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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歡喜喜地接回毛孩子,沒想到竟是噩夢的開始……”小美網購了一只可愛的“可卡布犬”,可幼犬到家當天,就被查出攜帶細小病毒,20天治療花費3800余元,還是沒能留住這個小生命。溝通售后不成,賣家最后還玩起了“人間蒸發”。
據悉,小美在短視頻平臺上看到一視頻中的幼犬活潑可愛,便添加了賣家微信。最終,選中了一只“可卡布母犬”。在微信聊天中,賣家承諾:狗狗已經104天、體重7-8斤、疫苗齊全(有疫苗本),“30天有問題可以退款”。小美心動不已,隨即通過微信與其達成交易,并分兩次向賣家轉賬共計1400元。
幾日后,收到幼犬的那一刻,小美傻了眼——眼前這只幼犬體型瘦小、毛發稀疏,跟視頻里那只圓潤可愛的小狗完全不是一回事,且未見賣家承諾的正規診療機構疫苗本。當天,小美便帶幼犬到寵物醫院體檢,發現其攜帶細小病毒,隨后幾天又出現拉稀、嘔吐,并確診感染冠狀病毒。盡管小美積極救治20天,前后花費醫藥費及用品費3800余元,還是沒能留住幼犬的生命。期間,小美多次聯系賣家,卻沒有得到任何回復。無奈之下,小美將賣家告上法庭……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美與賣家之間成立了信息網絡買賣合同關系。賣家雖辯稱“疫苗齊全”“有疫苗本”,卻始終未能提供任何合法有效的疫苗接種憑證。幼犬到家當天即查出攜帶細小病毒,20天后死亡,明顯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而賣家承諾的“30天有問題可退款”,在小美要求退款時卻失聯不理,已構成根本違約。最終,法院判決賣家退還購狗款1400元并支付相應利息,賠償小美為幼犬支出的醫藥費及用品費3820.73元。
法官說法:網購寵物雖便捷,卻潛藏風險,寵物是活體,光靠網絡視頻和照片,很難判斷它的真實健康狀況。因此,消費者網購寵物時,應選擇證照齊全、口碑良好的商家,不要只看宣傳就付款;對商家承諾的疫苗情況、品種、售后期限、糾紛解決方式等,務必寫入書面合同,不能輕信口頭承諾;收貨后發現健康問題,第一時間聯系賣家,并保存好照片、視頻、就診記錄等證據;若發現購買到問題寵物,及時與商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撥打12315熱線投訴,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必要時,持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主張退款、賠償等權利;對寵物經營者而言,誠信是底線,不虛假宣傳,做好疾病預防,交付符合約定的健康寵物,才能贏得長遠市場。本報記者 李勇
責任編輯:安心 審核: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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