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訪工作一線待久了,什么類型的糾紛都能碰上。有些事按照法律上的劃分,屬于純粹的民事糾紛,比如租客和房東因為漲租金鬧翻了,樓上樓下因為衛生間漏水吵得不可開交,或者小區物業合同履行中出了岔子。按常理說,這類事情該走的路子是:先找屬地街道、社區調解,調解不成,那就去法院起訴。可實際干起來才發現,這條路很多時候走不通。不少信訪人,你磨破嘴皮子引導他去訴訟,他就是不去,就認準了信訪這一條道。
最近就遇到過這么一件事。一個住老小區一樓的居民,樓上新搬來的住戶搞衛生間改造,防水沒做好,樓板開始滲水。這種鄰里之間的問題,街道、社區前前后后組織了好幾次協調,可維修方案和賠償金額雙方始終談不攏。工作人員建議他去法院起訴,對方一口回絕,說得也很直接:問題不解決,我就一直投訴下去,而且要按照他的方案去“解決”。
類似的情況還有不少。有租客和房東租賃合同到期,房東要漲租金,租客不同意,扭頭就寫了信訪投訴,要求政府出面讓房東按原價續租。拆遷安置的家庭里,兄弟姊妹幾個為拆遷款怎么分吵得面紅耳赤,最后跑到信訪部門要求政府給分配方案。農村鄰里之間,因為一家出門必須經過另一家門口的小路,對方就是不讓過,時間一長也成了“信訪積案”。
![]()
這些純民事糾紛,還是得靠調解先試著去化解。
現在的信訪工作機制里,要求“訪調對接、調解先行”。調解一直是化解民事矛盾的重要方式,有時候也是最能從根子上消除雙方對立情緒的辦法。信訪調解這個概念,簡單說就是政府信訪部門接到民事糾紛類的信訪件后,引導當事人進入調解程序。比如現在很多地方的綜治中心,專門設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的窗口,窗口有引導員,看到是民事糾紛,就直接引過去。需要說清楚的是,信訪調解并不是跟人民調解、行政調解、法院調解并行的機制,它更像是法院調解的“輔助手段”。
絕大多數民事糾紛是可以通過正常的訴訟或者仲裁途徑解決的。按照現行規定,涉法涉訴類的信訪案件,包括民事糾紛類信訪,信訪部門一般是不予受理的,工作人員要告知信訪人依照法律程序去找相應機關。但問題在于,有些當事人之所以選擇信訪而不是訴訟,說白了就是不信任訴訟能解決問題,不愿意走那條他認為“程序繁瑣”“證據要求高”的路。還有一些人,官司已經打完了,甚至終審判決都拿到了,但他對判決不服,該走的司法程序全走完了,信訪成了最后能抓住的稻草。這些現實情況,導致了雖然信訪部門說不受理,但民事糾紛類的信訪件還是一撥接一撥地投遞過來。
面對這樣的現實,光說不受理肯定不行。信訪部門的職責之一就是疏導矛盾,如果對送上門來的民事糾紛不管不問,矛盾只會越積越深,信訪人情緒越來越激烈,弄不好就激化了。信訪調解雖然只是一個過渡性的解決辦法,至少能讓信訪人感覺有人管、有地方說理,情緒先緩一緩。實際工作中也確實有不少民事糾紛,就是靠信訪渠道的調解最終解決了。所以,信訪調解在當前這個階段,是緩解當事人之間矛盾的重要渠道,也是徹底解決一部分當事人民事糾紛的有效途徑。
![]()
那具體該怎么去做呢?談談個人的一點想法。
對于還沒進法院門的民事糾紛信訪件,信訪部門首先要做的是引導當事人進人民調解或者行政調解。一般來說,多數民事糾紛人民調解組織都能管,但有些跟行政管理聯系特別緊密的糾紛,比如涉及專業技術認定的,行政機關的調解人員專業上更懂行,當事人也更容易信服。這類糾紛盡量先走行政調解。不管是人民調解還是行政調解,都不能沒完沒了地調下去。如果一種調解走不通,但雙方還愿意試試另一種,信訪部門可以再幫著導入另一種程序。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兩個調解方式同時導入,要按順序來,避免兩個調解組織之間推諉扯皮,也讓當事人不知道該聽誰的。如果調解徹底失敗了,信訪部門要及時告訴當事人下一步該去法院起訴,有必要的話還要指導他怎么走這個程序。
對于已經在訴訟當中、但法院還沒出判決的民事糾紛信訪件,情況要復雜一些。因為涉及到法院審理的問題,能不能再導入調解,確實有不同看法。實踐中,有些當事人之所以一邊打官司一邊信訪,就是信不過法院,法院組織的調解他根本不配合。對這類案件,信訪部門在雙方自愿的前提下,還是有必要嘗試導入人民調解或行政調解。但要注意,調解過程中要把進展及時向法院審理人員通報,讓他們心里有數。如果調解成功了,達成了協議,要引導當事人把協議送到法院,由法院審查,符合自愿合法原則的,法院制作調解書或者記入筆錄。這樣一來,調解結果就有了強制執行力,也省了當事人再走一遍程序。
對于法院已經出了生效判決的民事糾紛信訪件,如果信訪人還沒申請再審、還在申請期限內,就要告訴他可以走審判監督程序申請再審。這類案件,信訪部門不宜主動去搞調解。道理很簡單,真要是調解出來一個協議,跟法院的生效判決不一致怎么辦?如果再去對這個調解協議做司法確認,那法院原來的判決還有什么意義?生效裁判的權威性會受影響。當然,為了緩和矛盾,可以引導當事人自行和解。雙方自行達成和解,原來的判決依然有效,和解反悔了還能按判決申請執行,這是比較穩妥的做法。
![]()
最后必須說的是,調解的核心是自愿。信訪部門引導當事人進調解程序,前提是雙方都愿意。工作人員可以做說服、疏導的工作,但不能要求任何一方。信訪部門的定位就是導入調解、實現對接、提供服務,但不能干預或代替調解組織的工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