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調解搬上普法“課堂” 勞動糾紛批量“熄火”
本報記者 王建舟 本報通訊員 白鴿
“大家先平復情緒,咱們把法律規定講清楚,不管是勞動者還是企業,合法權益都受法律保護,該承擔的責任誰也不能推脫。”說話的是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長郝夢思。她面前,是100多位焦急、疑惑、帶著怨氣的勞動者。
這一幕,發生在沈陽某服務外包公司的調解現場。這家企業自去年上半年起因資金緊張,拖欠了100多名職工工資長達大半年。仲裁機構雖分別作出部分終局裁決和部分非終局裁決,糾紛卻未能平息。去年底,首批70余名職工分別向沈陽中院和沈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官翻閱卷宗后發現:事實清晰,法律關系明確,企業并非惡意欠薪——若按常規程序審理,職工等不起,企業拖不起。經商議,法官們定了調子:“現場調解﹢普法講解”。
這一工作方法,是沈陽中院“八五”普法以來依托司法品牌矩陣、推行“量體裁衣”式普法的縮影。為做深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沈陽中院系統謀劃實施“6﹢8﹢N品牌矩陣”工程,“勞動爭議審判”就是6個率先建立的品牌之一。該品牌聚焦護民生、穩就業、促發展,不斷完善調裁審銜接、創新工作機制,常態化開展巡回調解、現場普法,用規范明確的裁判規則和有針對性的宣傳化解矛盾、解決糾紛。
約定好日期,法官們來到服務外包公司,一邊調解,一邊普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按月足額支付工資,不得無故拖欠,這是硬杠杠,但企業確實經營困難,非惡意欠薪,可以通過調解的方式分期履行。”
郝夢思的話音剛落,職工中有人點頭,有人撇嘴。“仲裁和訴訟到底啥區別?”“分期還款企業耍賴咋整?”面對職工的疑惑,她放緩節奏,把一個個問題掰開揉碎,重點講解維權流程、調解協議的約束力……“大家簽的民事調解協議是有強制執行力的。企業要是不按期履約,你們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這話一出,職工緊張的神情有所放松。
沈陽中院民五庭法官劉風霞接著補充道:“拖欠工資這幾個月,企業還在給大家繳社保,說明并非惡意。咱們換位想一想……”生硬的法條被翻譯成家常話,現場氣氛慢慢緩和。
“懂了法,心里踏實了。”調解現場,66名職工簽下了民事調解協議。企業拿出了分期還款方案,并當場鄭重承諾:嚴格按協議約定,按期支付每一筆錢。消息一傳開,第二批案件推進順利。很快,涉及100多名職工的薪資問題全部妥善化解。
把實用的普法課堂搬到調解現場,這起批量糾紛的快速化解,并非偶然。“八五”普法以來,沈陽中院充分發揮勞動爭議審判品牌的牽引作用,聚焦市場主體經營痛點、日常管理堵點和勞動者維權難點精準滴灌,推出《勞動爭議審判工作綜合報告》《新業態勞動爭議審判分析》,為企業規范用工、勞動者依法維權畫出了清晰的“路線圖”。沈陽中院聯合市工商聯開展的“送法助企健康行”系列活動,入選全國民企產權司法保護協同創新百佳實踐案例,得到廣大企業“接地氣、貼實際、便運用”的廣泛好評。
如今,每一場庭審、每一次調解、每一份文書都成為法治公開課堂,讓法治精神在一次次“量體裁衣”的普法中深入人心。(王建舟,白鴿)
(人民法院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