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中聞(信陽)律師事務所律師施洪輝。實務中,很多普通民眾因不懂法律陷阱,為辦理貸款輕信他人,不慎出借銀行卡,意外卷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案件,不僅面臨刑事追責,還可能丟失工作、留下案底。今天就和大家分享我親自承辦的一起典型幫信罪不起訴案件,提醒大家警惕貸款辦卡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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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顧:輕信貸款代辦,不慎卷入刑事風險
本案當事人范某是一名國企在職人員,個人征信良好,無任何違法犯罪前科。2023年6月至8月,范某因個人資金周轉需求,計劃辦理銀行貸款,但自身銀行流水不足,不符合貸款審批條件。情急之下,他在網絡平臺添加了一名自稱信用社信貸經理的陌生人員X某。
X某謊稱可幫忙包裝銀行流水、代辦貸款,以流水不達標無法放款為由,誘導范某將個人銀行卡郵寄至所謂信用社地址,并索要了銀行卡密碼。毫無防備的范某全程只為順利辦理貸款,輕信對方說辭并配合操作。后續該銀行卡陸續流入資金高達97萬元,察覺異常后,范某立即聯系X某核實,卻發現已被對方拉黑,這才意識到自己遭遇詐騙。
2023年8月,公安機關依法聯系范某配合調查。萬幸的是,范某法律意識較強,全程完整保留了與X某的微信聊天記錄,清晰佐證自己是被騙參與,并非刻意協助他人犯罪。憑借完整證據,公安機關為其辦理取保候審。同年11月,該案移送信陽市某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面臨刑事追責風險,一旦定罪,范某將直接失去國企工作,終身留存案底。
辯護核心:鎖定“主觀不明知”,夯實不起訴依據
接手案件后,我精準梳理案件核心爭議焦點:幫信罪定罪的關鍵是行為人主觀明知他人實施網絡犯罪仍提供幫助。結合最新司法實務規則,單純出借銀行卡、涉案流水,不能直接推定主觀明知,被欺騙、誘導參與的情形可依法排除犯罪故意。
本案中,我們重點向公訴機關提交三大核心辯護依據:一是當事人全程留存的完整聊天記錄,完整還原被騙辦貸款、被動出借銀行卡的全過程;二是當事人無任何違法獲利,全程未參與資金操作、轉賬取現,無主動犯罪行為;三是當事人主動到案屬于自首,系初犯、偶犯,一貫表現良好,主觀惡性極小,社會危害性極低。同時結合少捕慎訴慎押的司法政策,提交專項不起訴辯護意見,全力為當事人爭取從寬處理。
案件結果與普法啟示
經充分溝通辯護,檢察機關綜合全案事實、證據及當事人情節,最終對范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雖未達成法定不起訴,但已是本案最優結果,徹底免除了當事人的刑事處罰,成功保住其國企正式工作,避免了案底對個人、家庭及未來發展的終身影響,實現當事人利益最大化。
在此提醒大家:切勿輕信網絡“包裝流水、代辦貸款”等說辭,絕對不要出借、出租、出售個人銀行卡、電話卡。一旦不慎卷入相關案件,務必完整留存聊天、轉賬等全部證據,第一時間委托專業律師介入,精準辯護,最大程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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