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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3日清晨,湖南省武岡市看守所。
鐵門哐當一聲拉開,一個剃著光頭的年輕人被法警押了出來。
他叫劉啟智,剛滿20歲,9天之內在三個省殺了7個人。
他被帶到刑場時,兩條腿軟得像煮熟的面條,法警架著他的胳膊才能往前走。
他哭著跟身邊的法警說:“叔叔我怕死,我把腎捐了行不行?眼角膜也捐,什么都捐,只要讓我活著。”
法警沒有回答他。
槍響之后,這個曾在短信里跟朋友炫耀“警察抓不到我”的年輕人,結束了他短暫又血腥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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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啟智1994年4月出生在湖南武岡。
家庭條件談不上富裕,但父母疼孩子從不含糊。
他要什么給什么,想買什么就買什么,哪怕家里快揭不開鍋,他的零花錢也從來沒斷過。
他爸有句口頭禪:“孩子還小,長大了自然就懂事了。”
可他沒等到劉啟智懂事的年紀,等來的是學校一個接一個的電話:
“你家孩子打架了。”
“偷同學東西了。”
“上課頂撞老師了。”
每次接到電話,劉啟智的父母態度都很一致:不是孩子的錯,是學校管得太嚴,是老師沒耐心,是同學先惹的他。
在爹媽眼里,兒子永遠只是貪玩,永遠不會變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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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中時,父母咬咬牙,把他送進武岡當地一家學費上萬的私立學校。
一年學雜費比公辦學校貴了近一倍,家里省吃儉用連件新衣服都舍不得添,想著只要兒子能好好學習,怎么都值。
可劉啟智在那所學校沒待多久就讀不下去了。
2012年5月他輟了學,8月又因為暑假補課的事跟老師大吵一架。
他趁家里人不注意,從他爸衣服口袋里摸了800塊錢,頭也不回地走了。
離家的日子說自由也自由,說狼狽也狼狽。
他白天窩在網吧打游戲,晚上就在網吧沙發上湊合一宿,餓了啃泡面,困了靠在椅子上瞇一會兒。
沒幾天那800塊錢就見了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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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網吧里,他認識了付振立。
付振立比他小一歲,1995年8月出生。
兩個人的家庭背景出奇地像:都是窮人家養出來的小少爺,都被爹媽慣得不成樣子,都在私立高中念不下去輟了學,都泡在網吧里混日子。
兩人從QQ聊到線下,勾肩搭背稱兄道弟,但關系再好也繞不開一個問題:錢花完了。
那天晚上,付振立靠在網吧沙發上,叼著根牙簽跟劉啟智說:
“光偷光摸能弄幾個錢?想發財得干大的。”
劉啟智問:“什么算大的?”
付振立把牙簽往地上一吐,說了兩個字:“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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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電影里不都演了嗎,只有死人最安全,不會報警不會指認。
“你連人都不敢殺,還發什么財?”
劉啟智沉默了幾分鐘,點了頭。
2012年8月21號,兩人正式動手。
目標選在武岡市灣頭橋鎮朝陽村一戶姓張的人家。
他們闖進去把夫妻倆捆起來,翻箱倒柜找出1000多塊現金、一部舊手機、三條白沙煙。
東西少得可憐,兩人互相看了一眼,都覺得不值當為這點東西冒這么大險。
但他們沒有收手,劉啟智拿起了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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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倆倒在血泊里之后,他們把東西一卷,騎著張家一輛破摩托車跑了。
那輛摩托后來估價800塊錢。
不到兩天,錢又花完了。
兩人坐客車跑到東莞,覺得大城市有錢人多,總能干票大的。
他們在東莞萬江區租了間房,剛住進去就給女房東打電話說熱水器壞了。
女房東一進門就被按在地上,他們逼她交出銀行卡和密碼。
但不知道是女房東不肯說,還是他們嫌一個不夠,殺完女房東之后,又把男房東以同樣的借口騙了過來。
男房東進門看見屋里的情形,什么都沒說,自己把銀行卡密碼全報了出來,說錢拿走放我一條命。
劉啟智和付振立拿了卡取了錢,確認密碼是真的,然后回來把男房東也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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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背著搜刮來的財物,坐長途大巴一路往西跑到了云南。
8月27號到昆明,28號到富源縣,29號中午在大河鎮,他們盯上了一個穿金戴銀的女人唐某。
一路跟蹤到她家,確認家里只有她一個人之后,沖進去把她殺了,翻走了所有值錢的東西。
當天下午,他們又坐車到了營上鎮,找了一家旅館住下。
旅館老板娘姓吳,懷著孕,身邊還帶著兩歲的女兒。
第二天早上,他們故技重施,打電話說房間里有東西壞了,把吳某騙上來。
殺害之后,在房間里搜刮了1000塊現金、一部手機、一塊玉佩。
吳某兩歲的女兒親眼看見了整個過程,嚇得大哭。
付振立抓起床上的被子,蒙在小女孩頭上死死按住,幾分鐘后小女孩沒了聲音。
吳某的婆婆買菜回來,在樓梯口跟正往外走的劉啟智和付振立擦肩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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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多看了這兩人幾眼,覺得他們渾身是血味。
進了房間看見兒媳和孫女倒在血泊里,當場癱在地上,緩過來之后趕緊報了警。
警方根據這位婆婆描述的體貌特征,在附近一家網吧找到了兩人遺落的背包。
夾層里有一張辦電話卡的單據,上面的名字是付振立。
順著這條線索,湖南、廣東、云南三省警方聯手。
9月6號付振立在云南被抓獲,9月7號他供出了劉啟智的藏身地點,劉啟智隨即落網。
從8月21號到8月30號,9天,4起案件,7條人命。
如果算上吳某肚子里還沒出生的孩子,一共是8個。
法院審理時,劉啟智站在被告席上,剃著光頭穿著紅色囚服。
法官念完判決書,問他還有什么要說的。
他哇地一聲哭出來:“我后悔了,我不想死,我可以捐腎捐眼角膜,只要能活著什么都捐。”
法庭沒有接受他的請求。
2015年2月13號,劉啟智被執行死刑。
行刑前他又一次提出愿意捐獻遺體器官,這一次沒有人再回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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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這個案子卷宗時,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劉啟智和付振立干的那些事,放在任何一個正常家庭的孩子身上,都很難想象。
不是因為他們生來就是惡魔,是有人花了十幾年時間,把一個孩子縱容成了可以隨手奪走別人生命的人。
劉啟智的爸媽送他上一年一萬的私立學校,把最好的東西都給了他,唯獨沒給過他一件事:讓別人也是人,別人的命也是命。
他從小到大打了人、偷了東西、闖了禍,父母的反應永遠是“孩子還小”。
被欺負的孩子的命,他大概是從來沒從父母嘴里聽說過。
所以他拿刀對著別人的時候,心里沒覺得那是殺人,他覺得那是他在當自己人生的主角。
這場悲劇里,吳某兩歲的女兒是無辜的,那個還沒來得及看見世界就死在母親肚子里的孩子是無辜的,被殺害的那些普通人都是無辜的。
劉啟智死前哭成那樣,說到底他是怕自己的命被拿走,可他活著的時候,不把別人的命當命。
你們怎么看這種家庭教育出了嚴重問題,最終釀成社會慘劇的事情?
是不是每一個長歪了的孩子背后,都站著一對不肯承認孩子會犯錯的父母?
歡迎在評論區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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