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遇見小面”創始人深夜向“渝見小面”老板致歉,并決定把已注冊的“渝見小面”商標無償贈予“渝見小面”店主。并表示,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
另據報道,被起訴的“渝見小面”并不止一家,原告方代理律師表示,“遇見小面”已要求代理團隊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這個項目全部撤訴”。
此前,據河南廣播電視臺“民生大參考”欄目6月12日的報道,90后老板在河南省南陽市開的一家“渝見小面”被“遇見小面”起訴其商標侵權引發熱議。
“渝見小面”老板娘毛女士稱,6月3日,她收到法院的傳票,發現自己因“侵害商標權糾紛”被起訴。在此之前,起訴方從未與她溝通。聯系對方律師后才發現系因店名“渝見小面”被起訴。起初對方向其索賠一萬元,后經協商,對方表示“七八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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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遇見小面”相關負責人就此事引發的爭議回應稱,企業已第一時間溝通撤銷對“渝見小面”的訴訟,并反思商標維權行動的流程。
同日,毛女士向媒體表示,她于6月12日晚收到聲稱是對方律師的信息,稱遇見小面已準備撤銷起訴。至于后續是否延用“渝見小面”名稱,她表示暫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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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遇見小面”創始人宋奇發布致“渝見小面”的一封信,就“商標風波”致歉。宋奇稱其和團隊決定將其已注冊的第35類‘渝見小面’商標無償贈予毛女士夫婦,并表示若其需要注冊第43類商標,也愿意提供必要幫助。
同時,信中還表示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并呼吁商標保護工作科學、良性開展。
實際上,被“遇見小面”公司起訴的面館遠不止南陽這一家。據上游新聞報道,江蘇常州、廣東東莞等多地有同名店鋪因“商標侵權”被該公司告上法庭,索賠金額達5萬元。其中,東莞一家面館甚至在已注銷數月后仍收到了法院傳票。
6月15日,原告方代理律師鄧女士表示,由她經手的案件就有六七起,但委托人“遇見小面”公司已要求代理團隊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這個項目全部撤訴。”
“遇見小面”創始人宋奇道歉后,南陽“渝見小面”手藝人李勇也發公開信表示,于私,無法坦然接受這份道歉,但為了整個行業的信譽與發展,他提議宋奇及“遇見小面”,向小面消費者,以及全國范圍內并無惡意侵權、只是踏實謀生的小微商戶致歉。
實際上,有不少的品牌將商標保護外包給律所、律師或第三方公司,后者開始在市場中搜尋目標,批量起訴,一旦維權成功,還可以得到收益。
“法度Law”檢索發現,2021年前后,潼關肉夾饃、逍遙鎮胡辣湯、青花椒等商標維權事件曾集中爆發,大批個體商戶遭批量起訴索賠,最終均以原告撤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維權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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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陜西潼關肉夾饃協會委托律所在全國批量起訴使用“潼關肉夾饃”字樣的小商戶,每家索賠3-5萬元不等,若想使用“潼關肉夾饃”商標,則須繳納99800元,引起廣泛爭議。
國務院督查組介入后,協會公開致歉并暫停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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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商報曾于2021年11月調查披露,“潼關肉夾饃”事件中,根據潼關肉夾饃協會的行業管理要求,合同簽署時已同律師事務所約定侵權案件費用事宜:單個案件獲賠后,扣除3萬元辦案費用,協會拿40%,律所拿60%;已立案要求和解的,需要支付2萬元辦案費用;已判決要求和解的,律所收取不少于和解金額80%的費用。
2021年12月,上海萬翠堂餐飲公司還曾以商標侵權為由,委托律所起訴四川、江蘇等地多家在菜名或店招中使用“青花椒”三個字的中小餐館,每家索賠數萬元。四川省高院二審改判商家勝訴,認定“青花椒”屬于調味料通用名稱,店招使用屬于正當描述而非商標性使用,不構成侵權。原告方隨后撤回全部訴訟并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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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中,上海萬翠堂餐飲公司負責人左正飛曾公開承認,公司將維權全權委托給了正尚律和(北京)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采用“全風險代理”模式——萬翠堂不出一分錢、不出一個人,維權所得全部歸正尚律和。然而工商信息顯示,正尚律和的經營范圍僅為“法律咨詢”,并不包括律師執業活動。在具體執行中,正尚律和再轉委托各地律師,代為索賠。
從2021年的潼關肉夾饃、青花椒,到近期引起熱議的“渝見小面”,浮現出同一套由律所和知識產權服務公司主導的批量訴訟商業模式——品牌方或行業協會零成本外包,律所全風險代理、按和解金額提成。
這種模式的問題是顯而易見的,據澎湃新聞報道,第三方、律所既然接下了生意,肯定會把盈利作為首要任務。于是街頭巷尾的個體小店就成了最容易被瞄準的“獵物”。這類店主往往不那么熟悉商標法細則,由于做的是小本生意,也經不起漫長訴訟的消耗。
由此帶來的后果就是,品牌維權外包模式很有可能滑向“欺軟怕硬”甚至變為專門壓榨弱者的生意經。其關心的并不是品牌知識產權的問題,而是如何從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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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對于這種“法律正義”的碰瓷式維權,早在2022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就借“青花椒”案,明確指出了“碰瓷式維權不受法律保護”。
(綜合自民生大參考、封面新聞、環球時報、瀟湘晨報、每日經濟新聞、央視新聞、華商報、上游新聞、澎湃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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