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季來臨
夜間經(jīng)濟與夜間活動日趨活躍
群眾聚餐飲酒行為顯著增多
為有效遏制酒駕醉駕行為
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安全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部署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整治專項行動
同時交警特別提醒
醉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同樣構成違法行為
![]()
結合全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與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青城交警同步強化對酒駕醉駕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專項行動將圍繞繁華商業(yè)區(qū)、餐飲娛樂場所聚集區(qū)域,基于數(shù)據(jù)分析研判,在違法高發(fā)路段、時段靈活設置檢查點位,組織開展夜間清查,實現(xiàn)對重點區(qū)域的有效管控。
公安交管部門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重點加強夜間至凌晨時段的警力部署,提升查處效能。依托“六級路長制”及最小作戰(zhàn)單元機制,組建專項執(zhí)法隊伍,在國道、省道、縣鄉(xiāng)道路及工業(yè)園區(qū)周邊道路,嚴厲查處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同時,持續(xù)針對電動自行車駕駛?cè)碎_展警示提醒與專項整治。
部分市民對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的違法性存在認識誤區(qū)。青城交警明確指出,醉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同樣構成違法行為。酒駕行為不因車輛類型而異,電動自行車失控同樣危及公共安全。
專項整治期間,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隊將持續(xù)強化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對查獲的酒駕醉駕案件及時予以公開通報。各大隊將結合實際情況科學部署勤務,在酒吧、大排檔等涉酒場所周邊區(qū)域開展流動夜間檢查,有效震懾違法行為。交通安全教育大隊將在全市范圍內(nèi)組織開展反酒駕宣傳教育活動,鼓勵餐飲娛樂等涉酒場所積極參與源頭勸阻,倡導“生命無價、酒后禁駕”的文明出行風尚。
青城交警提示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同樣違法。為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chǎn)安全,請廣大市民謹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
編輯:呼和浩特市總工會新媒體
審核:云智鵬
來源:青橙融媒綜合自呼和浩特交警
聲明:資料來源于網(wǎng)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后臺刪除。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