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孫尚紅這輩子最怕的事,就是接到監獄的電話。
每次手機一響,她的心跳就漏半拍。她怕弟弟孫尚利在電話那頭說:“姐,我挺好的,別擔心。”——越是這樣說,她越心疼。
她的弟弟,北票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一名普通科員,一個一輩子沒跟人紅過臉、連一只甲蟲都舍不得傷害的好人,在掃黑除惡的洪流中,被卷入了一場他從未想象過的風暴。
2021年8月5日,孫尚利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2022年11月,北票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2024年12月,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刑期不變。
三年。
一個政府派駐企業的幫扶干部,一個被近三百名群眾聯名簽字摁手印證明“憨厚善良、樂于助人”的好人,一個從未有過任何犯罪記錄的公職人員,因為一場他根本不知情的“掃黑除惡”,在監獄里度過了三年。
而這場風暴的源頭,是一個盤踞北票數十年的流氓團伙頭子柴某玉——綽號“豺狼”——對當年與他有過節的企業家張福東的誣告。
豺狼沒有被定為惡勢力。孫尚利被定了。
這就是孫尚紅拼了命也要為弟弟討回清白的原因——不是因為弟弟是好人,而是因為她親眼看到,一個好人是怎么被裝進“黑惡”的筐里的。
一、一個好人,是怎么被選中的
孫尚利是北票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科員。2009年,北票市政府為了招商引資,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其中一條是:政府向重點企業派駐幫扶人員,協助企業辦理政府手續、調解矛盾糾紛。
孫尚利被派到了莊頭蔬菜批發市場。不是去當經理,不是去管人,是去“服務”——幫企業跑腿、辦手續、調解糾紛。他的工資是政府發的,和市場沒有一分錢關系。
他在這家企業一待就是四年。四年里,他做了什么?
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征地拆遷;幫企業辦理政府手續;企業和商戶有糾紛的時候,出面調解。
這些事,任何一個人在體制內工作的人都能理解——這叫“職務行為”。
可是四年后,這些行為被重新定義了。調解糾紛,成了“尋釁滋事”;協助政府工作,成了“惡勢力集團”的活動;一個政府派駐的公務人員,成了“黑惡勢力”的骨干成員。
翻遍全案,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孫尚利在市場領過一分錢工資,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擁有市場的管理權,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指使過任何人做任何違法的事。
但他被定了罪。
憑什么?
憑一些人的“聽說”和“猜想”。
二、聽說和猜想,也能定罪嗎
一審法院認定孫尚利是“經理”,是“惡勢力集團”的主要成員。
可是在法庭上,市場的實際控制人張福東四次庭審都明確說:“孫尚利不是市場經理,他是政府派駐的幫扶人員,我沒有權利給他安排任何職務,市場不給他發工資。”
市場負責人魏某斌、王某蒼也說:“孫尚利從來沒有給我們安排過工作,我們的工作是張某玲安排的,工作向她匯報。”
那法院憑什么認定他是經理?
憑幾個基層員工的證言:“我們覺得他像個領導,因為他經常出面調解糾紛。”
這就是全部的證據。
我作為張福東的辯護人,在庭上幫孫尚利說了一句公道話:“職務的認定要有法律依據或者客觀證據來證明,不應該上下嘴一碰就定性了。如果他們管孫尚利叫爹,法院是不是還要做一次親子鑒定?”
話糙理不糙。
在刑事案件里,定罪需要“證據確實、充分”。而在孫尚利案里,“確實、充分”變成了“聽說、猜想”。
這就是作為姐姐的孫尚紅最想不通的地方——一個被政府派去做好事的人,怎么就成了罪犯?一群基層員工隨口說的“覺得像”,怎么就成了定罪的鐵證?
三、從“不知道是誰打的”,到“就是孫尚利打的”
在所有指控中,張某生案最讓孫尚紅憤怒。
2009年,張某生在事發當年的報警記錄中,清清楚楚地告訴警察:“不知道是誰打了我。”
這是案發當時的真實記憶,誰也做不了假。
可是13年后,在豺狼開始誣告張福東的背景下,張某生突然“恢復了記憶”。他準確辨認出:是孫尚利領著十多個人追打他。
一個人13年前都不知道是誰打了他,13年后反而知道了?這不是記憶,這是交易。
而且,這起指控只有張某生的合伙人武某軍一人作證——典型的孤證。武某軍和張某生是利益共同體,他的證言能信嗎?
還有更荒唐的。高某山進市場鍋爐房偷煤,被認定為“撿煤”,成了尋釁滋事的受害人。一個醉酒后拿著菜刀到市場辦公室鬧事的人,也被定性為尋釁滋事的被害人。
為定罪不顧是非。
這些案件,孫尚紅說:“不但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簡直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可是法院采信了。
四、“惡勢力集團”只有一個人在場
一審法院認定,張福東、孫尚利、魏某斌、王某倉四人構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四個人,長期糾集,多次共同實施犯罪。
可是這四個人,從來沒有同時在場過。
張福東2010年末就離開市場回大連了。魏某斌2009年末到2012年10月工作,之后也回大連了。王某倉2013年才來市場幫忙,2014年就走了。孫尚利2013年就回政府上班了。
四個人,時間線上幾乎沒有交集。
一個在時間上根本不存在的“集團”,被法院硬生生捏在了一起。
孫尚紅說:“我文化不高,但我也能算明白這個時間賬。張福東走了,魏某斌還在;魏繼斌走了,王某倉才來;而孫尚利,他從來就不是市場的人,他只是個被政府派去的服務員。把這四個人定性為涉惡集團,是在愚弄百姓,還是在褻瀆法律?”
更諷刺的是,真正的“豺狼幫”老大柴某玉——一個盤踞北票數十年、婦孺皆知的黑惡勢力頭子——因為被判了十五年有期徒刑,反而沒有被認定為涉惡集團成員。而孫尚利,一個幫企業調解糾紛的公務員,卻被定了。
孫尚紅說:“豺狼誣告張福東有情可原,因為他們畢竟還有經濟往來。可是孫尚利和他無冤無仇,怎么就成了涉惡集團成員?這是為什么?”
五、程序的門,從來就沒開過
這起案件的程序問題,多到數不過來。
疫情期間,一審線上開庭,連線效果差到各被告人和辯護人都聽不清公訴人說了什么。辯護人提出:聽不清怎么質證?怎么辯護?
主審法官說:“就這樣的條件了,2020年以來都是這么審的,有沒有效力和你沒關系。”
北票市檢察院檢察官楊某威,在起訴階段是承辦人,在行賄罪部分又作為證人出證。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該回避不回避。
發回重審后,辯護人提出管轄權回避的三個理由,合議庭當庭駁回,但不同意回避的理由——沒有出示。辯護人申請在宣讀起訴書之前先宣讀庭前會議報告,也被駁回。
最讓孫尚紅震驚的是:偵查機關出具了一份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無法證明鎬把是譚某國買的”。這份證據被折疊起來,在右下角用鉛筆標注了三個字:“不出示”。
公訴人沒有出示,法官也沒有審理。
孫尚紅說:“這份證據如果出示了,公訴人指控的‘預謀’就不成立。可是他們不讓它出現。”
程序正義,在很多人眼里是“虛的”。但孫尚紅知道,程序正義不是虛的——它是實體正義的保險絲。程序一斷,正義就燒了。
六、三百人的簽名
孫尚利被關進去之后,孫尚紅做了兩件事。
第一件,她開始學法。一個五十多歲的女人,為了給弟弟申冤,從頭學起,硬是把幾千頁的材料翻了一遍又一遍。她旁聽了四次庭審,每一次都在筆記本上密密麻麻地記。
第二件,她挨家挨戶敲門,征集弟弟的人品證明。
她用了兩天時間,找到了近三百個人——鄰居、同學、同事、市場周邊的貨棧老板、種植戶——請他們為孫尚利的人品簽字作證。
近三百人,簽字、摁手印、留電話、留身份證號。沒有一個人拒絕。
莊頭市場附近有三十多家與市場收費有關聯的貨棧,其中二十七家主動為她弟弟出具了人格證明,說他“正直、善良、樂于助人”。八十多戶種植戶也出具證明,證實孫尚利從來沒有對任何種植戶有過攔截辱罵、強拿硬要等行為。
一個被老百姓交口稱贊的好人,怎么就成了“為非作歹、欺壓百姓”的惡勢力?
孫尚紅讓律師在法庭上,把這些材料一份一份地遞上去。
法官沒有采納。
七、時代的灰塵
2024年12月30日,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孫尚利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從入獄到釋放,孫尚利在監獄里待了整整三年。2024年8月8日,他走出看守所,刑期已滿。
他是“服完刑”出來的,不是“無罪釋放”出來的。
孫尚紅不覺得這是勝利。“他還是有罪。他還是背著這個罪名。一個清清白白的人,憑什么要背著‘尋釁滋事’四個字過一輩子?”
他的妻子患有罕見的喬本氏病,最怕精神刺激。丈夫被抓后,她病勢沉重,生命岌岌可危,每天以淚洗面。
他的孩子才上初中,小小年紀就變得語無倫次,經常半夜一個人跪在菩薩面前自言自語。
孫尚紅自己的身體也不好,父母離世后,她的癌細胞本來就偏高,弟弟入獄的打擊讓她的癌細胞激增了數倍。
“時代的一粒灰塵,落在一個人身上,就是一座大山。”孫尚紅說這句話的時候,聲音是抖的。
她不是在感慨別人的故事。她是在說她自己。說她弟弟。說她弟弟的妻子和孩子。說她自己的病。說她三年里沒睡過一個安穩覺。
這粒灰塵,壓在她一家的頭頂上,壓了三年,可能還會繼續壓下去。
八、公平正義,怎么就這么難
孫尚紅說,電影《第二十條》她看了無數遍。每一次看到檢察官韓明說那段話,她都哭。
“法律的權威來自哪里?難道不是老百姓心中最樸素的期待嗎?公平正義對老百姓是多么重要,又是多么難以做到。難道讓老百姓用自己的命運,家庭的命運,甚至幾代人的命運去承擔公平正義的代價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一共四百五十二條法律,五萬六千六百八十一個字,從頭到尾不就是寫著四個字——公平正義嗎?”
孫尚紅把這段話背了下來。她說,這就是她三年里想說的話。
她不是法律專業,不是什么大人物。她只是一個姐姐,一個普通的、有點文化的、在弟弟蒙冤之后決定死磕到底的中年女人。
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贏。她知道的是,如果她放棄了,就再也沒有人為孫尚利喊冤了。
尾聲
2026年的夏天,孫尚紅還在寫信。
寫給法院,寫給檢察院,寫給信訪局,寫給巡視組。
每一封信的開頭都是“尊敬的領導”,每一封信的結尾都是“泣血叩上”。
她不敢停下來。因為她停下來,那座山就真的壓下來了。
我不知道孫尚利最終能不能等到一個“無罪”。我不知道孫尚紅的身體還能撐多久。我不知道那個半夜跪在菩薩面前自言自語的孩子,什么時候才能像正常孩子一樣長大。
但我知道,如果連孫尚利這樣的人都能被定罪,那么每一個服從政府安排、老老實實上班、給企業調解糾紛的公務員,都可能是下一個孫尚利。如果連這樣明顯的冤案都無法糾正,那么“法治”就真的只是一個詞了。
孫尚紅在信的最后寫道:“不求法外開恩,只求公平正義。”
這句話,她說了很多遍。
這句話,值得一個回答。
本文根據孫尚利案刑事判決書、上訴狀、申訴狀、情況反映材料及孫尚紅公開陳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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