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絡上出現(xiàn)“深圳靈活就業(yè)者社保被停保”的說法,引發(fā)廣大網友關注。經核實,相關表述系對相關部門提醒短信的錯誤解讀,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引發(fā)誤解的短信內容由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以下簡稱“深圳社保局”)發(fā)送,內容為“經比對,您在我市無有效的居住信息,請盡快至相關部門核查處理。居住信息失效的,我局將為您自動停保,您在居住信息(居住登記或居住證)重新生效后仍符合靈活就業(yè)人員參保條件的,可通過我局官網、社保自助終端或社保辦事窗口再次辦理參保手續(xù)”。
深圳社保局社會保險關系處一級主辦上官詩薈介紹,這條短信是針對非深戶籍靈活就業(yè)參保人員的居住信息比對提醒。按照深圳市靈活就業(yè)人員參保相關規(guī)定,非深戶籍人員以靈活就業(yè)身份在深圳參加養(yǎng)老保險,其中一個條件為“需在深圳辦理有效的居住登記或居住證”,目的是確保社保資源精準給到真正在深圳生活、工作的人,防止社保被當作投資套利工具。
此次發(fā)送的短信為事前提醒,并非停保通知。相關參保人員有一個月時間完善居住信息及參保登記手續(xù)。對逾期未續(xù)辦有效居住信息的人員,深圳社保局才會按流程辦理停保,不會影響正常合規(guī)參保人員的權益。
從實際情況看,居住登記或居住證失效,多因搬家后沒有及時重辦居住登記,或居住證到期沒有及時續(xù)簽。收到短信提醒的人員,可按自身情形分類辦理:居住登記或居住證失效人員,先到公安部門補辦相關手續(xù),待信息生效后重新辦理參保登記;信息登記不一致或身份變更人員,通過“深圳社保”微信公眾號、社保個人網頁等渠道,在靈活就業(yè)登記和參保登記模塊更新信息;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按靈活就業(yè)人員參保,參保人員類型選擇“個體工商戶”,不再以居住登記或居住證為參保條件。
深圳社保局提醒,社保政策及業(yè)務辦理信息以官方發(fā)布和解讀為準,切勿輕信網絡營銷號、自媒體的錯誤解讀。如有疑問,可通過官方公眾號、官網、社保服務熱線或線下辦事窗口咨詢核實。(經濟日報記者 楊陽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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