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楊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與行人曾某碰撞,楊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曾某訴請各項損失20萬余元。原告代理律師及時介入,指導做傷殘鑒定獲十級傷殘結果,追加被告用人單位后引導協商。最終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楊某支付2508元,保險公司支付130000元,用人單位支付42492元,共175000元了結糾紛。律師引導協商成功調解,避免訴累,為當事人爭取合理賠償,實現權益最大化。
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成功調解,化解賠償糾紛
2023年10月,一場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打破了平靜。楊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與行人曾某發生碰撞,導致車輛損壞,雙方均受傷。經交警認定,楊某對此次事故負全部責任。曾某因此訴請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共計20萬余元。
事故發生后,作為原告曾某的代理律師,迅速介入案件。及時指導當事人進行傷殘鑒定,經過專業程序,最終得到了十級傷殘等級的鑒定結果。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追加了被告的用人單位,為后續協商解決問題奠定了更全面的基礎。
隨后,引導各方進行協商。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實和各方訴求的前提下,積極溝通協調,促使各方最終達成調解意愿。最終,由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結案。
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約定:由被告楊某向原告曾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2508元;由被告保險公司向原告一次性支付人民幣130000元;由被告用人單位公司向原告一次性支付人民幣42492元,共計人民幣175000元了結本案糾紛。
在這起案件中,代理律師通過專業的指導和積極的協調,成功引導各方協商,達成調解。避免了冗長的訴訟過程給當事人帶來的訴累,在法律框架內為當事人爭取到了合理足額的賠償款,實現了當事人權益的最大化。這一案例充分展示了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有效解決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成功范例,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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