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檢察機關預防和治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暨未成年人檢察工作40周年座談會在上海閉幕。會議充分肯定了40年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取得的成績,深刻闡釋了加強新時代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重要意義,對推進新時代新征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作出部署。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史衛忠出席閉幕式并講話。
會議指出,自1986年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成立第一個少年起訴組以來,未成年人檢察大致可劃分為萌芽探索、快速發展、持續深化、全面提升四個階段。回望40年發展歷程,有五條基本經驗彌足珍貴、必須始終堅持:必須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從政治上著眼、在法治上著力,牢牢把握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正確方向。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貫徹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及時回應人民群眾的需求和期待。必須堅持遵循未成年人司法規律,認真落實特殊制度和特別程序,懲防并舉,寬嚴相濟,踐行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基本價值追求。必須堅持雙向保護,既注重保護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權利,也切實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各項權益。必須堅持綜合履職、標本兼治,立足法律監督職能定位,助推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會議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未成年人保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緊盯檢察履職辦案,把工作著力點放在有效提升司法保護質效上。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增強“預防就是保護、懲治也是挽救”意識,依法懲治和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持續改進社會調查內容和方式,依法規范適用附條件不起訴,把精準幫教貫穿辦案全過程。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嚴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未成年被害人保護力度,持續深化綜合履職、全面保護。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持續促推“六大保護”協同發力,奮力開創未成年人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當前,未成年人檢察‘四梁八柱’已經搭建,專業化、規范化、社會化建設已相對成型。”會議要求,要以讓“孩子們成長得更好”為己任,培養具備心理溝通、幫教矯治、綜合救助、促進治理等能力的復合型人才,推動建設更加成熟穩定的未成年人檢察隊伍。持續抓好“三個管理”,不斷完善符合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規律的評價體系,推動建設更加科學全面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機制。加強與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門的溝通協作,加快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深度融合,推動建設更加協同高效的未成年人檢察社會支持體系。不斷推出高水平的原創性研究成果,推動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未成年人檢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杜洋)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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