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風新聞報道,楚先生在西安市工業二路有一套房子,2020年5月,剛裝修完不久,就把房子出租給陜西秦鹽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這家公司在附近開了家叫“秦鹽道鹽幫菜”的臨街飯店,把他的房子作為員工宿舍用。
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顯示,租賃期3年,月租金2600元,保證金2600元。
因為房里有家具家電,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還對室內物品進行了盤點,包括客廳掛式空調、彩電、冰箱、舊電視柜一套、小茶幾一個、布沙發一件、臥室空調三臺、洗衣機一臺、衛生間花灑一套等。
2023年5月租賃合同到期,雙方又續簽了3年合同,租金和繳納方式都沒有變。今年5月,合同到期后,陜西秦鹽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不再續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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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先生去房子查看時,發現客廳的沙發、茶幾、電視柜的一部分和臥室里的床、衣柜等沒了蹤影,臥室門、陽臺瓷磚等都有損壞,“我去找餐飲店,以前的經辦人退休了,現在負責的人說第二份合同里就沒有物品清單,所以不認。但第一份合同的附件有,第二份合同是第一份的延續。”楚先生說。
5月底,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和楚先生一起前往他的房子,看著空空的家,他覺得很委屈。
“秦鹽道鹽幫菜”的店面很大,記者想要聯系采訪,一工作人員說,她是新來的,不知道情況,負責人不在,也無法提供負責人的電話。
記者注意到,陜西秦鹽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大股東為陜西省鹽業專營有限責任公司。
陜西省鹽業專營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人員:會給領導反映
陜西省鹽業專營有限責任公司的辦公地址距離“秦鹽道鹽幫菜”很近。記者找到該公司,一男性工作人員現場聯系了陜西秦鹽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后回復說,此前,給過房東一次處理的意見,如果不滿意的話,可以去起訴。具體情況,他也會給鹽業公司的領導反映,接下來會怎樣,他沒有任何權利給予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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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工作人員說,他會把此事反饋給自己的直屬領導,而不是公司的領導,如果有指令,會按照指令進行下一步,如果沒有指令,這個事到他這里,就到頭了。
記者問他要陜西秦鹽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的電話,他拒絕提供。
對此,楚先生說,對方就沒有提供過方案。
6月8日,楚先生出示了室內物品損壞、丟失的清單,合計30多項,價值1萬多元,這還不算對房屋損壞的維修費用。他說,到現在,沒有等到一個準確的答復。
律師:以人員更迭、合同文本漏洞為由拒絕賠償在法律上不能成立
上海申浩(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金鑫表示,本案核心爭議在于:在租賃期限屆滿后,餐飲公司未按約定及法律規定返還完好、齊全的租賃物及其附屬設施,已構成違約及侵權。其以“第二份合同無物品清單”為由拒絕賠償,在法律上不能成立。出租方楚先生有權要求其承擔包括物品丟失損毀賠償、房屋修復費用在內的全部違約責任。
在本案中,陜西秦鹽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起初參與盤點、確認物品清單,合同到期后卻以人員更迭、合同文本漏洞為由拒絕賠償,是一種極不誠信、有損企業形象的行為。陜西省鹽業專營有限責任公司“可以去起訴”的消極回應,是在放縱下屬公司違法違約。
來源 華商報大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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