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都是韓明(化名)最忙的時候。作為一家創新藥企市場準入團隊的一員,隨著國家醫保目錄調整窗口正式開啟,全公司的關注焦點都放到了他們部門。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醫保準入幾乎決定著一款創新藥的商業化命運。能否進入醫保,往往意味著產品能否真正打開市場。但這些年做下來,韓明發現了一些變化。
一方面,醫保局對于“真創新”的標準在變,進入醫保的門檻一年比一年高,同時談判流程與規則也愈發透明、高效;另一方面,全年各個時段來自銷售方面的反饋卻在不斷提醒他:即便進入醫保,也不意味著產品能夠順利放量,自己的工作并不能決定一款創新藥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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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不確定和焦慮正在成為一種蔓延全行業的情緒。
今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恒瑞董事長孫飄揚提出建議:對國談藥品不設入院門檻,直接納入醫療機構用藥目錄。而類似的提議和討論,幾乎每一年都會反復出現。
與多位行業人士溝通交流后,醫趨勢發現,即便近年國家層面一直在推進“雙通道”、取消入院限制等措施,但不少創新藥進入醫保后依然面臨進院慢、配備不足、處方滲透率不高等問題。而這背后,又有不少苦苦等待的患者與家庭。
從本質上看,醫保談判涉及醫保部門、醫院、藥企和患者的復雜博弈。理想狀態下,應當是患者獲得更可負擔的創新療法、醫療機構加快先進技術應用、醫保基金實現更高效率的戰略購買,企業則獲得合理回報并持續投入創新研發。然而,盡管規則體系不斷完善,“以量換價”邏輯鏈條中“量的保障”仍未完全納入制度閉環。
在2026年醫保目錄調整正式啟動之際,如何讓談判價格更大程度轉化為患者可及和可持續的創新回報,或許比某款藥品能否談判成功,更值得行業思考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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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患者的院端購藥反饋/來自網絡
01、謹防“最后一公里”矛盾擴散
去年12月,據央視網報道,多發性硬化癥患者李雪去佛山一家三甲醫院開奧法妥木單抗(全欣達),卻被告知“本月該藥額度已用完”。同一時期,家在順德的王曼父親因腎細胞癌需服用培唑帕尼,也面臨醫院的斷供,如在藥店購買需要自費,一個月開銷近萬元,這對普通家庭無疑是一筆沉重負擔。
過去幾年,“藥進了醫保,卻進不了醫院”“進了醫院,卻開不出處方”“談下了價格,卻沒有換來預期中的市場規模”等現象,始終困擾著創新藥產業鏈各方,也被業內稱為創新藥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難題”。
以上兩款分別于2023年、2018年進入醫保目錄的創新藥,正是這種困境的縮影。
自2021年以來,國家醫保局聯合衛健委先后出臺《關于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關于適應國家醫保談判常態化持續做好談判藥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指導各地及時做好國談藥在定點醫療機構的落地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
今年6月,RDPAC結合公開數據研究發布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落地現狀和地方實踐經驗研究報告》揭示了政策倡導與落地實踐之間的真實落差。該研究選擇藥品數量最多的腫瘤、慢病、罕見病等6個疾病領域的西藥作為評估對象,以及各領域內國談藥品使用較為集中的一批醫院。總體而言,6個治療領域樣本西藥在重點醫院的平均覆蓋率僅為38%。
從時間維度看,2018-2021批次藥品,因落地時間較長,重點醫院覆蓋率多數可達50%以上;2023批次驟降至30%的中位水平;而2024批次則進一步跌至22%左右——意味著在重點醫院中每五家僅有一家完成了配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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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自《國家醫保談判藥品落地現狀和地方實踐經驗研究報告》,下同
從不同疾病領域看,腫瘤藥作為國談藥的核心品類,在重點醫院中的覆蓋率已達到45%,但新一批進入目錄的藥品院內覆蓋率仍然偏低;慢性非傳染性疾病次之,平均覆蓋率達35%;部分慢病創新藥雖然能夠依托“雙通道”體系實現院外供應,但院內配備率和處方滲透率依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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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動態趨勢是,2020-2022批次藥品,從2023年6月-2025年12月的約30個月間,平均重點醫院覆蓋率從34%增長至51%,各批次均有不同程度提升。然而,2024批次新藥剛進入市場時的起點覆蓋率僅為22%——這意味著,當目錄調整的節奏加快,醫院配備能力顯然無法同步提升,新進談判藥品不得不以更低的起點開始它們的落地長跑。
業內將其稱之為“目錄隱性總量控制”現象。
原因來自多方面:一是藥品零加成之下,醫院承擔采購、儲存、冷鏈管理和損耗成本,卻無法從藥品銷售中獲得收益;二是國談藥入院會擠占醫院采購基本藥物的空間,降低基本藥物占比。且在DRG/DIP要求下,高價創新藥容易推高病組成本,增加超支風險。
因此,盡管國家醫保局、衛健委多次明確要求,不得以藥占比、醫保總額預算、用藥目錄數量等理由限制國談藥進院,但醫院管理層仍然普遍存在顧慮。
有行業人士告訴醫趨勢,“雙通道”政策雖然緩解了醫院的藥品配備壓力,但在落地過程中,各利益相關者面臨不同的激勵和風險因素。比如作為監管核心的處方流轉,現行法律法規未明確外配處方用藥風險的權責歸屬,難免降低醫生的處方外流意愿。
據艾昆瑋統計,截至2024年9月底,近七年樣本國談藥品進院數量平均值為781家、中值是402家,相比之下,全國三級醫院的總體數量是3855家,顯然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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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針對山東省199家三級公立醫院開展的研究顯示,影響國談藥落地的核心因素主要集中四個維度。表中X1、X2、X4、X5與醫院績效考核有關,X8、X10、X11、X15與臨床認可度、臨床需求有關,X3、X6、X7、X9與醫院運營管理有關,X12、X13、X14與醫保支付有關。
02、以量換價,卡在了哪里?
從制度設計看,“以量換價”一直是企業參與談判的主要驅動力,也是醫保談判最核心的底層邏輯之一。其本質是國家層面背書,交易雙方信任前置——企業通過降價換取更大的市場規模,醫保基金則納入更具性價比的治療方案。
有行業專家在分析談判機制時指出,“以量換價”主要嵌入綜合評審、底價測算、續約三個關鍵環節,但貫穿其中的一個典型制度特征是:談判中對后續用量并無硬性約束。也就是說,協議期內企業按照降價后的價格供貨,但醫院究竟會采購多少、患者最終能用上多少,醫保部門無法在法律和契約層面作出保證。
因此,在醫保談判中,所謂的“量”,本質上是一種軟性約束。
這種制度的后果,在續約規則中體現得尤為明顯。現行規則規定:若協議期內實際使用量超出預測量的一定比例,下一協議期將啟動降價程序。這一條款旨在由企業分擔“預算超支”的問題。但矛盾的是,當用量增長至一定程度后,企業邊際成本可能轉為上升,導致“以量換價”的基本邏輯面臨自反性挑戰。
對比之下,在集采中,醫療機構必須提前報量,醫保部門匯總后與企業簽署協議,約定采購量成為合同的可執行條款。在第11批藥品國采中,“按廠牌報量”的新機制更是進一步精準匹配,使4.6萬家醫藥機構75%的報量需求得到滿足。正是這種“量可驗證、可追溯、可問責”的契約設計,使“以量換價”成為一個真正的制度承諾。
那么,國談藥能否借鑒集采的制度邏輯?
上述行業專家提出了一個值得認真評估的方向:由價值評估機構提前公示第一、二類創新藥(即按創新等級評定為突破型、改進型者,區別于藥品注冊管理意義上的“1類創新藥”)的創新性、療效與安全性等核心要素,結合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制定分層分類配備標準,將配備采購信息前置化。
具體而言,可由國家醫學中心、區域醫學中心及地方頭部三級公立醫院的藥事委員會,根據各自臨床需求和功能定位,提出擬引進品種及首個協議期的預估采購量,通過統一信息平臺報送。
這一機制的核心價值有二:一是將公立醫院從“被動執行者”轉變為“前置參與方”,使“量”從一個不可驗證的宏觀預測,轉化為經過醫療機構確認的微觀承諾;二是引入公立醫院主體參與準入,既可調動其積極性,又能最大限度改善信息不對稱、落實以量換價,推動“準入即落地”,使患者更早獲益。
03、從價格發現走向價值實現
站在今天回頭看,國家醫保談判無疑是過去十年中國醫藥產業最重要的制度創新之一。
兩組數據可以驗證:
① 自2018年以來,國家醫保局通過連續九輪目錄調整,累計已有770余種談判藥品進入醫保目錄,目錄藥品總數由2017年的2571種增加至3253種,超80%創新藥可在上市1-2年內進入醫保報銷體系。
② 截至2025年10月,醫保基金已累計為協議期內談判藥品支付超過4600億元,惠及患者超過10億人次,帶動相關藥品銷售超過6700億元。
無論從患者獲益還是產業發展角度看,這都是一項巨大的制度成就。
但隨著醫保談判逐漸進入深水區,一個新的問題開始浮現:國產創新藥的價值已經得到了全球認可,如何讓更多的“真創新”更大程度轉化為患者獲益,并在國內取得合理的市場回報進而進一步推動產業發展,正在成為下一階段各方關注的重點。
事實上,近年來醫保部門已經開始將改革重心從“準入”逐步延伸至“價值管理全流程”。包括2026年新提出的參照藥預溝通、預申報機制、附條件上市藥品“5+3”超長申報窗口期、真實世界醫保綜合價值評價制度等一系列創新政策,都是在努力改寫創新藥的準入節奏、同時放大醫保戰略購買的意義,即健康價值本身。
在可預見的未來,對于行業而言,醫保準入將不再是稀缺能力,院內落地、臨床賦能、終端運營才是創新藥企的核心壁壘。而這關鍵的“最后一公里”,既決定了商業閉環是否為完整,也是實現創新藥自身價值最遠、最持久的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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