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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到6月9日,證監會和各地證監局一口氣開了10張罰單,合計1.53億元。
6家財務造假,4家大股東資金占用。被罰的不只是公司,還有4家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一案雙查已成常態。
最扎眼的一張罰單,是紫天科技前后兩年的審計機構。所換了,簽字的注冊會計師沒換。田某珺和任某春從亞太所跳到北京亞泰,帶著同一套審計"標準",給同一家公司連續兩年出具報告。亞太所被"沒一罰二"罰沒396.23萬元,北京亞泰此前被財政部罰沒891萬元、暫停業務1年。田某珺的注冊會計師證書被吊銷——終身不得執業。任某春暫停執行業務1年。兩家所去年5月就注銷了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照樣被追溯處罰。
一、6家造假的3種新手法
據《證券日報》梳理,6家造假公司的手段已經不止"虛增收入"這一招了。
長期股權投資不計提減值
ST如意2022年未對長期股權投資計提資產減值,虛增利潤總額6.77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324.10%。這筆投資是2021年底通過資產置換取得的佛山萊卡25.72%股權——實物出資因重大糾紛未實繳到位,現金出資被轉出,標的公司壓根沒實質經營。審計底稿里,減值跡象明擺著,但公司就是不計提,審計師也沒較真。還沒完,ST如意又在沒有合法債務豁免憑證的情況下,終止確認1.04億元應付款項,直接確認營業外收入,導致2024年半年報虛增利潤占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95.74%。山東證監局合計罰款2430萬元,邱亞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而且這個邱亞夫,在證券市場禁入期內仍實際履行董事長職責,等于禁入令形同虛設,直到這次正式處罰落地。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測試一直是會計估計的灰色地帶。減與不減、減多少,公司操作空間很大。很多審計師也習慣性"從客戶",畢竟減值判斷存在主觀性,不容易被坐實為"故意"。但ST如意的處罰說明:監管不再認可"會計估計就等于隨便估"。沒有充分證據就終止確認負債、不計提減值,直接認定為虛假記載。
總額法換凈額法,營收說調就調
浩云科技2025年項目集成服務業務,先按總額法確認收入,后來更正為凈額法,半年報和三季報營收各調減1.44億元。廣東證監局出具警示函,時任董事長雷洪文5月剛辭去全部職務,這已經是他年內第二次被罰。
總額法和凈額法的爭論在審計實務中由來已久。以前很多公司"先總額、后更正",審計師往往默認客戶的選擇,等監管問詢才改口。現在這種"先上車后補票"的做法,直接定性為信息披露不準確,人和機構一起罰。
IPO階段就造假,上市后停不下來
清越科技2022年12月登陸科創板,創始人高裕弟是清華大學化學博士。證監會查實,公司從IPO階段就開始造假——2021年虛增利潤1065萬元,占招股書披露利潤總額的21.72%。上市后更變本加厲,2022年虛增利潤4540萬元(占披露利潤104.58%),2023年上半年虛增利潤4754萬元(占披露利潤絕對值145.10%)。證監會擬罰1.73億元,實控人等合計罰3300萬元,4至8年市場禁入。清越科技面臨重大違法+交易類雙重退市風險,股價已跌破1元面值。審計機構立信已啟動先行賠付,這是A股市場第六單先行賠付案例。
二、換所不換人:審計獨立性最大的漏洞
4家被罰會計所中,紫天科技的案例最值得審計行業警醒。
紫天科技2022年年報由亞太所審計,2023年年報由北京亞泰審計。表面看,審計機構換了,符合輪換制度。但簽字注冊會計師都是田某珺、任某春。項目跟著人走,人跟著客戶走,所謂輪換,換了個殼。
監管處置邏輯很清晰:
亞太所"沒一罰二"——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兩倍罰款,合計396.23萬元
北京亞泰此前已被財政部罰沒891萬元、暫停證券審計業務1年。基于一事不再罰原則,福建證監局不再追加罰款,但簽字CPA跨所執業被合并追責,兩人合計罰款150萬元
田某珺被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終身不得執業。任某春暫停執行業務1年
兩家所2025年5月自行注銷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試圖規避后續監管,依然被回溯處罰
輪換制度的設計初衷是避免審計師與客戶長期合作產生利益綁定。實操中,簽字CPA帶著項目從A所跳到B所,客戶關系不變、審計思路不變、底稿模板都不變,輪換形同虛設。事務所內部的質量控制、底稿復核、質量抽查三道防火墻全部失效——反正人走了,所也不擔責。
紫天科技的處罰給出了明確信號:監管認的是人,不是所。換所不換人,獨立性審查通不過,照樣罰。而且退市不是終點——紫天科技已于2024年退市,但福建證監局2026年6月仍在追溯處罰其審計機構,"退市不免責"是剛性原則。
容誠所同樣因為路橋信息審計失守被罰。據廈門證監局處罰決定書,路橋信息2023年、2024年年報存在財務虛假記載,容誠所連續兩年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兩年收取不含稅審計費94.34萬元。廈門證監局認定容誠所在舞弊風險評估、收入實質性程序、應收賬款函證、成本審計等多個環節未勤勉盡責,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94.34萬元并處罰款255.02萬元,合計罰沒349.36萬元。5名簽字注冊會計師同步受罰,其中連續兩年簽字的林志忠被罰40.5萬元,其余4人各罰31.5萬元。容誠所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2024年度綜合評價全國第3位、本土品牌第1位的大型事務所,A股上市公司審計客戶500多家。
三、4家資金占用罰單:追首惡
4家大股東資金占用的罰單,全部指向控股股東、實控人或其關聯方。監管對控股股東和實控人的處罰金額,普遍高于對上市公司主體的處罰。
海越能源是典型。2023年至2024年期間,控股股東銅川高鑫金控通過組織、指使公司及子公司向供應商預付貨款、向工程建設方支付預付款、向客戶延遲收款等形式占用資金。2023年占用發生額3.69億元,2024年上半年占用發生額1.93億元。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公司罰700萬元,控股股東單獨罰1000萬元。這不是海越能源第一次因資金占用被罰——退市前就因2021-2022年控股股東資金占用受過行政處罰,這次是繼續追責退市前的歷史違規行為。
ST易聯眾更極端。實控人張曦私自以公司名義為關聯方擔保5.5億元借款、自己借款6000萬元、與妹妹共同借款5000萬元,全部資金直接轉入關聯方賬戶。同時隱瞞7.68億元訴訟仲裁,私自處理法院寄送的文書。廈門證監局擬對張曦罰1750萬元并終身市場禁入,對公司罰300萬元。
以前資金占用案的處理,往往是"公司挨罰、實控人輕放"。罰款落到上市公司頭上,實際承受的還是中小投資者——公司交了罰款,商譽受損,股價下跌,誰買單?散戶。現在差異化處罰的邏輯是:誰主導誰擔責。實控人指使、組織違規,單獨立項單算罰,不再把責任轉嫁給公司。
四、對應3個變化,3點實操建議
對應造假手段升級,建議1:減值測試必須留存判斷依據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應收賬款減值、存貨跌價準備——每一項減值判斷,都必須在底稿中記錄判斷依據和測算過程。ST如意虛增利潤6.77億元的核心問題,就是沒有對大額長期股權投資計提減值。審計師執行減值測試時,不能只依賴管理層的預測數據,必須有獨立的可驗證依據——行業數據、可比公司指標、第三方評估報告,缺一不可。
對應換所不換人,建議2:獨立性審查不只看所,還要看人
接受新業務或承接輪換客戶時,必須核查簽字CPA與該客戶的歷史關系。同一簽字CPA在前后兩家所為同一客戶出具審計報告,獨立性已經受損。事務所應當建立簽字CPA客戶檔案追蹤機制,防范"項目跟著人走"的合規風險。底稿復核不能流于形式——簽字CPA換所后,新所必須對前任審計師的底稿進行獨立復核,而不是簡單沿用。
對應追首惡和退市不免責,建議3:關聯方披露穿透到底
資金占用的源頭幾乎都是控股股東和實控人。審計師執行關聯方審計程序時,不能只看公司提供的關聯方清單,必須穿透核查實控人控制的其他主體、隱性擔保和資金往來。ST易聯眾的案例說明,實控人主導的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在關聯方披露環節就已經留下痕跡——擔保金額最高占凈資產179.65%,這種數據不可能沒有信號。這一步走過場,后續所有程序都建立在虛假基礎上。
一個月1.53億罰單,覆蓋了10家公司、4家會計所、多名簽字注冊會計師。造假手法在升級,監管追責也在升級。底稿經不起查,獨立性經不起審,最終都得自己扛。
(數據來源:《證券日報》2026年6月10日報道、清越科技/ST易聯眾/浩云科技/ST如意公告、廈門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6〕5號、福建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浙江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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