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高僧”釋永信一審獲刑24年,5月29日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劉應成(原法名釋永信)因犯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五十萬元,宣判后,釋永信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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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于2026年5月25日公開開庭審理,釋永信在最后陳述階段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在4天后的5月29日,法院對該案作出上述一審宣判。
釋永信在少林寺為佛祖和蕓蕓信眾服務的22年間侵占挪用了超2.8億元,非法收受財物1163萬余元,在雙手合什的一聲聲“我佛慈悲”聲中,隱藏的卻是滿滿的貪欲,光鮮亮麗的袈裟下面包裹的并非佛門的得道高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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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在2003年至2025年利用擔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會會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侵占單位財物共計人民幣1.31億余元。2012年至2022年,挪用單位資金人民幣1.51億余元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歸還。
自2006年7月以來,為他人在承建少林寺工程項目及相關經營活動中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63萬余元。1995年至2022年間,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67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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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度時間是如此之長,涉及的金額是如此巨大,難怪被認為“犯罪行為持續時間長,危害后果嚴重,社會影響惡劣”。宣判后釋永信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真誠”的悔罪認罪態度或許也不枉曾經的一襲袈裟。
釋永信1987年接任少林寺住持,時年22歲,是當時全國最年輕的寺院住持,1999年,他正式升座為方丈,執掌少林直至案發。年僅34歲便執掌千年古剎,在他的帶領下,將少林寺從一座香火稀少的深山古寺,發展成為享譽全球的文化品牌,接待過不少著名人物,被外媒稱為“穿袈裟的首席執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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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少林寺在商業上的巨大成功,釋永信也面臨了多年的質疑聲浪,從2011年起,網絡便多次傳出關于其涉嫌違法違紀的舉報,但均進行了否認和澄清。
2025年7月釋永信因涉嫌刑事犯罪多部門聯合介入調查,2025年11月被批準逮捕,2026年3月以涉嫌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四項罪名被提起公訴,此到此番被判入獄24年,罰款350萬元,用了另一種“青燈古佛”以償其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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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34歲執掌少林,到60歲淪為階下囚,26年間釋永信一手將少林寺推向商業化頂峰,最終自己也倒在了金錢和權力面前,而那些流傳于江湖的紅顏往事也成了人們茶余飯后的閑聊話題,身處萬丈紅塵,卻沒有堅守白首之心,最終失去了塔林的一席之地,可悲可嘆之余,何曾念過真正的“我佛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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