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辦公軟件釘釘兩名離職員工的長文離職信,在各社交媒體引發大量關注。
6月4日,一篇7.5萬字的離職長文《置身釘內》引爆了阿里內網,隨后又流傳到各大社交媒體,引發網友圍觀。
撰文者是釘釘內部項目ONE核心產品經理滕雅辛,花名“幽素”。
這篇離職長文不但完整復盤了ONE項目的興起和衰落,還詳細描述了項目進行時釘釘內部高強度的加班文化,以及被釘釘CEO陳航(花名“無招”)個人意志左右的決策體系。
四天后的6月8日,已經離職的釘釘副總裁、AI產品負責人馬銳拉又在自己的公眾號發布了《置身釘外》。
馬銳拉在文中寫道:
越來越難確認自己是在創造產品,還是只是在消耗身體追趕一個不斷前移的節奏。
有段時間一周7天,每天9點上班、凌晨2點回家,只睡5個小時,長期缺乏睡眠導致整個人處于懵逼狀態。
一前一后兩篇文章,一個是一線產品經理,一個是高層副總裁,卻都共同指向了釘釘內部的高強度加班文化,一時將釘釘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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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酵成這樣,作為釘釘孵化平臺的阿里巴巴終于坐不住了。
6月10日,阿里合伙人委員會在內網發布了一篇《有情有義有成長,才是阿里文化》回應了此事,其中有兩句是這么寫的:
無論什么情況下,無論任務多么緊迫,都不應該出現帖子中所提到的釘釘團隊這種管理方式。
這種方式從來都不是阿里文化倡導的方向,不是阿里文化該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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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路媒體的報道中,對阿里的這篇回應大多都采用了“罕見批評”“措辭嚴厲”等字樣。
但問題是,阿里的這篇回應,將釘釘內部高強度加班現象限定在了跟阿里文化倡導的方向相沖突這個層面上,多少有點避重就輕了。
因為事情的真正核心是,釘釘這種高強度的加班現象,究竟有沒有涉嫌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在馬銳拉的《置身釘外》中,提到了幾個明顯的關鍵詞:
一周7天,每天9點上班、凌晨2點回家。
回家時間當然不代表下班時間,不過就算以單程兩個小時的通勤時間推算,馬銳拉的下班時間也是在凌晨12點左右,整天的工作時長在13~15個小時區間,每周的工作時間在91~105小時區間。
當然,這里排除了馬銳拉下班后沒有直接回家而去參加社交娛樂活動的情況。
因為在“長期缺乏睡眠導致整個人處于懵逼狀態”下,馬銳拉還主動在下班后去參加不必要的社交娛樂并非合理的推測。
那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呢?
《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顯然,如果馬銳拉的描述屬實,那他的每日和每周工作時間都大大超出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而對于加班,《勞動法》也有明確規定: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顯然,即便是加班,釘釘的加班文化也太狠了。
所以,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阿里的這篇回應把落腳點放在了企業文化上,對釘釘這種加班現象是否涉嫌違反《勞動法》只字未提。
早在2019年,馬云在一次內部發言中就提出了著名的“996是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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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阿里巴巴文化娛樂集團原公關總監張威在住處意外身故,其遺孀熊女士就透露張威在阿里任職期間“常年存在超時加班情形,以致張威因工作原因產生巨大精神壓力及抑郁等癥狀”。
不過話說回來,兩名離職員工的長文只是一家之言,并不能由此證明釘釘就一定存在超出相關規定的普遍加班現象。
而超時加班現象其實也并非哪家企業所獨有,已經是很多行業的普遍現象。
但愿這兩篇離職員工的長文,能夠讓社會各界對一些企業的超長加班現象再度關注起來。
(本文信息源為財經天下《阿里高層罕見批評釘釘》。圖片均源自網絡,如侵權請聯系作者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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