線是西南山脊——施圖德爾山脊,難度評級為UIAA III-IV級。在夏季,這條路線被視作中等難度,大部分路段是三級,只有小部分難點達到四級。但在冬季,冰雪覆蓋、巖石濕滑、風力比山谷高出數(shù)倍,難度成倍增加,早已不是簡單的“三四級”可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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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12 日,在奧地利羅里斯附近的Sonnblick天文臺拍攝的照片中,可以看到奧地利最高的山峰:大格洛克納山,它位于Hohe Tauern山脈中。照片來源:KERSTIN JOENSSON/AFP via Getty Images
托馬斯并非新手。他此前已多次登頂大格洛克納山,其中三次是在冬季。克爾斯汀也并非完全沒有經(jīng)驗。她攀登過瓦茨曼東壁、達赫斯坦南壁,有一定的巖石攀爬能力。
但這對情侶之間最大的差距,不在登山經(jīng)驗上,而在冬季經(jīng)驗上。克爾斯汀從來沒有在冬季走過這個難度級別的高山路線。而這一點,將在接下來的24小時內(nèi),被放大成一條兩人之間無法跨越的鴻溝。
2025年1月18日清晨6點45分,他們從山腳出發(fā)。
按照冬季攀登的常規(guī)建議,施圖德爾山脊路線的出發(fā)時間應該在凌晨四點半到五點之間。他們晚了將近兩個小時。那日的天氣預報也預報的清清楚楚:風速達到74公里每小時,氣溫零下8度,風寒效應下體感接近零下20度。
托馬斯后來在法庭上辯解說,山腳下的風并不大,“低處的風幾乎不存在,只在更高處才變大”。但當天其他幾支登山隊,在天氣明顯惡化后都選擇了下撤。只有托馬斯和克爾斯汀繼續(xù)向上。
下午一點半,他們抵達了“早餐點”,那是海拔約3550米處的一處休息平臺。這是攀登路線上的關(guān)鍵折返點。如果在這個時間還沒能登頂,絕大多數(shù)向?qū)罂蛻粝鲁贰R驗槔^續(xù)向上,意味著你將在黑夜中完成最難的路段,并在更惡劣的天氣中面對不可預知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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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的辯護律師后來在法庭陳述中寫道:“由于兩人均未感到疲憊或力不從心,他們繼續(xù)前行。”
這個決定,在事后看來,是整個悲劇鏈條上的第一環(huán)。
冬季的阿爾卑斯山,下午五點天色就徹底暗了下來。而此時,托馬斯和克爾斯汀仍在攀爬。他們的頭燈成了山上唯一的光源。
大格洛克納山頂?shù)膶崟r監(jiān)控攝像頭捕捉到了這一幕,后來這張照片在全世界的媒體上傳播開來。畫面中,一束微弱的燈光在巨大的黑暗山體中緩慢移動,像一只螢火蟲在暴風雨中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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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1月18日,格羅斯格洛克納山高處,兩位登山者的頭燈。圖片來源:大格洛克納山間小屋網(wǎng)絡攝像頭
晚上八點左右,意外發(fā)生了。他們的攀登繩索被卡住了,耗費了大約90分鐘才解決。在這個過程中,克爾斯汀的手受了傷。但她沒有停下。兩人繼續(xù)向上。
此時,一場猛烈的風暴正在向山頂逼近。
漫長夜晚和遲來的呼救
晚上十點半,山地警察派出了一架直升機。
這是由其他登山者通知的,那些在惡劣條件下選擇下撤的人,看到山頂仍有燈光在移動,擔心出了狀況。直升機在兩人上空盤旋了六圈,用探照燈照射他們所在的位置。救援人員試圖用燈光向他們發(fā)出信號。
托馬斯承認,他看到了直升機。但他沒有發(fā)出求救信號。
他在法庭上說,當時克爾斯汀“感覺還好”,不需要救援。飛行員沒有收到任何求救信號,按照操作規(guī)程,飛走了。
這是整個事件中最受爭議的節(jié)點之一。后來的分析認為,如果當時托馬斯發(fā)出了求救信號,克爾斯汀可能還有機會獲救。但他沒有。他的手機在那之后被調(diào)成了靜音。
檢方指控他“故意忽略”救援部門的后續(xù)聯(lián)系,當?shù)毓賳T從他的登山許可證上找到了他的電話號碼,多次撥打,始終無人接聽。托馬斯辯稱,他“沒有看到未接來電”,調(diào)成靜音是為了“節(jié)省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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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中拍到一架直升機飛臨山上,但因狂風肆虐,救援行動被迫中止。
凌晨0點35分,托馬斯或許意識到了問題嚴重性,終于撥通了報警電話。
但這次通話的內(nèi)容,雙方各執(zhí)一詞。托馬斯在法庭上表示,他明確告知警方需要救援,他“確信山地警察了解情況的嚴重性,救援迫在眉睫”。但接聽電話的警官馬蒂亞斯·A在作證時說了一句被多家媒體引用的話:“那絕對不是緊急電話。”
他補充說,通話結(jié)束后,他通過電話和WhatsApp多次嘗試聯(lián)系托馬斯,其中一條消息直截了當?shù)貑枺骸澳悻F(xiàn)在需要幫助嗎?”從未收到回復。“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存在緊急情況。”
凌晨2點,托馬斯和克爾斯汀到達了距離峰頂約50米的位置。此時克爾斯汀已經(jīng)完全無法移動。她的體能透支到了極限。托馬斯在法庭上描述了那一刻:“她完全沒有力氣了,我用繩子把她固定在巖石上。”
然后,他在零下溫度以及時速達45英里的狂風中,做出了最后的決定。他翻過峰頂,沿著南坡獨自下撤。
他在法庭上說,克爾斯汀在他離開前對他喊道:“去吧,自己想辦法活下去吧。”
這句話是否真的被說過,沒有人能證實。克爾斯汀已經(jīng)無法開口。但這句話后來成為辯護律師的核心論據(jù)之一:這不是拋棄,這是兩人共同做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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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面中可以看到托馬斯正下山。圖片來源:大格洛克納山間小屋網(wǎng)絡攝像頭
凌晨三點半,托馬斯第二次、也是唯一一次明確地撥出了救援電話。此時他已經(jīng)獨自下撤了一個半小時,他在電話中告知警方,他不得不將克爾斯汀留在山上,“建議再派一架直升機”去接她。當時風勢已經(jīng)變得極其猛烈,根本無法派出救援飛機。
一切為時已晚。
當天上午十點,救援人員徒步抵達克爾斯汀所在的位置。他們發(fā)現(xiàn)她的尸體懸掛在安全帶上,繩索固定在路線的最后一段。她的背包還背在身上,冰爪松脫,靴子半解。法醫(yī)鑒定確認,死因為低體溫癥,也就是失溫。
一個令人不安的細節(jié),在審判中被披露:托馬斯下山后告訴當局,他把克爾斯汀留在了山頂下方的平坦地帶。但救援人員發(fā)現(xiàn)她的位置是在山頂下方50米處,她不是躺在平地上,而是掛在巖壁上。
法官對此的解釋是:托馬斯缺乏經(jīng)驗,他不知道怎么把她弄上去,所以在描述時出了錯。但在法庭上見證這一說法的記者們,顯然并不都這么認為。
一些人懷疑,托馬斯在撒謊,因為他不想讓人知道他把克爾斯汀留在了那樣一個危險的位置。
一場14小時的審判
2026年2月19日,因斯布魯克地方法院。
庭審持續(xù)了14個小時,從上午一直持續(xù)到深夜11點。超過50名記者擠滿了旁聽席。沒有陪審團,判決由一名法官單獨作出。
這名法官叫諾伯特·霍費爾。他在法庭之外還有另一重身份:山地救援志愿者,曾多次參與高山救援行動,發(fā)表過多篇關(guān)于高山地區(qū)責任問題的文章。
2020年,他曾在德國雜志《Bergundsteigen》上發(fā)表了一篇關(guān)于高山事故刑事起訴的文章:“我們的目標絕不是為每起事故都‘找出責任人’。不過,高山地區(qū)并非沒有法律約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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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不尋常的安排。一些媒體質(zhì)疑:一個山地救援人員來審判一個登山者,會不會有偏見?或者,他見過太多因判斷失誤而釀成的悲劇,他會不會因此對托馬斯更加苛刻?但也有人認為,正因為他是救援人員,他才知道什么情況下應該求救、什么情況下不應該拋棄同伴,他的判斷比普通法官更專業(yè)。
檢方列出了10項過失指控。這10項指控幾乎涵蓋了登山者可能犯的所有錯誤:
在冬季條件下延遲出發(fā)、忽視惡劣天氣預報、關(guān)門時間拒絕返回、直升機六次盤旋時未發(fā)出求救信號、將手機設為靜音未接救援電話、凌晨2點拋棄搭檔獨自下山、離開時未使用應急露營袋、未嘗試用繩索系統(tǒng)將搭檔拖上山頂、事后謊報克爾斯汀所在位置,以及追加的未使用動態(tài)保護系統(tǒng)。
每一項指控背后,都是一個具體的時刻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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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馬斯·普蘭伯格正對有罪判決提起上訴。
“我不是向?qū)В抑皇且粋€同樣在學習的伙伴。”他在法庭上說。他告訴法官,自己沒有接受過任何高山培訓課程,大部分知識都是通過“試錯”和“網(wǎng)絡視頻”自學的。他甚至說:“我以為她跟得上。”
這還不是托馬斯第一次在這山上留下一個人。
庭審進行到后半段,一個意料之外的證人站上了證人席。她叫安德莉亞·B(Andrea B.),是托馬斯的前女友。
她向法庭陳述:2023年夏天,托馬斯也曾帶她攀登格羅斯格洛克納。夜間下撤途中,兩人發(fā)生爭執(zhí),她想走另一條路線。然后,“他突然就不見了”。
“當時是深夜,我一個人,頭燈沒電了,頭暈目眩,又哭又喊。我完全是一個人……他已經(jīng)走了。那也是我們最后一次一起登山。”
這段證詞在法庭上引發(fā)了巨大的震動。
登山雜志《Climbing》將這段證詞稱為“壓垮被告的最后一根稻草”。因為它讓整個案子的性質(zhì)發(fā)生了變化從“一次判斷失誤的意外”,變成了一種“可復制的行為模式”。托馬斯在兩年前用同樣的方式對待前女友,幸運的是她活了下來;這一次,克爾斯汀沒有那個運氣。
但托馬斯的律師辯稱:“這只能證明他在兩段關(guān)系中都不夠體貼,不能證明他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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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霍費爾最終沒有將前女友安德莉亞的證詞作為定罪依據(jù)。他在判決書中寫道:“它讓我看清了被告在面對壓力時的本能反應:優(yōu)先自己,放棄他人。”但他在法律上認為,這段前女友的經(jīng)歷與克爾斯汀的死亡沒有直接關(guān)聯(lián)。
輿論和法律的審判,從這里開始分道揚鑣。下了法庭后,一家媒體的標題這樣寫道:《他留下她等死——而且不是第一次》。
母親的原諒與媒體的審判
本案最出人意料的證人,不是前女友安德莉亞,而是克爾斯汀的母親,格特勞德·格特納。
她沒有指責普蘭伯格。相反,她在法庭上為他辯護。
她在法庭上提交了一份書面聲明:“我的女兒是成年人,她為自己的選擇負責,我們不能責怪她的男友。”
她后來對媒體解釋說,她憤怒的是媒體將女兒描繪成“一個可憐的、被拖上山的小傻瓜”。這位母親不希望這是女兒留給世界的最后樣子。
格特魯?shù)聫娬{(diào),女兒熱愛戶外,擁有豐富的登山經(jīng)驗,無論是獨自出行還是和托馬斯結(jié)伴,都表現(xiàn)得獨立果敢。她極力為女兒辯駁,不希望世人將她看作毫無主見的弱者。
但這份來自母親的原諒,在輿論場上引發(fā)了復雜的反應。有人將其解讀為“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式的寬容”——一個母親在巨大的悲痛中失去了正常的判斷力,反而去維護那個可能害死她女兒的人。
有人認為這是一個母親在巨大的悲痛中為自己女兒保留尊嚴的方式。她寧愿相信女兒是一個有自主判斷力的成年人,也不愿接受她是一個單純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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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克爾斯汀被身邊人形容為惹人疼愛的女兒、姐妹、嫂子/弟媳、教母、孫女、伴侶與摯友。
但無論外界如何解讀,格特勞德的證詞在法律上確實起到了作用。法官在判決中明確提到了克爾斯汀本人的“共同過失”:她是成年人,她選擇了繼續(xù)向上爬,她也有責任。
格特勞德后來對媒體說了一段話,耐人尋味:
“很多指責克爾斯汀男友的人,從未置身過那樣的絕境。我希望他們永遠不會遇到那樣的處境。因為沒有人知道自己在那種情況下會如何反應。在溫暖舒適的家里,當英雄很容易。”
拋開這起事故案子不說,這句話也在提醒所有人:在評判一個極端環(huán)境下做出的選擇之前,應該保持謙遜。
但媒體和大眾輿論依舊不買賬。
在這起判決中,始終存在無法調(diào)和的矛盾:法律看的是被告人的行為有沒有因果關(guān)系,有沒有主觀故意,是否證據(jù)確鑿,法官不能因為普蘭伯格“人品不好”就多判他幾年,不能因為輿論憤怒就從重處罰。法庭只能依據(jù)事實和法律:克爾斯汀有沒有共同過失?托馬斯有沒有主觀惡意?救援是否可能在更早的時間實現(xiàn)?
而格特勞德的證詞,讓本已復雜的案件更加難以評判。她的寬容是偉大的,還是盲目的?但有一點是確定的:她對女兒尊嚴的維護,讓法官在量刑時多了一個判斷,那就是受害者家屬選擇了原諒。
為何處罰如此之輕?
如果只看事實,一個男人在零下20度的山頂上把他的女友留在山上,獨自下山,而她在那里凍死了。很多人會認為托馬斯應該被判入獄。
社交媒體上充斥著憤怒的評論,有人說這是謀殺,有人說這是冷血,有人說他應該被關(guān)很多年。
但最終結(jié)果卻遠低于人們的預期:過失殺人罪成立,5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罰款9600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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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前向媒體發(fā)放的小冊子,內(nèi)容為過失致人重傷死亡罪相關(guān)說明。圖片來源/貝爾納黛特?拜爾哈默
為什么這么輕?
法官霍費爾在判決中給出了三條關(guān)鍵解釋。每一條都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每一條都在輿論場上引發(fā)了激烈的爭論。
第一條:克爾斯汀自己也存在“共同過失”。
她是成年登山者,有5級以上的巖石攀登經(jīng)驗,天氣和路線信息都是公開的。她選擇繼續(xù)向上,而不是下撤;她選擇在直升機飛來時不發(fā)出求救信號;她選擇信任普蘭伯格的判斷,而不是用自己的手機報警。在法律的眼中,她不是一個被動的受害者,而是一個有自主判斷能力的成年人,她的選擇也是導致她死亡的原因之一。
事實上,克爾斯汀的母親格特勞德在法庭上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法官采信了這種觀點。
第二條:普蘭伯格不是“冷血殺手”。
“我不認為你是個殺人犯,也不認為你是個只想自保的人。但你嚴重誤判了情況,而且沒有在關(guān)鍵時刻采取正確行動。”法官在法庭上對托馬斯說。
法官相信,托馬斯在離開時并不認為克爾斯汀會死。他可能真的相信她還能撐一段時間,真的相信自己下山求援是最優(yōu)選擇。這不是蓄意拋棄,而是判斷失誤。法律區(qū)分“故意”和“過失”,兩者的刑罰天差地別。
第三條,也是最關(guān)鍵、最具爭議的一條:他不是故意拋棄,而是“能力不足”。
法官認為,托馬斯之所以沒能把克爾斯汀拖上山頂,不是因為他不想,而是因為他不知道怎么做。他沒有學習過滑輪救援技術(shù),沒有在實戰(zhàn)中演練過搭檔失溫時的處置流程,他甚至沒有打開過那個應急露營袋。
一位記者在總結(jié)法官的邏輯時說:“法官基本上是說,他沒辦法把她弄上來,因為他不知道怎么做。這證明這位登山者并不具備救援技能。法官的說法實際上對托馬斯是有利的。”
而在很多人看來,這根本是個悖論。一個被判有罪的人,恰恰是因為“不夠強”,而不是“太壞”。如果你根本沒有能力做到,那你的罪責就小得多。
托馬斯被定罪,是因為他本應該在出發(fā)前學會這些技能,他沒有學,這是他的過失。但他沒有被判更重的刑罰,因為他不是故意讓克爾斯汀去死,他只是不知道怎么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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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爾斯汀·格特納與男友托馬斯·普蘭伯格
法官在判決中對普蘭伯格說了一段意味深長的話:“你是一名優(yōu)秀的登山者,但你很難將自己的能力轉(zhuǎn)化為他人的能力,并據(jù)此做出相應的反應。”
托馬斯的疏忽并非源自惡意,而是源自無能,這就是為什么最終處罰如此之輕。
而在凌晨2點那個生死節(jié)點,托馬斯究竟該不該留下來陪著克爾斯汀?這個問題如同人性本身一樣幽深,永遠沒有標準答案。
有人說:“這是登山界最難回答的道德拷問。但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從一開始就不要讓自己陷入這樣的絕境。”
登山倫理的分裂
這份判決出來后,整個登山圈徹底分成了兩大陣營,爭議一直持續(xù)至今。
有一部分人認為,這次判決,直接給民間結(jié)伴登山的模式判了“死刑”。
因斯布魯克大學的刑法教授塞維林·格拉澤在接受《紐約時報》采訪時表示,這個判決會帶來極強的寒蟬效應。簡單來說,但凡參與高危登山活動,過往默認的風險自擔規(guī)則徹底作廢,參與者很可能要為隊友的意外承擔法律責任。這會大幅拉高登山的隱性成本,很多人會因為這份未知的法律風險,不敢再輕易進山。
放在以前,登山圈有個大家都默認的規(guī)矩:老手帶新手結(jié)伴登山,所有風險都是自愿承擔的,途中出了任何意外,全都各自負責、聽天由命。
但這次判決打破了所有默契:只要是你牽頭帶人上山,你就要對隊友的人身安全負法律責任。
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往后沒人敢輕易帶新人登山了。登山保險的保費會隨之上漲,專業(yè)登山向?qū)兊酶酉∪卑嘿F,而朋友、情侶之間那種隨性、自由的結(jié)伴登山,大概率會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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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部分登山者和業(yè)內(nèi)人士,則堅定支持這次判決,認為這才是登山圈真正該有的責任底線。
德國知名登山家亞歷山大·胡貝爾,曾成功首登多條9級難度路線,還成功完成過格羅斯格洛克納山的施圖德爾山脊,在圈內(nèi)極具話語權(quán)。他接受《登山》雜志采訪時說的一段話,被無數(shù)人轉(zhuǎn)發(fā)引用:“只要我是團隊里經(jīng)驗更豐富的那個人,我就理所應當扛起更多責任。和失去隊友性命的后果相比,自己被判有罪的風險,根本不值一提。”
解讀下胡貝爾的表述,如果打心底里害怕承擔連帶風險、害怕被起訴,那從一開始就不要帶人上山。這不是法律太過嚴苛,而是登山者自身的問題。如果沒有勇氣、沒有擔當為隊友的生命負責,就不該站在帶隊引路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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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前奧地利高山俱樂部主席安德烈亞斯·埃馬科拉,他覺得大眾完全不用過度恐慌,不必擔心登山稍有意外就會被起訴追責。本案最終定罪,并不是因為托馬斯犯了某一個小錯,而是一連串致命失誤層層疊加的結(jié)果。
其實庭審中,法官也駁回了檢方十項指控里的大部分內(nèi)容。比如“出發(fā)時間太晚”,只能算作登山經(jīng)驗建議,算不上違法行為;所謂“未在凌晨3點30分前呼救”的指控也不成立,因為普蘭伯格在凌晨0點35分就已經(jīng)撥打了救援電話,只是溝通不清、信息有誤而已。
本案定罪的核心原因,自始至終只有一個:凌晨兩點,普蘭伯格拋下了已經(jīng)完全無法自主行動的克爾斯汀,并且沒有給她做任何有效的防護措施。
就像主審法官霍費爾早在2020年寫下的那句話,后來也成了整個登山界的準則,被反復引用:“高山之上,絕非法外之地。”
海拔高低,不會改變法律的底線和邊界。在城市里被禁止的惡行,在深山雪域里同樣不被允許,其中就包括拋棄一個信任自己、依賴自己、徹底失去自救能力的同伴。
在長久的登山文化里,一直有一條不成文的鐵律:永遠不要把同伴獨自留在山里。這雖然不是一條法律條文,卻是真正的登山者默認的底線。當兩個人被同一根登山繩系在一起時,彼此的命運就已經(jīng)牢牢綁定,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當然,這條底線也并非是僵化的。登山圈內(nèi)也公認一種特殊情況:如果同伴重傷被困、完全無法移動,而自己狀態(tài)良好、有能力獨自下山求援,那么暫時離開求助,是唯一合理、能挽救生命的選擇。
而整件事的關(guān)鍵分歧點就在于:你選擇離開去尋求求援的那一刻,有沒有盡到最大努力,給同伴做好所有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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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看托馬斯的所作所為:他離開重傷的克爾斯汀時,沒有給她套上應急露營袋抵御嚴寒,沒有把她轉(zhuǎn)移到避風安全的區(qū)域,甚至連沉重的背包都沒有幫她卸下。他唯一做的操作,是用繩索把克爾斯汀固定在巖壁上。
可恰恰是這個敷衍的操作,埋下了致命隱患。后續(xù)克爾斯汀滑落時,被繩索懸空吊在巖壁上,無法落地緩沖,最終加劇了傷亡后果,而非平躺在相對安全的地面。
這也是所有法官、救援人員、業(yè)內(nèi)人士和大眾,都無法原諒、無法認同他行為的核心原因。
而本案之后,Climbing雜志發(fā)表了一篇主旨為“高山棄伴自救指南”的文章。(The Art of Empowering Yourself Against an 'Alpine Divorce)。
作者瑪婭·西爾弗(Maya Silver)在文章開頭講述了自己的經(jīng)歷:21歲時,她與經(jīng)驗豐富的男友在科羅拉多州的一條路線上徒步,男友因嫌她速度太慢而獨自走開,留下她一個人在荒野中迷路了一個小時。“我當時才意識到,離開他我竟然如此無助。我既找不到原定勘察的路線,甚至連返回營地的路都認不出。”
她說她彼時并不知曉,自己的經(jīng)歷正屬于“高山棄伴”(alpine divorce)。這個現(xiàn)代詞匯專指在山野中遺棄伴侶的行為,它源自百余年前蘇格蘭裔加拿大作家羅伯特?巴爾(Robert Barr)。1893 年,巴爾以此為題創(chuàng)作短篇小說,講述一名男子蓄意將妻子推下阿爾卑斯山崖的故事。
這種是蓄意犯罪型。瑪婭提到另一種則更為常見:“登山者帶著經(jīng)驗不足的同伴進山,因自身疏忽、認知欠缺,或是受情緒影響做出錯誤判斷,最終導致同伴喪命。”
我們看過很多情侶登山遇險后的經(jīng)典故事,而此次事故案件涉及的多位向?qū)Ш偷巧秸咴谠u論本案時都提到:情侶登山,風險更高。
和戀人結(jié)伴登山,很容易產(chǎn)生心態(tài)偏差:有人想在新交往的對象面前表現(xiàn)自己;有人礙于情面,不愿坦言自己體力不支、需要幫助;還有人被愛意沖昏頭腦,高估自身能力。
而本案中的托馬斯并非初犯,三年前他也曾在同一山峰將前女友安德莉亞獨自丟下。
作者瑪婭·西爾弗的建議是,不要將安全完全托付給任何人。自備衛(wèi)星通訊設備、提前告知親友行程和預計返回時間、自帶應急露營裝備、提前熟悉路線、隨時留意天氣變化。如果同伴遇險或棄你而去,你要有能力獨自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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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安全遠比維系感情重要。無謂的犧牲,從來都和浪漫無關(guān)。”
這句話在格羅斯格洛克納案的語境中,有了更沉重的分量。即便托馬斯在法庭上一再強調(diào):他非常后悔所發(fā)生的一切。他非常愛克爾斯汀,不想讓她遭遇任何不幸。
如果你覺得不安全、不確信、不確定,就不要繼續(xù)。山不會消失,今天不登,明天還可以來。但如果你因為面子、因為不想讓對方失望、因為“來都來了”而繼續(xù),你可能就回不來了。這在所有搭檔關(guān)系中都適用。
克爾斯汀也許在某個時刻感到過不安,感到過恐懼,感到過“我們不應該繼續(xù)”。但她沒有說出來。她選擇了信任托馬斯。這份信任,在極端環(huán)境下沒有得到回報,并且演變?yōu)闉碾y。
寫在最后:在那座山面前,你是否誠實
大格洛克納山依然矗立在那里。每年仍有數(shù)百人攀登施圖德爾山脊。其中許多人會在出發(fā)前想起這起案件,想起那個在凌晨2點被留在零下30度巖壁上的女人。
她的手機里有一條給母親的短信,是晚上6點07分發(fā)出去的:“我們結(jié)束了。”
她自己不知道,這句話既是謊言,也是預言。她告訴母親的是“我們的行程結(jié)束了,不用擔心”。但真正結(jié)束的,是她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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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爾斯汀·格特納
托馬斯后來對媒體說:“我每天都夢見她。她在夢里對我說,‘快走’。但我不確定,那到底是她的聲音,還是我自己編出來的。”
“她不得不在她曾經(jīng)感到如此充滿活力的地方失去生命,這對我來說幾乎是不可理解的。”克爾斯汀的母親說。
“高山之上,絕非法外之地。”但高山從不審判人。它只是記錄。法律也從不衡量勇氣,它只是衡量選擇。你違心決然離去的那一刻,山記住了,法律也會。那座山也會記住任何人的不誠實。
那些正在計劃下一次攀登的人,不妨靜心思量:一繩相連,便是一命相托。繩索的另一端,是一個人的命。
你如何看待這場山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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