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區某入網餐飲服務單位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食品案
2026年5月,美團外賣平臺茌平代理分公司向區市場監管局反饋,發現2家入網商戶使用同一經營地址,在同一地址取餐。經查,聊城市茌平區某米線店在其實體店停止經營后未及時關停其在美團外賣平臺開設的店鋪,而是繼續接單在一樓的聊城市茌平區某牛肉湯店制售餐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5月9日,聊城市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某入網餐飲服務單位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行為決定予以立案處理。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臨清市某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涉嫌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從事餐飲服務案
2026年3月23日,根據臨清市市場監管局2026年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整治工作方案,臨清市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某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現場檢查,在當事人食品操作間內操作臺上發現放有過期食品,“多芙”三明治吐司面包2袋,“百利”沙拉汁1瓶,上述食品均已過期。臨清市局執法人員現場下達了《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對上述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依法實施扣押,并依法立案處罰。針對當事人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從事餐飲服務案,臨清市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當事人給予以下行政處罰:沒收涉案物品(“多芙”三明治吐司面包2袋,“百利”沙拉汁1瓶);罰款3000元。
臨清市某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在經營活動中涉嫌虛假宣傳案
2026年5月10日,臨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某火鍋店開展監督檢查時,現場發現當事人在店內蝦鍋菜品線上宣傳頁以及東墻宣傳畫中,使用“獨有魚蝦沒有假”“純天然綠色食品”“幾十種中藥料理而成”“營養價值十分高的養生菜品”“號稱百味一絕”等表述對菜品進行宣傳,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涉嫌對商品作虛假、引人誤解的宣傳。經調查,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規定,現已立案并正在進行進一步調查。
莘縣某生鮮店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網絡食品經營活動案
2026年5月,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專項檢查中發現,某生鮮店在外賣平臺公示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不一致,且該門店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僅獲得預包裝食品銷售備案即從事網絡銷售水果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5月13日,莘縣市場監管局對莘縣某生鮮店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網絡食品經營活動的行為決定予以立案處理。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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