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整治涉企侵權信息優化營商網絡環境自律公約》發布。“公約”是在中央網信辦指導下,由國內的重點網站平臺共同制訂的。“公約”有哪些新提法,對企業有哪些重大利好?“轉型Media人”在此作出逐條解讀。
一、清除侵犯個人權益信息。及時清理泄露企業家個人隱私的信息,嚴管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企業家的言論。
條文解讀
法律是一門咬文嚼字的學科,研讀法規或其他規定,都要逐字閱讀,不能一目十行,否則會產生理解歧義。
第一條,說的是“個人”“企業家”,而不是企業。一直以來,國家對個人權益的保護權重都是更高的。
“清除”“清理”也是關鍵詞。“清除”“清理”從字面意思看,應該包括歷史信息。
包括哪些信息呢?條文里寫了“泄露企業家個人隱私的信息”“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企業家的言論”。
這里,需要厘清的是哪些屬于“個人隱私”。是民法意義上的個人隱私,全部算在內,還是只狹義地考慮住址、手機號碼這些?有待觀察。
侮辱謾罵很好理解,但造謠誹謗,有些企業公關的理解有偏差。個人認為,這里的“造謠誹謗”,指的是事實本來完全不存在,卻憑空捏造事實的情形。
二、統一同類信息處置標準。主動清理已核實的涉企虛假不實信息。
條文解讀
“統一標準”是關鍵詞。如今,平臺之間的評判尺度不一,統一平臺不同審核人員的評判尺度也不完全一致。
三、嚴厲打擊各類網絡水軍。清理機器人賬號涉企評論信息,堅決處置發布統一話術、同質化涉企信息的機器人賬號、水軍賬號。
四、加強榜單涉企話題管理。加大熱搜熱榜管理,不得呈現AI生成的涉企負面信息,不得呈現企業家“口水戰”、企業家私生活以及未經核實的涉企負面熱點事件等話題。
五、持續優化算法推薦機制。不得推薦集納企業、行業和企業家負面信息的“自媒體”賬號,對AI生成的涉企負面信息予以限流。
七、完善平臺流量投放機制。強化投流審核管控措施,堅決杜絕涉企負面信息“投流”行為。
條文解讀
三四五七,核心關鍵詞都是“AI”“算法”。近年來,國家對“AI水軍”越來越重視,不斷出臺規定進行約束和懲治。
如今,已經明確宣布要“清理機器人賬號涉企評論信息,堅決處置發布統一話術、同質化涉企信息的機器人賬號、水軍賬號”。如果平臺真想嚴格管理這塊,個人認為完全不難,系統應該可以實現自動判別、自動刪除,其實只是個平臺工作動力問題。
“熱搜熱榜不得呈現AI生成的涉企負面信息”,是個新提法;“對AI生成的涉企負面信息予以限流”,也是個新提法。應該說,這兩點都切合了當下情況,抓到了要害。一些位于小城市的低端MCN,就是在靠AI海量做稿掙平臺流量分成以及外面金主給的黑錢,如果“限流”了,整個營利模式就不存在了,這類的MCN機構自然會逐漸減少。
同時也約定了,熱搜熱榜不得呈現企業家“口水戰”、企業家私生活以及未經核實的涉企負面熱點事件等話題;總在集納企業、行業和企業家負面信息的自媒體賬號,算法不得推薦。
上述兩點,也是新提法。“未經核實的涉企負面熱點事件”是什么?嚴格意義來說,“單方說法”,就理應屬于“未經核實”。同時,如果企業能夠拿出扎實充分的證據證明信息不實,負面熱點顯然也屬于“未經核實”,按照“公約”,這樣的熱搜熱榜應被撤下。
六、鼓勵相關主體對外發聲。采納企業、企業家在超大平臺上的官方賬號發布的公開聲明,及時清理與聲明不符的信息。
條文解讀
個人認為,這條不應做字面簡單理解,企業公關不應樂觀以為只要一發聲明,所有的負面信息平臺就會全部給處理掉。
企業發了聲明,就能證明媒體自媒體寫的是錯的嗎?當年的e租寶,被曝光后猛發聲明猛解釋,但最后還是被證實確實屬于特大犯罪。平臺不是傻子,會有審慎判斷的。
八、從嚴管理非法牟利行為。關閉假冒仿冒新聞單位賬號,堅決處置向企業發送“負面信息求證函”的“自媒體”賬號,以及以各種名義收取費用并開展所謂涉企監督的賬號。
九、取消相關賬號營利權限。取消經常性發布涉企負面信息“自媒體”賬號的營利權限,包括但不限于流量分成、廣告收益、推廣商品和直播打賞。
十、加強涉事賬號處置力度。堅持“信息、賬號一同處置”原則,堅決處置發布傳播侵權信息的賬號,對賬號所屬MCN機構實施聯動處置。
條文解讀
八九十,說的都是自媒體賬號管理。
堅決處置向企業發送“負面信息求證函”的“自媒體”賬號,是個新提法。從規定上看,很嚴苛——不是說以向企業發函為名進行敲詐不行,是自媒體向企業發所謂求證函這個動作,就不行!就要“堅持處置”。
堅決處置以各種名義收取費用并開展所謂涉企監督的自媒體賬號,也是個新提法。自媒體收錢發黑稿的現象一直存在,現在只要被逮到,就要“堅決處置”。其實,99.99%的公關公司和70%的企業公關都沒有防范意識,結算單上寫的都是超級具體,光一個結算單就已經能算鐵證了,只是有關部門想不想拿到的問題。
堅持“信息、賬號一同處置”原則,這一條也值得關注,如果這一條被嚴格落實,對自媒體而言,壓力就比以前大太多了,如果再遇上個硬核企業,處置能力很強的那種,從“性價比”上考慮,那還不如繞走了不去招惹。
據新聞報道,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該“公約”有利于凝聚行業共識,加強涉企侵權信息治理,下一步將加強指導督促,扎實推動落地見效。
讓我們共同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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